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小说网 > 借尸填魂 > 第两百一十一章 挂在门上的遗照!

“真是晦气!”方小花摇摇头站起来:“我也是好心,没想到好心没好报!我跟他又不认识,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起床站在窗边,拉开窗帘。想要吹一下凉爽的晚风。

“妈个比!什么人?到底是什么人?”火鸡眼见情势不对,声音中流露出一丝慌乱。

火鸡瞅了瞅张梦雪。嘿嘿一笑,笑得很是猥琐,他吐了个烟圈,用挑逗性的口吻说道:“哎哟,小妹妹,长得不错嘛!你就是张梦雪?”

我滴个神呐,原来罗刊兴竟然是罗国明的儿子?!

我想起了之前蚊子说的那番话。怨鬼是不能放过的,如果这次放过她,说不准回头她就去害其他人了。而且她寄宿活体,已经犯下了杀人罪,绝对不能姑息饶恕。

我微微一怔,是呀。刚才我把教室都搜索了一遍,没有发现怨鬼的踪迹,还有一个怨鬼不在教室里面,那会去哪里了呢?

“这是什么东西?”

“那张梦雪呢?张梦雪跟你又是什么关系?”蚊子问。

妈妈的,当着一个小鬼的面这样骂我,多少还是给我留点面子嘛!

当鬼魂离开身体的一刹那,大熊浑身一僵。眼珠翻白,直挺挺向后倒下去。

焦皮和盖伦啄木鸟似地点头,迅速关上房门退了出去。

我笑了笑,看来罗刊兴的人品不知道有多差,挨了打全校同学都拍手叫好。

嘿,不对呀,大熊不是要去撒尿吗,怎么都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呢?

教室里烟雾弥漫,此时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心中的惊恐之情。

罗校长解下领带:“要不然呢?”

乍然在这诡异的506教室里面,见到两名死者的照片,这种惊悚感简直无法形容。

教室里一片死寂,霉味儿有些呛人。

“我看行!”蚊子对我笑了一下,那笑容有些意味深长。

我飞快地扫了一眼,对方加上罗刊兴总共有七个人,还有两个是体育特长生,体格很魁梧,甚至超越了高中生的体格,跟我们不是一个年龄范畴的。

以张梦雪的身手,这些家伙不出两分钟全都得躺着出去,但是张梦雪一直在隐藏实力,不想轻易曝露自己。否则的话,依照张梦雪这个大小姐的脾气,估计早就把罗刊兴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了。

但上次罗文的鬼魂大家怎么都看见了呢?

没办法,张梦雪长得确实漂亮,一进红星中学称号节节上升,刚开始是班花,没两天是级花,不到一周时间已经成了校花,走在校园里面总是格外的引人注目,经常都有那些火辣辣的目光在张梦雪修长雪白的大长腿上扫来扫去。

一颗血沫子从女人的眼眶里流出来,不偏不倚刚好滴落进我的左眼眶。

我身影急纵,很快就来到厕所门口,厕所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看来蚊子真的在撒尿。

似睡非睡的时候,我就感觉眼前好像出现了一条模糊的人影。

可是那个室友对此表示茫然无知,他们从未见过张伟有什么高跟鞋,更没有见过张伟有女性化的特殊癖好,就连他们也感到奇怪,张伟死时脚上穿的那双高跟鞋,究竟是从何而来。

寂静的夜里,隐隐传来一阵奇异的声响。

竟然还有案发现场的照片?!

方梅模样长得好看,心地又好,学生们都很喜欢她,经常可以见到前簇后拥的壮观景象。

“老师早!”罗刊兴很熟络地跟班主任打了个招呼。

我的心突地跳了一下,女式的帆布鞋肯定不会是张伟穿的,那就是小蕊带来的,很有可能根本就是小蕊穿来的,帆布鞋正适合目前的潮流,也是小女生最喜欢的装扮。这很符合小蕊的年纪和风格。

咯咯!

这种人一看就是学校里的坏学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校园混子,成天在学校里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把学校当成他们玩乐的游戏场,拿着爹妈的血汗钱来这里糟蹋挥霍的。不过这些混子往往家庭条件都比较好,他们不在乎这点钱,也不在乎学习成绩,反正毕业出来也不会去找工作的,简单说来,他们就没有生活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怎么着?又在说我这个病呀!”余奶奶一边摆放着碗筷,一边说:“我呀,这辈子最对不起小花的就是这个病了,不仅花费了许多钱,还未能给小花生下一儿半女的,每每想起,我这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

张梦雪正色道:“爹爹临终时候交代过。一定要如数兑现给你的酬劳!这两件东西保守估计能值五百万以上,你收下吧,就当给你的酬金!”

最后,河面上只剩下一颗大火球,缓缓沉入水中熄灭了,冒起一缕青烟。

我想,从那个时候起,我便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溢泽搂着我的肩膀,同样在掉眼泪。

竹筏之前是黑寡妇独自一人使用的,所以并不大,我们几个人全部站在上面显得有些急促。

吧唧!

张小超迅即回过头来:“蔡丰源,你……”

张梦雪道:“你说的也不无道理,但是你和他也就相处了几个月而已,很多东西你自认为很了解她,也许你根本就不了解真实的颜苏呢?”

张梦雪努努嘴:“那些巫人送的!”叉围岛弟。

很快地,我了解到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场的人全都张大嘴巴,一脸惊讶的看着地上的封魂罐。

张梦雪说:“我们看见你走进这间屋子,但是却半天没有出来!我们想要进来找你,但这间屋子不知被施了什么魔法,我们始终闯不进来,急得我在外面大喊,我使劲敲打着房门,敲一敲的房门突然就能打开了,然后我们就闯进来了!”

别说是猫,就是狗,人,或者各种其他动物,恐怕没有一种生物能够做到脑袋扭转一百八十度。

我反复回忆,反复细想,我都记得定尸笔没有离过身,一直都挂在后腰上面。叉布以扛。

“咯咯咯!”龙婆抚摸着泛着幽光的青铜罐子,脸上的笑容非常古怪:“这老家伙的命格不错,可以放到豢鬼村好好饲养!”

龙婆站起来,撩起左手衣袖,袖口轻轻一抖,竟然从衣袖里面摸出一个青铜罐子。

所以按照我们三人的能力来讲,我们应该是很快就会被巫人捉住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又没有被抓呢?我思来想去,想到了一个关键点:豢鬼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