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需要一场胜利鼓舞勇气,也需要英雄领导战斗。”弗莱德这样说。

前排两艘船的水手爬上旗杆顶端,用灯笼打出旗语。战舰的队伍逐渐拉长,舰支两两排列,中间留出足够的距离,以免水流的压力让两条船相互碰撞。

卡尔森精神抖擞地带领警卫队在城中巡逻,维护城市的治安,同时在城内选择合适的地点修建简易的壁垒,做好打巷战的准备,更重要的是向城中百姓传递一个消息:我们没有放弃抵抗,我们有机会打赢这一仗。

“集合我们只是要通知这件事吗?”“我们已经知道了,解散吧。”

“什么!”子爵老爷表情就像刚吞进去一只蟑螂一样难看。我猜他宁愿真的吞了只蟑螂也不想听到这样的消息。

紧张的气氛弥散在同行的两只船上,无论是商人、水手、士兵还是盗贼都在忙着修补船只和抢救重伤的同伴。弗莱德和达克拉只是受到了强烈的震荡,受了一些内伤;我们多半都受了些皮外伤,到也并不严重。只有红焰依然保持着开朗活跃的性格,战斗结束半天后他就重新出现在甲板上,他壮硕的体质可能是他得以迅恢复的一个主要原因。他右臂肩膀处缠着厚厚的绷带,脖子上套着一条纱布,手臂挂在纱布上。他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出现在哪里,就会给哪里带来一片热闹的景象。不过这次不同的是,不是他在找热闹,而是热闹找上了他:

我知道这一剑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威胁,在这个疯狂无敌的战士眼中,我这全力一剑也只是软弱无力的一次袭击。我只希望能拖住他片刻,为达克拉和雷利赢得逃离的时间。达克拉为我们赢得了时间,现在应该是我为他赢得时间的时候了。

“伙计们,谁让商船的水手瞧不起我就罚他刷一年的厕所!”那头戴粉红头巾的女盗贼俏脸通红地大喝:“钩子,守住舱门,要是孩子们出了事我就把你另一只手也换成钩子。铁锚,你掌舵,给我使劲晃,我要让那群温斯顿的铁壳罐头把隔夜饭也吐出来。其他的人跟我来,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只船的主人!”

另一侧的弗莱德则是以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在战斗着。他的面颊染上了几抹殷红的血迹,神色偏偏又平静得可怕,似乎迎面而来的并非是活生生的对手,而是一堆堆已经腐烂了的肉块,在挥刀时没有丝毫的犹豫和迟疑。残酷的战斗对于他来说已经简化为一个躲闪、出刀、杀人、抽刀的过程,简单而有效,透着一丝血腥的妖异。事实上,他根本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正面搏杀上,而是更密切地关注着整个局面的变化,不时地出声指挥着我们和士兵向对方防御薄弱的位置冲击,给温斯顿人造成更大的混乱。

“你不记得了?”雷利在旁边大声问,“你该不会什么都不记得了吧?”

全船沸腾了。可以想象,一场甲板上的格斗比赛对于五天的枯燥水上航程来说意味着什么。午饭后,原本呆在船低清点货物的商人们都放下了手中的工作,除了保证船只正常航行的十几个水手还在舱底和桅杆上工作,以及投错了人胎的懒猪卡尔森还在睡觉之外,全船所有的人都拥上的甲板。

真是奇怪,我们可以毫不动心地谈论着陌生人的死亡和陌生城市的陷落,却只有当熟悉的景象在眼前毁灭时才会感到痛心和伤感。

“你的意思是,我们第四军团征调物资,还需要得到你们昆兰城的许可?”弗莱德翘着腿斜在躺椅上,用眼角的余光瞟了这个少尉一眼。

在回营地的途中,所有人都很沮丧,每个人都在思考着混出城的办法。正当大家苦苦思索而不得其法的时候,弗莱德忽然指着码头附近的一群人说:

“那你又说他不能当魔法师。”我实在受不了这个胖子颠三倒四地乱嚼舌头了。

“普瓦洛,这是你今天第四次这么说了。”

“父母恨自己的孩子,你知道吗,是恨。我给他们带来的不幸,即便我什么也没做。从五岁到十二岁,没有人跟我说过一句话。幸亏我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懂,以为一切本该如此,否则,我怕是早就疯了。”

那个士兵迅缩回了他的长剑,在弗莱德的另一侧,另一个士兵刚开始攻击。

附近一个草丛里,隐约传来沙哑的呻yin声,在这四处无人的山间显得格外阴森。当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个活人的时候,现自己正和年轻的法师抱在一起抖。

“是,长官!”弗莱德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回应。

“混蛋,你想死吗!!”他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不停地咆哮:“小混蛋,吓傻了?给我跑!跑!!跑!!!”

因为死亡来得太快了。

“如果完全放弃了对提特洛的控制,那么很容易在进入峡谷后被我们和提特洛的守军夹击,会面临极端不利的局面,而正面夺取又难以成功。这个时候他们必须以优势兵力控制提特洛,同时分兵尽可能切断提特洛与德兰麦亚腹地的联系,使他成为一座孤城,再想办法进攻,并等待后援部队的到来。”弗莱德一有时间就向我们这几个军事白痴讲解当前的战争局势,尤其是温斯顿的战略战术。虽然这一切与我们这些大头兵的思考水平的距离差得很远,但我们仍然听得津津有味。

“从我记事起,每天就在不停挨打。走路的时候会挨打,吃饭的时候会挨打,睡觉的时候会挨打,甚至刚刚挨完了打接着又要挨打。每次打我的时候,小巴克夏都要在旁边看着,以示警戒。可每次他看我挨打都笑嘻嘻地,那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场杂耍。”

“是,别杀我!”里达第斯尖叫起来,声音很滑稽,不过没有人笑得出。

“真是个孬种,居然把不能还手的人打成这样。”弗莱德把双手关节紧握得白,呼吸急促,两臂战抖,直盯伤人的里达第斯。如果他的眼睛能冒出火来,里达第斯恐怕已经烧成灰了。我想,我这个时候的表情恐怕也好不到哪去。

“不不不,叫铜火烤肉酒馆。”铜火是拉玛家烤肉店的招牌。

“长官,我们需要解释!”回到集合的空地上,刚刚脱险的杰拉德愤恨地问卡尔森。我注意到不少人正躺在地上,看上去并不像是在睡觉,其中包括大块头达克拉。

“杰夫里茨-基德,听候您的吩咐,长官!”我努力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右侧的半边裤子失去了支点的依靠,不幸地掉了下来。

“到了。”弗莱德站在我身后大约1o步远的地方,面无表情地说。

我们没有看见传说中长矛穿透多具人体的景象——那是还在新兵营时,一同入伍的长枪兵经常向我们炫耀的资本——那只有在对付高飞奔的密集的轻骑兵时才有可能出现。重装步兵的装甲太结实了,在穿透一具人体之后,第一排几乎所有的长矛都应声断裂,完成了它们的使命。

我说:完成了他们的使命。

是的,长枪的使命完成了,温斯顿人停下来了,这道钢铁洪流终于停下来了。阻挡住他们的不仅是堆到胸口的沙包麻袋、一道道加固用的船甲板原料和一柄柄锋利的长枪,更是一具具血肉之躯。

最前排为长枪手提供保护的十名战士无一幸存,他们几乎是被这道人流挤死、踩死的。沙土掩体并没有挥预期的作用,瞬间支离破碎,铁甲战士们又顶着我们的人墙枪矛强行推进了几步,这才停止了他们疯狂的涌动。

刀光剑影,短兵相接。

如果是在平原上,仅凭轻装短剑和长枪手是根本无法抵御重装步兵大范围的全线冲锋的,一旦被他们撞出一个缺口,随之而来的就是全线崩溃。

可这里是码头。

这里只有一条道路。在这唯一的一条狭长的道路上,长枪的威力挥到了极至。攒击,攒击,如潮水般几乎无休止的攒击将一具具尸体留在地面上,很快,在他们的上面又堆起了自己战友失去生命的躯壳。失去了枪矛的战士抽出随身的短武器,毫不犹豫地站进前列,用自己的肉体护卫着身后自己的袍泽,直到死亡降临。

就在这条道路上,一百人挡住了近千人的去路。

挡得很勉强,可毕竟挡住了。

“后撤,弓箭手掩护!”罗迪克一边极力抵挡着涌来的人潮,一边果断地下达命令。的确,重装步兵最具威胁的冲锋已经被阻拦住了,第一道防线的任务已经完成。不利用掩体的优势,正面对抗这支剑沉甲厚的强大部队并不是勇敢,而是愚蠢。

成排的长枪编队缓慢地向后移动,虽然长期疏于训练让队型变得有些混乱,但攒击并没有停止,温斯顿人没有获得一拥而上痛快斩杀的机会,在死亡近在咫尺的压力让他们必须坚守自己的位置。少数几个落了单的家伙没有及时的退却,陷入了钢铁甲士的洪流之中,被几把重剑联手绞成了碎片。

第二道掩体中及时伸出的枪矛帮助罗迪克刺退了离他最近的一个敌人,他最后一个跃过了掩体,严阵以待。

第二列士兵钦佩地为退下来的同袍让开了回城的道路,他们正面承受了敌人最凶猛的一击,损失了几乎一半的人手,活下来的也绝对找不出一个完好无损的人。除了罗迪克,第一列士兵全部退回了城中接受治疗。

在第二道防线上,两军的战士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勇猛的温斯顿士兵以他们强大的战力和过人的勇气弥补了地利的和武器劣势,不时有一两名战士勇猛无畏地穿过利刃交织的森林,拖着沉重的甲胄翻过掩体,悍勇地挥舞着巨大的武器,在临死之前拉上一个运气不好的对手。他们中甚至有人丢弃了足有半个人高的防护盾牌,脱去了阻碍视力的头盔,放弃了坚固的防御,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更多敌手的生命。即便他们是敌人,我也得承认,这些勇猛的汉子是真正的勇士,他们的杀戮执念已经掩盖住了对死亡的畏惧。无论是谁,都不愿正面与这样的敌人对峙。

罗迪克正在与他们对峙,他奋勇地站在最前沿,同时面对着三个甚至四个远比他高大的对手,为自己的士兵做出了榜样。

“为了亲人的荣耀!”每当队伍濒临崩溃的时刻,他都出这样的呼号。听到这句战呼的士兵仿佛中了什么邪咒,恶灵附体一般地斗志强盛起来,将几乎已经冲散阵型的敌人一次又一次的逼退。枪矛如毒蛇般恶毒地穿出,在敌人的躯体上留下深深的伤痕。当前排的长枪从敌人的躯体中抽出时,后排又冒出了新的利刃风潮。并不能指望这些士兵的动作规范协调一致,但地形和掩体帮助了他们,让他们的攒击有效地打击着敌人。

“为了亲人的荣耀!”对于这些背井离乡,失去了家园和亲人的士兵,似乎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能鼓舞勇气的了。如果他们不能保护亲人的生命,那么,起码请让他们用自己的鲜血为妻子和孩子的名字增添一点荣耀,这已经是这些血性男儿能为自己亲人所做的唯一的事情了。

“为了亲人的荣耀!”他们已不能在亲人的坟前加一把土,放一束鲜花。那么起码请让他们在想起亲人的面容,念及亲人姓名的时候,能够挺胸昂头,不觉得惭愧,不觉得遗憾,不会因为亲手放过了让亲人蒙难的凶手而终夜辗转不眠。

“为了亲人的荣耀!”为了父亲的严厉,为了母亲的慈祥,为了姐妹的娇柔,为了兄弟的刚烈。为了自己的名字:那或许是长辈给自己留下的第一件、也是唯一的一件纪念了;为了自己的姓氏:并不是只有贵族才有值得骄傲的历史,从今天起,从现在起,从敌人的鲜血从手中的长枪上飞溅的一刻起,我的姓将刻入历史,或许会有人因与我同姓而骄傲不已。千百年后,那些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者将会把我的姓氏与他的骄傲紧密相联。

“为了亲人的荣耀!”不是为了王者的荣耀,不是为了国土的荣耀,不是为了主人的荣耀,不是为了上司的荣耀,不是为那些残暴的、懦弱的、愚蠢的、和我们没有关系的人的荣耀。亲人的名姓让我有理由战斗,亲人的荣耀让我有理由追逐勇气。

为了亲人的荣耀,一支三天前还散乱不堪的军队以少对多,面对大6上最勇猛的敌人,丝毫不显胆怯。的确,敌人肉体上的强大无法弥补,但我们的战士拥有的是真正的勇气,这勇气让奔逃的羊群磨尖了利角,让飞窜的麻雀亮出了利爪。

这意料之外的顽强抵抗让强大的对手陷入了苦战,在占据了绝对数量优势的情况下,战场上的损失几乎是按照一比五的比例减少。当防线终于溃散,罗迪克下达了后撤的命令时,两百长枪手只剩下了不足五十人。你不可能在这几十人中找到一个轻伤员,每一个人都起码带着六七道足以让人失去意志的伤痕。罗迪克的左手手肘被划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几乎已经完全不能动弹,而这并非是他最重的一道伤痕。他全身上下都流满了鲜血,最少有一半是从自己的体内流出的。士兵们试图劝他回城治疗,被他执意拒绝了。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后,他又重新站到了一线指挥官的位置上。

“拉他回来,打昏他也要把他拉回来。”弗莱德双眼含泪向侍卫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可当侍卫转身离去的时候,又被我的朋友叫了回来:“站住,刚才的命令取消,告诉他,我们需要他在那里,直到最后。”

在刚才短暂的战斗中,罗迪克已经在城下士兵心目中树起了领袖的旗帜,这种旗帜的力量,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倘若罗迪克离开,剩下的三条防线会立刻变得不堪一击,这一点弗莱德知道,我知道,罗迪克自己也知道。

“去告诉他,他是老子的兵,让他活着回来见老子,否则就算他做了鬼我也要找条地狱里的猎犬追他三天三夜。”卡尔森揪住侍卫,红着眼睛大声喊道,我们冷血的长官在这生死之际也忍不住真情流露,“告诉他,他是好样的,他给他兄弟挣足了面子。”

侍卫冒着危险冲出了城门,将这话当面传达给了罗迪克。在城墙上,我们看见罗迪克高举起自己刃口已经卷曲的长剑,向着城楼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为了亲人的荣耀!”这声音再次响起,响彻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