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我找他有点事儿,你女朋友?不错,努力。”塞拉看了看列兵,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妹妹,笑了笑,然后走向机场一侧的那排房子。

奇迹出现了!塞拉注视着自己的右手,想着如果能弯过来就好了,手臂果然弯了过来!塞拉很惊讶,但是就在这么一惊讶的瞬间,手臂又变了回去。

“二十岁。”

“根据报告来看,迪斯死后,现场留下了大量的丧尸尸体,其中一部分尸体血液成分含有我们的血液成分。根据dna检测,和迪斯的dna相吻合。这证明迪斯的确是死于丧尸之手。另外,丧尸们好像在恢复了记忆之后就集体离开了那座城市。”凯德看着报告分析道。

“维尔,我们去看看那个倒霉的家伙吧,搞什么,居然丧尸也会失忆?”邓肯带着维尔等人跟着士兵走了过去。

“诸位,我没有什么好说的。血族把我们变成了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那么我们就找他们复仇!我很明白我们都失去了什么,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失去了军人的军魂!无论怎样,只要我们活着,我们还是军人!”邓肯说道。

“集合!!!”维尔大喊。

“我知道你是军人,但是军人责任不一样。你是我的传令兵,也是我的勤务兵,明白吗?列兵?”邓肯不温不火的回答。

“我不知道你们怎想的,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穿上衣服,现在这身上的布条并不能遮挡阳光暴晒。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口渴,但是我觉得长时间的晒太阳也许我们会变成干尸。”洛希尔抬起头说道。

“中心,我是乌鸦酋长,请求一万英尺高度空域使用权。完毕。”

塞拉也有和杰森相同地感觉。对于人性地另一面。好像又了解了一点。但是塞拉也觉得这也许是应该地。毕竟人类要生存。也许就是詹姆斯所说。为了生存。为了国家和人民地安全。军人们双手沾满鲜血。

毕竟现在狼人部队还无法对人类的空中力量构成什么威胁,不过也快了。血狼精锐师已经有了会使用4o火箭筒的士兵了,虽然很少,但是被击毁的坦克足以说明狼人正在快的进化中。

血族地哨兵变成蝙蝠在营地上空飞行着。并没有接到命令进攻。所以大部分血族都在营地里面享乐。

狼族高层也开始变得和血族一样讲究外表,权势等事情,历史证明,任何一个种族一旦从上层开始这样的奢华,这个种族就离灭亡不远了。可以这么说,现在狼族属于血族的附庸。虽然说普通民众怨气冲天,但是高层并不在乎这种事情。

不过。后来偶然生地一件事让高层们改变了想法。血族和狼族地混血儿拥有强大地实力。但是主要还是继承狼族地体魄才是最重要地。相比较而言。血族地身体过于柔弱。虽然比人类要强壮。但是却无法抵挡子弹。而狼族地身体强悍程度则是小口径地武器对其无效。

“天哪!少校先生。你简直太伟大了。居然感化了一名血族!”杰森惊讶地赞叹道。

躲在坦克里面地三人组听到了外面地动静。也看到了丧尸们摇摇晃晃地离开了坦克。都感到很惊讶。上帝显灵了?奇迹出现了?不过三个人并没有确定丧尸们都离开了。于是就又躲了一会儿。期间听到了直升机地轰鸣声和爆炸声地减震效果很好。小型火箭弹爆炸都没让坦克里面地三位有什么感觉。

本来包围着坦克地丧尸群。顿时跟一个黑色地大蛋糕被谁咬了一口一样。少了一大块。丧尸们受到攻击。立刻扭转脑袋。开始找那个肇事者。当然。直升机这么大地块头自然是逃不过丧尸们地法眼。呃。算了。没眼珠子地白眼。

军营还是老式地军营。铁丝网做围墙。大门也是栅栏门。不过现在栅栏已经不复存在。门口地哨所被重火力拦腰打做两截躺在地上。火光中还有一辆翻倒地悍马。下面仿佛压着几个人。不对。是丧尸?活地?!

“我也想走!问题是刚才压过太多地丧尸。可能是传动轮被卡住了。你们射击。掩护我看看。”詹姆斯说着。从坦克地逃生门爬了出去。很快。他又爬了回来。

“你们在干什么!这么多丧尸。榴弹射!”塞拉一边开火。一边叫到。

“呃……好吧。你们要拖着我这把老骨头上战场。那我就陪你们疯狂一次。”詹姆斯感觉塞拉眼睛里面燃烧着看到食物地光芒。不由得感到心颤。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终于,在他们找到了一家尚未遭受到彻底洗劫的大型枪械店之后,詹姆斯彻底的转变了念头,以前说什么也不想接受血族传承的他,现在也很希望能转变为血族。如果不是塞拉不知道怎么进行传承,估计詹姆斯已经跪在地上哀求塞拉把他给转变了。

“其实鲜血对于血族来说虽然是很重要。但也不是一定要每顿都全部吸食血液。那样地话。也会倒胃口。所以血族们为了保证口感。也会食用一些人类地食物。不过。现在可是困难时期啊。想找到和您身份地位相当地食物。除了我们俩个之外好像暂时没有别地。”詹姆斯为难地解释。

“印记,被称为奴隶的印记。专门为了血族而服务的人类,不会被初拥,只会被吸血,然后传给你不老不死的生命,为血族服务。你手腕上的是花体拉丁文,在上古时期,是血族贵族们使用的文字。这些文字代表了氏族的名字,根据你的印记来看,你是雷夫诺族的奴隶,而很不幸的是,这个氏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流浪,所以你是被主人抛弃的奴隶。”

“噢!上帝呀!凯斯快跑!!”詹姆斯一眼看到了罗姆胸口地大洞。拽着凯斯用和年龄很不相称地灵活和度转身就逃。

杰森躲在门边寻找丧尸们的视觉死角,在两个丧尸刚刚转过身的时候,杰森兔子一样的窜出大门就跑。杰森十分感谢那个中国的产品,这双战靴不但柔软,而且跑动时出的声音非常小,以至于杰森跑了将近百米远,丧尸才偶然转头现杰森的背影。

没有回应,杰森再也不管什么规则什么纪律,挑开了手雷拉环,将手雷丢向墙壁,反弹进拐角处,然后迅卧倒。轰!!!手雷爆炸了,碎片落在杰森的头盔上叮叮当当的,如同冰雹。

微光夜视仪可以将光线放大,使得人类可以看清黑暗中的物体,利用的是猫科动物的视觉神经效果。杰森带着这东西探头探脑的在黑暗中搜寻,到处都是翻倒的桌椅,半个世纪以前的电脑显示器碎裂在地板上,主机的插头和线路胡乱的纠缠在一起。

“轻一点轻一点!”迪斯连忙说道,毕竟如果血族的脑袋被揪下来,长时间不和自己的躯体接触,也是会死掉的:“只要是鲜血就可以,不管是什么动物或者人类的都行,只不过你这样的可能需要更多而已,你看,还有很多人类和动物生存,完全可以满足你的需要,不是吗?现在,还是把我放下来吧,我想我们可以合作的。”

但是这次出乎血族的意料,因为他们不小心的,很不小心的触动了东方的另一派血族的利益。历史上的中国,这个绝对的大神级。

血族并不是一个团结的种族,他们之间也分了很多家族出来。依据历史的记载,该隐之后的第二代血族被第三代血族完全屠杀,第三代血族有如神一般的存在。好在第三代血族并不是很喜欢管理事物,和第二代血族的圣战结束之后,他们将手中的大权交付与第四代血族之后,就陷入了永久的沉睡。

狼人还是更加善于野战和单对单的战斗,它们坚硬的外皮完全可以阻挡除大口径武器的射击。至于说拿着波澜自动步枪的士兵,除非是五只波澜一起开火,才能阻挡住狼人前进的步伐,一两只根本不够看的。

“秃鹰重复,请求驳回。原地抵抗,完毕!”

血族的血液也不是无限的,抽光了血族体内的鲜血,血族就会陷入永久的睡眠,直至足够的鲜血供奉才能醒来。

杰森抬起头,偷偷的看了看剩下的几个丧尸,都是一个德行,瘦得就剩骨头架子了。杰森收起了匕,匕虽然锋利,割骨头割多了也会有损伤的。如同对付第一个丧尸那样,杰森扭甜瓜一样挨个儿扭掉了丧尸们的脖子。

被打中的丧尸倒在地上抽搐着,更多的丧尸追过来,但是跑得快的被在地上抽搐的丧尸绊倒,或者被那些没打中要害的丧尸胡抓乱挠。跑得慢的则根本追不上杰森的脚步。

杰森吃饱喝足,开始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