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将齐力,兵士齐心,百十艘大船朝着长岑港全速驶去。长岑港受到攻击,无暇顾及。片刻便给我军从海上登陆上岸,我翻身上马,手擎霸王神槊,身先士卒,抢下杀入守军阵中。这时,穆塔尔和赵雨也披挂整齐,挥舞着大刀长枪奋力厮杀。关羽张飞赵云更是如同猛虎下山,势不可挡。长岑守军给这股虎豹之师冲击的根本抓不住阵脚,纷纷跳水溃逃。我分兵半继续追杀长岑守军,率领另外半士兵迎上了岸上攻击长岑的军队。两军对峙,我打马而出,手舞霸王神槊,大声道:“你们是哪里的军队?”

我将手中的霸王神槊朝着白马胯部使劲拍,白马吃痛,四蹄如飞,终于在第三次箭雨来临之前,蹿进了乌丸士兵战阵。我身后的士兵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又给射死了几百人,三千白马义从冲进乌丸战阵之中的只有不足五百人,这五百人紧紧的保护着我,用他们的血肉之躯保卫着我。

五千白马义从扬着手中的斩马刀,嗷嗷的冲向了乌丸士兵。白马义从无不以抵百,乌丸士兵如何能敌得过。白马义从像虎豹入羊群,又像秋风扫落叶般,将冲进城中的乌丸士兵消灭干净,控制了城墙。

“小友,小友!你快醒醒。”那人大声叫喊道。

我连忙拉起张合,安慰道:“张兄我们是兄弟,不必如此。但闻张兄可愿做我等的老师?”

女孩嘴上没有再反驳母亲,冲着母亲撒娇道:“娘不也样很宠着弟弟吗?您不就是怕弟弟惹事给爹爹揍吧。”说完,咯咯的笑了起来。女孩的脑海里涌现出了自己的这个弟弟的许多往事:

第三十二章初遇女王

我在平壤大街上闲庭信步,这边看看,那边瞅瞅。

这时,有士兵高喊:“女王驾到,闲人让路。”只见女王的车架远远飞速而来,车架左右跟随着两骑,分外耀眼。骑海蓝色凤盔,淡蓝色凤甲,手中条长鞭,鞭上带着倒刺,泛着蓝光,足下双天蓝色凤靴。马上员女将,水灵灵的眼睛,白皙的皮肤似乎可以弄出水来,五官俊美,仿佛出水的芙蓉般,看着就给人种清新的感觉。另骑恰恰相反,浑身上下团青,天青色的头盔,淡青色的战甲,深青色的战靴,给人很强烈的层次感。那女将容貌般,漂亮但算不上出众,可是再仔细看,又与众不同,她非常耐看,越看越漂亮可爱。从白凤给我的情报,我知道着正是女王李黛和她的两凤卫――蓝凤李宸绿凤李翠。

在仔细打量车架上的女王,年龄在三十岁上下。人常说女人三十豆腐渣,如果你要是以为她是个黄脸婆,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不仅俊美如花,而且妖艳无边。她既有漂亮女人的妩媚,又不缺少皇家女子的气质,还具有成熟女人的那份风马蚤。没有丝瑕渍的完美脸庞,凤目无情。丰满的胸部,硕大而挺拔。莲藕般的玉臂,玉葱的手指。修长的双腿,玲珑的腰身。她冰若寒霜,千娇百媚。她淡雅脱俗,傲世轻物。这女王简直就是女人中的精品,精品中的极品。

有三五人躲闪的慢了,身上就多了几道皮鞭,女王看着手下的军士挥舞着皮鞭,娇美的脸庞上没有丝表情,熟视无睹般木然的看着前方。

平壤城的百姓哗啦跪倒地,恭迎这位异国的女人。这使我感到悲哀,这里是大汉的属地,而它的百姓却摇尾乞怜般的供奉着高句丽的女人。我为这些乐浪郡平壤的百姓感到悲哀,男儿膝下有黄金,怎能如此不堪的活着。

“我是汉朝百姓,这是汉朝疆土,为何要跪迎她个异国番邦的女人。”个浑厚的声音响起。在女王车架不远处,直挺挺的站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我不禁为这位好汉叫好,暗中冲其树立起了大拇指。是啊,个国家需要有骨气的人,需要正直敢言的热血男儿。我也知道这好汉将要吃亏了,因为他挑战了个高句丽女王的权威,也可以说是挑战了高句丽的国家权威。

正如我所料想的那样,高句丽的军队中呼喇涌出了十几个军士,下子就将那好汉围在当中。但是奇怪的是,高句丽女王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尊容,没有愤怒,没有生气,甚至连丝的表情变化都没有,好像个傀儡般的杵在那里。而她身旁的两凤卫也是毫无表情的守护在那里。反倒是女王身前的员将军,手持金瓜大锤在那里指挥士兵。我有些诧异,这表现太出乎常理了。

十几个军士各抽出腰刀,将那好汉围在当中。好汉倒也镇定,将衣袖高高挽起,哈哈大笑道:“我高顺乃立于苍天黄日之间,上跪天地,下跪父母,岂能向你等异国番邦屈服。来吧,高顺宁可流血,绝不屈服。”

高顺!他就是高顺。我兴奋异常,没有想到在这个平壤城竟能遇到这个后汉三国时期最为忠勇的名将,历史对其评价也颇高。

历史上我注定不会是大侠,高顺是个实实在在的忠臣,个深思远虑使谋化策的谋臣高顺是个很注重个人修养的人。他很有威仪,治军也很严格。高顺不饮酒,这在当时对于个武将是很难得的,他也不接受别人的馈赠。素书说:“贬酒阙色,所以无污。避嫌远疑,所以无误。”这点,高顺做到了。

高顺他死心塌地的跟随吕布,虽然他知道吕布不会成就大事。高顺经常劝谏吕布说:“凡是破家亡国的君主,并不是手下没有忠臣和能臣,是因为君主不能用人。将军每次的言行举动,都不肯深思熟虑,动辄喜欢说失误,将军的这种失误太多了。”高顺这段话,非常适用用于治兵理国,但是吕布却不能用。吕布也知道高顺是个忠臣,但是他出于种种考虑不重用高顺,可能是由于高顺此人性格耿直,不知道讨上峰欢心的原因吧。郝萌反后,吕布更加不信任自己手下的将领,对于高顺则更加疏远。魏续和吕布有亲戚关系,吕布便将高顺的部属全部交给魏续带领,实际上就是夺了高顺的兵权。但有战事的时候,吕布也离不了高顺,还让他指挥他原来的部队去作战,而平日,这些部队归魏续统领。即便如此,高顺从跟随吕布,到为吕布赴义,始终没有恨意怨言。

高顺,可以说是历史上的个悲情人物,生没有得到重用,无法展所长,施展抱负。我暗自下定决心,定要收服高顺,让他在我的手下大放异彩,威震华夏。

高顺赤手空拳和十几个手持弯刀的军士战在处。这十几个军士是高句丽的御林军,也算得上是训练有素,虽然他们都手持武器,却无人能在高顺的面前走上三个回合。

高句丽女王身前的那个将军大怒,吼道:“饭桶,饭桶。”他朝着身边的个军士踹了脚,全然不顾廉耻道:“全都给我上去,往死里打。”哗啦,又围上了二三十人。

高顺赤手空拳,对上手持兵器的士兵本就有些吃亏,面对高句丽士兵的人海战术,高顺徒有身武功,也无可奈何。他抖擞精神,与高句丽士兵战在起。约莫过了个时辰,高顺渐渐力有不支,身上也渐渐挂彩。

这时,那武将阴险的笑,暗想如此露脸的时机,岂能错过。只见他手舞金瓜大锤,使劲抽战马厚秋,大声吼道:“崔成龙来也!”说着,借助战马力量,朝着高顺个泰山压顶砸了下来。

高句丽女王木然的看着这切,似乎习惯了崔成龙的无耻,蓝绿两凤鼻子里轻微的哼了声,表示不耻。

高顺听到耳后恶风不善,想要闪身躲开,无奈对方军士太多,缠住无法脱身,就连扭身都比较困难。高顺后悔没有将自己的武器和战马带来,哎!没想到我高顺壮志未酬,竟要先身死在这异地他乡。

看到此场景,我知道该出场了,要不这内定的虎将就报销了。我摸出块黑布,蒙住脸面,大吼道:“崔成龙,吃我剑。”我从肋下抽出龙泉宝剑,向前攒,跳到高顺身后,让过崔成龙的大锤,照着他的脑袋削去。我不敢用宝剑接崔成龙的大锤,只能采用此围魏救赵的办法,逼迫崔成龙撤招自救。如果崔成龙不回锤自救的话,固然他可以锤将高顺砸成肉酱,但是他的脑袋也休想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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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卷毛黑鬃马

第三十三章卷毛黑鬃马

果然,崔成龙收回大锤,从下往上抡起,砸开宝剑。

我深知宝剑乃轻兵器,如何能抵挡住崔成龙的大锤。剑走偏锋,贴着大锤的柄削去。

崔成龙大惊,连忙大锤护于胸前,抵住宝剑。

我不等他挨着宝剑,剑招突变,剑柄朝上,剑尖朝下,个流星赶月朝着崔成龙拦腰斩去。

崔成龙连忙举垂招架,想要和我硬碰,我如何能如他所愿?十来招后,崔成龙破绽打开。我高高跃起举起龙泉宝剑朝着崔成龙脑袋劈下。剑如闪电,飘忽不定,崔成龙防不胜防,眼见就要身首异处。崔成龙奋力侧头闪,脑袋虽然没有被削掉,但是大半个耳朵没有了。

哎呦!崔成龙大叫声,翻身落马。我趁势跳上战马,带缰绳,朝着围困的高顺奔去。不几步马已经到了高顺跟前,我把拉住高顺上马。此马脚力非凡,神勇彪悍,连踏数人,突破包围圈,两人马,扬长而去。

崔成龙痛苦的哀号着,又见自己的战马也给人掠去,更加心疼,哎呦声疼晕了过去。留下群不知所措的军士,场面慌乱异常。

车架上的女王仍然没有丝毫言语,但是冷冰冰的高傲脸色微微变化,不过露出的却是丝嘲笑和快意。

我打马如飞,手中又有白凤的令箭,非常顺利的出了平壤城门。我在高顺的指引下,来到了高顺所在的村庄。

下马,高顺逊谢救命之恩。

我连忙拉起高顺道:“高壮士气节高尚,大义凌然实乃让在下佩服,真是大快人心。此番大战,痛快,痛快!”

高顺谦逊,虎目不经意间扫向那匹马,大惊道:“此马非同般,恩公可能借子忠高顺字观。”

我刚才光顾了夺马逃命,并未注意此马特殊之处,只是感到它脚力还行,但是全身乌黑,不甚好看。我将黑马缰绳交予高顺道:“兄台尽管查看。”

高顺爱马如命,牵过缰绳,爱不释手,仔细查看之下,高兴道:“此乃卷毛黑鬃马,乃匈奴好马。速度奇快,脚力持久。公子,能否借在下骑试片刻。”

我示意随便,反正是我抢来的。高顺大喜,转身回到茅屋里,取出布包,打开拿出杆长枪,名曰狼牙破风枪。高顺跨步上马,冲我略微点头表示谢意,圈缰绳,卷毛黑鬃马踏踏踏的冲击着地面,溜烟的消失了。

不出片刻时间,远处出现了个黑点,待我还未看清楚,卷毛黑鬃马已经飞驰到我的面前。高顺拉缰绳,卷毛黑鬃马站立当场,丝毫没有因为惯性而向前冲,可见此马的脚力和灵活性。

高顺翻身跳下卷毛黑鬃马,用手轻轻的抚摸了它,恋恋不舍的将缰绳又交给了我。

我嘿嘿笑,接过缰绳。我喜爱宝马,但是这卷毛黑鬃马和大将高顺比较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但是现在我去不能将此马赠与高顺,因为我知道高顺是个至情至性之人,绝不会夺君子所爱。

这时,茅屋里传来阵剧烈的咳嗽声,接着有人用非常微弱的声音道:“相公,你在和何人讲话?还不快将客人请进来。”

高顺拍额头,醒悟道:“你看,我光顾这卷毛黑鬃马了,失礼,失礼。恩公,快请进。茅舍简陋,还请见谅。”

我道:“无妨,无豪门往事妨。”随着高顺进了茅屋。茅屋内光线暗淡,隐约我看到床榻上躺着个女子,年龄和高顺差不多大小,应该也就二十来岁。容貌清秀,但是脸的病容,脸因为营养不良和病魔折磨血色全无,苍白疲倦。

高顺介绍道:“这是在下拙荆,因为常年被病魔折磨,身体越来越大不如前。哎,想我高顺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连自己的夫人都没有能力救治。”

床上女人安慰高顺道:“相公,我不怪你。只要能和你在起,我死而无憾。”两人阵伤感。

我也是阵伤感,想起了自己两世的父母,也想起了自己最亲的姐姐孔月。我安慰高顺道:“子忠兄,我认识神医,名为华佗,家嫂可前往寻医问药,必能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