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马厩男孩

责任低语:“你必须。”

年轻回答:“我可以。”

…出自爱默生文集

第一章

下曼哈顿,暑热窒人的七月。

年老的街头小贩首先注意到他,因为男孩伫立在衣冠楚楚的股票经纪人和银行家之中显得格格不入。剪得参差不齐的黑色短发自破旧的帽檐下露出,补丁衬衫的领口敞开,包覆着窄瘦的肩膀,他穿著骯脏油腻的吊带裤及过大的靴子,胳肢窝下挟着个长形包裹。

卖馅饼的小贩看着男孩昂首穿过群众,彷佛他们是待征服的敌人。“嗨,小子,过来这里,我请你吃馅饼,非常好吃噢!”

男孩猛抬起头,垂涎地望着小贩的妻子每天早上做的美味馅饼,彷佛在心里数着铜板。

“不用客气,我请你,”老人稍稍拿高苹果派。“算是老头子招待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新来者。”

男孩挑衅地以拇指拨着裤带,缓步走向小贩。“你为什么认定我是新来者?”

男孩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南方口音?先巳滩蛔⌒α恕!熬退凳俏蚁胂罅岣话桑?

男孩耸耸肩,踢着脚下的石头。“多少钱?”

“我不是说要请你吗?”

男孩想了一下后,点点头,伸出手。“谢谢你。”

他接受苹果派。这时两名穿著长西装、戴着高帽子的男人也过来买饼。男孩轻蔑地打量着他们的金怀表和擦得光可鉴人的黑靴子。“天杀的笨北佬。”他低声喃喃道。

正在交谈的两名男子并没有听到,但等他们离开后,老人皱起眉头。“看来你并不喜欢我们的城市。战争结束才三个月,我们的总统刚刚去世,大家的心情还很激昂。”

男孩坐在人行道的边缘,咬着苹果派。“我对林肯先生没有什么好感,我认为他太过天真。”

“天真?那是什么意思?”

“像孩子般愚蠢。”

“像你这样的男孩怎么会学到这种字眼?”

男孩以手遮着刺目的午后阳光。“我喜欢读书,由爱默生的‘论文集’学来的。我崇拜他…当然,我刚开始读他的书时,不知道他是个北佬,等我发现后气坏了,但也已来不及;我早就成为他的信徒了。”

“这位爱默生究竟说了些什么特别的东西?”

男孩舔掉黏在舌尖上的苹果派碎屑。“他谈到人格和独立自主。我认为独立自主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你认为呢?”

“我认为信仰上帝是最重要的。”

“我已经不再那么相信,过去几年看太多了…看着北佬屠杀我们的牲口、烧毁谷仓、射杀我的狗‘富吉’。方太太在同一天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儿子,我觉得自己已历尽沧桑”

小贩仔细审视着男孩细致、心形的面容和小巧上挺的鼻梁。“你多大了…十一岁?十二岁?”

深紫罗兰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戒意。“够老了。”

“你的双亲呢?”

“我妈在生我时去世了,爸在三个月前战死于西罗。”

“你呢?你为什么来到纽约?”

男孩吃完苹果派,挟着长包裹站起来。“我是为了保护属于我的东西。谢谢你的饼,老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他走出几步,略一迟疑。“还有…我不是男孩。我的名字是凯琳。”

凯琳依照在码头向一位夫人问到的路,越过华盛顿广场,有些后悔向老人透露她的名字。志在杀人者不会到处宣扬自己的名字…但这不是杀人,而是伸张正义。然而如果她被逮到了,北佬的法庭可不会这么想。只要一得手,她就会离开纽约这个该死的城市远远的,免得让人联想到南卡罗莱纳的日升庄园的韦凯琳小姐竟然是凶手。

她挟紧腋窝下的长形包裹,里面装着她父亲的六发手枪、回查理斯敦的火车票、爱默生的散文集、一套换洗的衣服和少许的钱。她希望自己能够在今天就办好事回家。但她需要时间观察那名禽兽,熟悉环境。杀死他只能算成功了一半,更重要的是可以安然脱身。

直至现在,查理斯敦是她所见过最大的,但纽约一点也不像查理斯敦。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不得不承认有些景观确实不错,像是那些美丽的教堂、气派的饭店和美轮美奂的豪宅。但内心的苦涩使得她无法尽情欣赏周遭的一切。不像残破的南方,纽约似乎丝毫不被战火波及。若真的有上帝,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她专注于看着卖艺的手风琴者,没有注意到路,一头撞上了一名行色匆匆的路人。“看路,男孩!”

“你才该看路!”她喊了回去。“还有,我不是男孩!”但该名男子已转过路角。

所有的人都瞎了眼吗?自从她离开查理斯敦后,每个人都将她误认为男孩。她一点也不喜欢,但这样或许最好。独自流浪的男孩不像女孩那么显眼。家乡的人绝不会将她误认,当然,他们从小就认识她,知道她一向不爱女孩家那一套。

但一切都变了,南卡罗莱纳、洛特福、“日升之光”和她自己?舷壬衔故歉龊19樱皇恰丫怂辏歉雠肆恕纳硖宀豢先盟磐男娜淳芫邮堋哪炅浜托员鹬皇侵治蘅赡魏蔚呐既唬?

她瞥见前方站着一名警察,马上混入一群工人当中。尽管刚刚吃过苹果派,她依然饿得要命…而且疲惫。她好想回到“日升之光”爬上果园里的桃子树,或是钓鱼,和莎妮窝在厨房里聊天。她手伸到口袋里,握着写有地址的小纸条,尽管它早已铭刻在心里。

在她找到过夜的地方之前,她必须先去看看那栋屋子。或许她甚至可以瞥见那名威胁到她所拥有一切的男人。她打算完成所有南军士兵都无法办到的事…用她包裹里的手枪,杀掉北军的战争英雄白肯恩。

白肯恩是个英俊得十分危险的男人,有着金褐色的发、高挺的鼻梁,深灰的眸子为他的脸庞增添了股放肆、危险的气质…但他也无聊到了极点。虽然南蕊娜美丽又性感,他已后悔这次的晚餐邀约。他一点也没有心情听她的闲聊。他知道她早已情欲勃发,却仍好整以暇地啜着白兰地;因为一向是女人来配合他,不是他去迎合女人。

前任屋主的酒窖收藏着好酒。肯恩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和一副好牌,在赌桌上赢到了这栋屋子…包括它的藏酒。他打开前任屋主留下的雪茄盒,取出雪茄点燃。再过几小时,他就会前往纽约最高贵的俱乐部玩牌,但在这之前,他打算好好享受蕊娜的芳泽。

他往后靠着椅背,瞧见蕊娜正盯着他右手掌背的伤疤。那是他在战争中得到的众多伤疤之一,而它似乎令蕊娜更加兴奋。

“你根本没有听进半句我说的话,小白。”蕊娜噘起红唇抱怨。

肯恩笑了。他知道女性认为他英俊,但他对自己的相貌毫不在意。那不过是由他意志软弱的父亲、和人尽可夫的荡妇母亲继承而来的皮相而已。

从十四岁起,女人就开始对他有兴趣,他也喜欢享受她们的芳泽。但经过十几年后,他已有些厌倦了。“我当然听到了。你一直在告诉我各种我该为你父亲工作的理由。”

“他非常有影响力。”

“我已经有工作了。”

“说真的,小白,那根本不算是工作,那只是社交活动。”

他直视着她。“对我而言,它不是社交活动,赌博是我维生的方式。”

“但…”

“你想上楼吗?或者你宁可我现在送你回家?我不希望让你在外面耽搁太久。”

她马上站起来,数分钟之后已躺在他的床上。她的双峰精满成熟,他却无法明白为什么它们在他的掌握中一点也没有更美好的感觉。

“弄痛我,”她低语。“一点点就好。”

他讥诮地扬起唇。“谨遵女士所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