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凤又是一阵媚笑,纤纤玉指渐渐的向上滑到他的脸上,慢慢的拂弄,柔声道:“龙将军,这个问题你问得很好,奴家真是越来越喜欢你啦,好罢,我正想告诉你一件事,不过你听完之后,可不许生气。”

龙霄受此厚待,连忙也跪了下来向百姓们回拜道:“各位请起,与天煞族的交战能够成功,是牺牲了许多大明官兵的生命才换来的,龙霄实在并无寸滴之功。”

这中军大营之后的敌营,人马便少了许多,龙霄与黑煞边战边走,很快就摆脱了过去。

血狐眼光闪烁间,向一名天煞士兵做了个手势,那人便过来给龙霄松了绑。他跟着又道:“来啊,给龙将军送些食物与清水上来。”

司马琴见状,忙令人引箭s去,却见霎时间箭羽纷飞,嗖嗖乱响,但只能s到一半距离,便无力的向下落去,那三名站在高台上的天煞族士兵,都哈哈的怪笑起来,在上面手舞足蹈,似是在嘲笑明军无能。

龙霄侧耳凝神而听,不仅是左翼军这边,昌明皇太子的所在的中军处也是静悄悄的,而天边已是曙色渐明,心中立刻就明白了,向司马琴苦笑了一声道:“我想是咱们的援军终于就要到啦,敌人一是怕陷入包围,难以脱身,二是已重创了咱们左翼军,目的已经达到。故而先行撤走了。”

那赵如风赶紧从队伍中站了出来,拱手道:“末将在。”

人群中立刻有人高声吼道:“在这里。”一名高壮结实的汉子竖起了一面天蓝色大旗,旗上用红线绣着“无畏”二字,鲜血般的在风中迎风招展,举旗的正是大牛。

龙霄本在就对官职什么的毫不在意,闻听这太子冷言冷语的话,心中早就是大光鬼火,怕司马琴再为难,便出言道:“司马小姐,你不必再说,我这样的山野村夫,那里能做什么官,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在下先行告退了。”说着也不向昌明太子行礼,向朱芷贞那边匆匆望去,正巧朱芷贞一双秋水盈盈的眼眸也正凝视着他,两人目光交流,心下皆是一暖。

这两掌打中别人身上自然难以活命,但此时龙霄的前胸后背真气受阻鼓涨,胡、李二人的掌力便如打在了一个气囊里,他的“至阳x”却猛地一震,淤集成团的真气忽然象是找寻到了河道,一路顺着“百会”、“神藏”诸x奔流,最终而返回丹田。

只一会儿功夫,朱芷清从昏迷中悠悠醒转,缓缓睁开眼来,却见到一名英俊陌生的少年满眼关切的望着自己,再转眸瞧到一屋子手持明晃晃兵刃的江湖人土,便如一只忽然受到惊吓的小兔子一般,身子踡缩在一团,娇怯怯的颤声道:“这……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刚才好好的在鸾凤宫里睡着,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

魏建业一一引荐道:“这是杭州仙霞门的马如涛马少侠。”“这是湖州铁旗帮的三当家关明关大哥。”“这是崆峒派掌门的七弟子断流剑梅然欣梅兄弟……”

吾大喜之下,逐重入武库修练这两种神功。到此之后,细阅秘籍,才知‘天残地绝魔功’本是邪派中至高无上的内功心法。此心法共有六层,不仅霸道刚烈,其运功的法门更是别辟奇径,奥妙无穷,可以让修习者在短时间之内便有所成,但正因此功与其它正宗内功循序渐进的修行法则有异,其中有个极大的凶险,修习者内力越高,这凶险便越是容易发生。而那‘仙鹤九变’却是天下轻功中的绝顶,练到最高处可在空中一连九折,让敌人无从防起,但无深厚的内力基础却无法练成。

龙霄道:“女儿又怎么啦,我瞧司马小姐冰雪聪明,英资飒爽,一点儿也不比男子差啊。”

龙霄一时不防,但见黑煞疾速前奔,也不去控制,只是紧紧的抱住了马脖。

这几名大汉知道她向来说到做到,都不敢违拗命令,面面相觑着,不一会儿全都走出大厅在院外远远观候。

龙霄等伙计一走,当真是出箸如风,将几道菜都尝了一遍fanwai,只觉入口鲜香,回味无穷,不禁心中暗赞这里的人烹饪功夫还真不错,又从那壶中倒了一杯酒来,刚一沾唇,便感到清香扑鼻,喝入腹中,却无多大的酒性。

碧痕凝视着龙霄,似乎想辨清他话语的真伪,许久,许久,才忧忧的叹了口气道:“龙公子,要是你真的没说谎,那么你就是这里六百年来,唯一的自外面尘世的人。”

见龙霄点了点头,他又从窝棚内拿出三个小小的布袋来,道:“当年你救过我,而且这么多年又蒙你细心照料,我实在不想要你去冒这个天大的危险,但如今除你之外,我已无其他的人选,只好赌上一赌了。这三个布袋外我绣着编号,里面各有一张纸条会对你有所帮助。第一个布袋,是当你找不到路的时候,就将它打开。第二个布袋,你到了地图的终点才打开。而这第三个,你到了日后不知如何是好时才可以拆开。一定记住了。”

龙霄奇道:“什么要求?可别太难啊。”君仪微微抿唇一笑道:“这个你一定做得到,就是你将我送给你的那套西服换上,我想瞧瞧。”

好容易进了会亲室,出人意料的是,房里的人不是父母,而是他的班导师――方家慧。

龙霄将酒醉后的张来福扶回学校,给他打水洗脸洗脚,让他在床上好好的睡下。

胡峰望着周思廉埋怨道:“好啊,老大,你怎么一个人吃独食,有这么好玩的地方,也不说一下。”周思廉笑着道:“王大哥常来找我妈办事,但前两个月他带我来玩,我才知道他是这个‘皇家夜总会’的老板。”

“高手”慢慢回过头来,紧紧的盯着龙霄。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龙霄的存在,无论神智如何失控,只要龙霄一到,他竟能渐渐的清醒过来,只是没提一句关于自己身世的话,龙霄也从来没有追问过他。

其实龙霄绝不是那种生活在色情幻想里整天练五指功的人,相反的是,他是个极富青春活力的少年,身高虽不是同龄当中登峰造极者,但也可以用出类拔萃来形容,由于坚持每天体育锻炼,他的浑身肌r结实有力,给人一种彪悍心凛的感觉,而他的脸则是标准的国字形,棱角分明,浓眉大眼,直鼻薄唇,是个罕见的美男子。他的性格吊而郞当,幽默zhaishuyuan风趣,天生的一副热心肠,高中时有无数的女同学偷偷的喜欢着他,只是他从来没有与其中一位发生过故事。

但这时龙霄的兴奋却是无法言喻的,他先是纵声长啸了好一阵,然后在崖上翻了好几个滚,跟着运起“天残地绝魔功”双掌挥动,对着崖上的岩石便是乱劈一气,直击得岩裂石碎,四处飞溅。

又过了好一会儿,龙霄这才有些累意,找了个平坦光洁的巨石,四肢摊开,躺地歇息,眼睛虽然闭着,却在思索回去后要做的事,母亲的病当然是最重要,他的身上已有了三公斤黄金及司马琴送的珠宝玉器,想来治疗的费用已经是足够了。另外便是寻找君仪的下落,这事却毫无线索,实不知从何找起,但他永远不会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或许天见可怜,会指引他一条明路也未可知。

龙霄躺了一阵,便起身向山下走去,在路过血狼的尸骨时,见已散落了许多,想是被崖上的罡风吹走了,心中微微一叹。

这巴拉汗山别无他人,龙霄也不怕惊世骇俗,展开身法,放开脚步,疾如弹丸般的在山中跳跃,只用了两个小时,便到了那日他中了桃花瘴的地方,心中暗自戒惕,身形去势更快。

果然,没多久,山风拂面而至,一大片粉红色的雾团如幽灵般的从丛林中涌出,直向龙霄扑来。

但龙霄今时不同往日,已是脱胎换骨,这曾经差点儿让他送命的桃花瘴已没有放在心上。当下屏住了呼吸,双脚一蹬,身子已象支离弦的箭一般s了出去,在山石矮树间经过了数十个起落,已至半里开外,早就出了这桃花瘴的范围。

没过一会儿便到了盘根错节,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龙霄想到指南针早就遗失,如果从林中穿行,十分的容易迷路,不免耽搁时间,心念一动,走到一株四人合围的大树下,身子拔地而起,在树枝上点得几点,已升到了树冠的顶端。

此刻时已过午,太阳偏西,龙霄辨明方向,向北而行,这巴拉汗山的森林茂盛密集,连绵不绝,象海浪一般高低起伏,龙霄施展“仙鹤九变”的身法在树木的枝叶上纵跃,发鬓飘舞,衣裾胡胡,直若御风飞行一般,想起过去在杂草荆棘里的穿走之苦,两相对比,方知这习武之乐,实是欢愉无穷。

又行了三个小时,树木渐渐稀疏低矮起来,竟是已到了巴拉汗山的山下,离那古镇也不远了。

龙霄重新落回地上,想到上山花了三天时间才能到达,而下山却不过用了几个小时,心下又是一阵振奋激动。

眼见已到了巴拉汗山的出口,龙霄却停下了脚步,取出了司马琴给他准备的干粮就着随身携带的水囊吃了一通,然后找了一处柔软的草丛睡起觉来。要知道,他现在这一身发式装束完全是明朝人的样子,到了镇上,不被人瞧成精神病才怪。

劳顿了数日,龙霄倒是真困了,这一觉直睡到夜深人静才醒,他估摸了一下时间,大约己过了凌晨一点,便起身继续前进。

一路疾行,没多久便闻到狗吠之声,原来是那古镇已在眼前。

龙霄顺着青石路走入镇子,却见全镇一片静寂,两旁的房屋都黑漆漆的没了灯光,只是偶尔有打鼾声与咳嗽声传来。

龙霄心中牵挂的是自己的服装问题,左瞧右瞧,终于在一幢两层木楼的窗户外见到一件晒在外面的男式灰色短袖及一条黑色长裤,连忙一跃而起,落在那窗户外向前支出的木板上,伸手便将那两件衣物取了下来,想到还差一双皮鞋,向窗户里探头望去,却见里面有一张木床,沉睡着一对夫妇,而床下则放着两双皮鞋。

龙霄无声无息的跃了进去,月光之下,见那男主人的皮鞋又旧fqxs又脏,但一时别无它选,只好穿进脚试了试,虽然略小了些,却是勉强可穿。

他站在这对夫妇的床前,思及自己一个堂堂大明朝的护国大将军,麾下数十万人马,百姓们人人称颂的龙大侠,龙英雄,实不料复出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大展轻功,穿户入室,窃取别人的衣物,成了位不入流的小偷。心中真是又羞又愧,解下身上的包裹,从带出的金锭中取出最小的一枚来,大约也有一两有余,悄悄的放在了主人的枕下,然后再一跃而出,回到街上,猜想这两人起床后必定有一番大惊小怪的反应。

他穿上短袖衬衫与黑色长裤,却露手露脚的也小了几分,然后再将在大明朝束着的头发解了下来,已是长至齐肩。这一身的装扮虽然不如先前那般格格不入,但仍是不伦不类的甚为滑稽。

龙霄此时也管不了许多,将换下来的衣裳鞋子叠紧使劲塞入包裹之中,便向外面大步而行。

离镇上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是个县城,那里有车通往外面,龙霄趁着黑夜,大步流星的向县城的方向疾奔,顺着乡间公路约行了三四个小时,见前面有路牌指示离县城还有十公里,而此时天色也渐露曙光,公路上开始有了汽车与行人,龙霄不敢招人注意,便放慢了脚步,以正常人的速度向前而去。

到了县城,已是天光大亮,城里楼宇耸立,电线如织,汽车疾驰、自行车穿棱,赶着上班的路人忙忙碌碌的行走着,龙霄见到如此生机勃勃的现代景象,心中真是亲切无比。

没多久,他便发现自己成了行人们注目的焦点,不少人还悄悄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知道是这一套不合身的衣裳与披着的长发有些过份张扬,便是手中提着的包裹也是太过标新立异,便决定先用手中的金锭先换些钱来,一是重新买套衣服,二是也有回家的路费。

走了一会儿,便瞧见一排房屋下有一个十来个平方米的小门面,上面挂着个“五哥金饰店”的字样,下边又支出个木牌,写着“高价收购各种金银饰品”几字。

龙霄心中一喜,便走了进去,却见里面只有一个穿着白色背心,三十来岁,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的男子在柜台里一台仪器上捣弄着一个金戒指。

瞧清进来的龙霄如此一付尊容,那男子理都不理他,继续做自己的事。

龙霄走到他身前道:“老板,请问你们收购金锭没有?”

那男子闻言抬起头来,一脸轻蔑,慢呑呑的道:“在啊,怎么,你有那东西?”

龙霄点点头道:“对,我有一点,但不知你们这里是怎么收的,每克多少钱?”他过去听父母闲谈时讲过,黄金的价格外面卖一百元左右,不过这金店既是收购,人家也要赚钱,可以适当少点。

那男子听他这么一说,放下手中的活计来,望着他道:“这要瞧货的成色,你拿来我看一看。”

龙霄虽知财不露白,但这样的小店却毫无遮掩回避的地方,只好打开了那包裹,现出了数十锭大小不一的金子及司马琴给的珠宝来。

那男子那里想到这小子竟是个大财主,这些货竟是平生未见,心中一震,眼中s出激情无限的光来,又见到里面的古人衣物,顿时便明白了什么,一脸羡慕的道:“他妈的,你这小崽子是不是挖了什么古墓,才得了这么多的好东西,快拿给我瞧瞧,是不是真的。”

龙霄从包裹拿了一锭金子给他,那男子在手中先掂了掂重量,跟着拿着在仪器上鼓弄察看,这越鼓弄眼中越是发亮,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瞧着龙霄的包裹道:“好,你的东西我全要了,你开个价出来。”

龙霄急于用钱,便道:“金子八十元一克,这里的可不少,你要得完吗,我可要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