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可以当成是自己的一次放纵。可是人总是这样,譬如花钱,自己无论怎么奢侈挥霍都不觉可惜,可是要借给或者送给别人,就的考虑再三,找到说服自己的理由。

不过吴群知道,如果他们真的谈恋爱,父母肯定不能接受。虽然他们都来自农村,但现在何渭一无所有,而吴群家有千万资产。她考上B大研究生后,父亲特地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吴群把房子选在了大山子,后来她很后悔,美好的东西隔开一定距离才有味道,现在七九八工厂变得像她家附近的菜市场一样索然寡味。

很快,他们毕业了。舍友一个个恋爱、结婚,包括曾经非常迷恋何渭的女生。吴群毕业之后就来了北京,因为父母都在这边。她听说何渭也来了北京,但是从来没有联系过。吴群觉得自己从来也没有爱过何渭,她只是陪舍友一起体验爱一个人的感觉。

于是一年以后,吴群又考上了B大的研究生。但重新走进校园只是让她重新迷茫。她不喜欢那些无聊的课题,不喜欢那些无聊的同学,更不喜欢那个迂腐却经常用眼角余光偷看她r房的导师。

谈话进行的很别扭,我们的思路一个属于学校一个属于社会。吴群喜欢把什么都打上自己喜好或者意义的烙印,而我已经习惯就事论事。为了不使她觉得我庸俗,我在考虑怎么向她表明来意。

“那破烂学校我哪有什么同学,北大清华差不多——我留意看看吧。”本来打算开开玩笑,可是我突然想起吴群就在B大读研。好几天不见她了,于是打电话请她吃饭。

这套三居的公寓是吴群考上研究生后,父亲送给她的。地址是吴群自己选的,因为后面潜伏着很多的成名或者未成名的艺术家,那里的空气似乎也弥散着艺术的气息。她喜欢那样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