“奶奶,我父母死得早,是你一把屎一泡尿,一手把我拉扯大的。家里日子过得穷,您含辛茹苦,抚养我长大成人不容易。可是,孙儿我没有能耐,没有让您过上一天好日子。您一辈子住在窟洞一样的破房子里,却常常念叨着什么时候能有一间像样的‘窝’,给孙儿娶一个媳妇。可是,老天不公啊,我们不仅没盼来一间像样的窝,破烂不堪的家也被人家给强拆了。您又和孙儿一起,支起个窝棚守在这老地方,等着和政府干部讲理、讨个公道。谁知道,当官的就是不让我们老百姓活下去,一把火烧来,您把老命都搭上了。孙儿不孝啊,至今没有机会让您老人家入土为安。我知道,您心有不甘,死不瞑目啊!奶奶,您心里一定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老百姓的命这么苦,不明白如今当官的怎么和当年不一样了。奶奶,临海市没有天理,咱另找个地方讲理去。也许,你会见到当年你救过的区干部,让他评评这个理儿,看看他怎么说……”

“能不能就地回迁安置?”陈芳问。

“清泉同志,你这是……”坐在胡清泉对面的钟兴邦,关切地问道。

“同志们,我们这一届省委常委和以往有所不同,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大家都受过高等教育,知识层次比较高。我们这个执政团队的理论素养是一流的,大家对‘经营城市’观点的内涵是十分清楚的。我的理解,如果城市真的可以经营,那么,政府的一切行政活动,其终极目标就是最高效地提高市民的福祉水平,‘以最小的市民负担,获取最大的市民福祉’。可是,在一些城市管理者的心目中,所谓的‘经营城市’,就是把城市当做企业来经营,按照市场化和资本化来运作城市。对‘经营城市’理论,说句实话,我不敢苟同。对此,我有三问。一问谁是经营主体,也就是谁是经营者?任何一项经营活动,都必须要有经营主体。严格意义上讲,城市的全体社会成员是城市的主人,政府只是城市的管理者,并不拥有对城市进行经营的权力。但现实中,城市经营的主体就是政府,卖什么、建什么,都是城市的领导说了算。这不仅违背了政府的职能,也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再者,就市场经济来讲,政府既是政策的制订者,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者,现在又是市场经营者,多种角色兼而有之,这是对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否定。二问经营什么?又能经营多久?作为经营活动,肯定是要生产产品,而且还要是竞争力强的拳头产品。城市政府的职能,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资源、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运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促进城市功能完善,提高城市素质。在实际经营中,大多数城市经营者,把经营城市的经营内容,主要定位为经营城市资源和资产,主要经营城市土地,而这些资源和资产,都是一次性、不可再生的,这样的产品有可持续的竞争力吗?一卖永逸,这样的经营活动能够长久吗?三问经营目的是什么?是以盈利为目的还是造福人民群众为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是经营,不论是经济组织还是个人,都可以也应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城市经营,政府不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能以城市的社会效益为目标和尺度,力求实现城市整体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最优结合。再者,就经营效益讲,政府经营是不计成本的,这样的效益又怎么算得清楚?同志们,也许有的同志会觉得我的发言太学究气,是就理论探讨理论的。其实不然,我认为,这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我们在工作中就要走弯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省委是全省的‘统帅部’,我们这些人肩负的责任,要求我们必须是马列主义理论家,必须有清楚的政治头脑……”

“干!”

陈芳骑着自行车,神情黯然地回到母亲家。“进屋就上炕,”,母女俩亲亲热热地坐在炕上唠家常。29岁的陈芳是母亲余大姐的养女。28年前的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下夜班的矿工陈大山,顶风冒雪往家里走去。路过一间废弃的草屋时,他听到了一个婴儿的哭声。尽管又冷又饿,陈大山还是停下了脚步,寻声音走进草屋。一个婴儿躺在一堆稻草上,裹在身上的碎花棉被上,飘落了一层雪花。心地善良的陈大山心疼不已,赶忙把婴儿抱了起来。怕婴儿冷,他揭开了自己棉衣,让婴儿在他的怀里取暖。陈大山在草屋里等了三个小时,因为他不能断定,是不是婴儿的父母因为有急事去办,暂时把孩子存放在这里。长时间的等待后,他才明白这是一个弃婴。如果再守在这里,他们俩都会冻死在雪夜里的。无奈之中,陈大山抱着婴儿,拖着疲惫的身躯,艰难地回到家里。

“告诉你吧,我的大小姐,”郭醒世得意地拍了拍朱思涵的手,“这个理念的创立者就是我郭醒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