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万震山在这时候举办寿礼,广邀江湖豪杰,会不会有什么蹊跷?”

“谢谢你救了我。”她小声地说道。

接二连三地有人倒下。

语毕他揉身上前,哗地抽中腰间大刀,朝路过劈来。刚才是他轻敌,以为这小子没什么本事,只要擒住他给他点苦头吃再威胁两句,轻轻松松就打发掉了。没想到半年不见,他居然学了一身武功。虽然不好打发了点,但也不足为惧。

水岱与花铁干齐齐摇头。

路过道:“丁兄弟,你太瞧得起兄弟我了。你都打不过,我如何是他们的对手?当初我劝你先练好武功,你不听,唉……”

丁典眼露欣喜,道:“路兄弟,这两日,你又进步了不少。”

丁典道:“区区一个翰林我还不放在眼里。路兄弟,你若担心就先走吧。现在江湖上找的都是我丁典,你跟着我只会受牵累。《神照经》的练功之法我已跟你说了,你的悟性犹在我之上,就算没有我指导,也必然能成功。”

“凌姐姐是个好人呢。”水笙道,“她还悄悄跟我说,会想办法把你们救出来。神仙叔叔,是她救的你们吗?”

路过见修习十来天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有点天赋的。他还以为以他生活在武功完全没落的现代,不可能有天赋学武呢。

路过想了想,觉得关外也不错,就是远了点,累了点,长途辛苦了点,生活艰难了点。称称自己的斤两,躲起来夹着尾巴做人也不错。等他武功练成了,再重出江湖。

路过还没高深到能同他心电感应,但大抵也能明白他想知道什么,当下按着他肩膀,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等着。

路过与丁典交换了一个眼神,心中均已明白,原来请他们进来的是凌退思,并不是凌霜华。既来之,则安之,路过本也没指望凌府会真是什么花前月下的场所。

堵住路过他们船只的船都纷纷划开,让出了水路。丁典的一根船桨已断,早有人看到,殷勤地要送他们一程。路过与丁典也不退却,极其配合地上了他们的船。

不过现在的现实是,别人一动手,就能直接把他给秒了。大丈夫能屈能伸,打不过人就得服软,不然吃些干亏。

水笙拍手笑道:“好呀好呀,我最喜欢听故事了!”说着又要凑到路过身边来。

只见上联木刻为笔画,血色鲜艳,写着:“将血化墨,书尽书生意。”下联则只是在黑漆的木板上刻下一行字:“守中维平,无满无敌心。”

夜贼大怒,明晃晃的单刀劈下去,虎虎生风。丁典看清来势,不慌不忙反手去拿他手腕。夜贼一惊之下,这才发觉这个拦路人功夫不弱。他半路回腕,刀势立改,由下向上反挑。丁典依然是不慌不忙,不闪不避,仍旧去抓他手腕。

水笙不死心地在后头追喊再三:“神仙叔叔,你把事情办完了,记得来找我啊!”

丁典满脸赞赏地道:“‘风虎云龙’里的‘虎’。人称‘一苇不渡江’胡渡是也。”

路过瞪着水笙,看着她抬袖抹着眼。这半天工夫,他已经发现了这迷你水笙的鬼灵精,真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有眼泪。恰好水笙从袖里抬眸,与他视线撞了个正着。水笙弯眉一笑,朝他挤眉弄眼,哪有半点担忧害怕?

这小女孩居然一跳跳了这么高,路过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伸出手来要把小女孩拨下去——他可不想被这么狼狈地万众瞩目。

再次强调,不懂我的人,任他说什么,都不用理会。谁认真谁就输了。

他沿着血迹的方向又走了走,有些犹豫地停了下来。这血迹已经很有些时候了,受伤的人说不定早就走了,但极有可能没走。这种地方,就是人迹罕至额的地方,最适合武林高手躲避仇人养伤复原了。

穿越大神啊,你到底还是偏爱我的!我绝对不会辜负你的厚望,绝对会成就一番喜剧。

真现实!

为什么难得的穿越却有其他穿越者也来凑热闹,饶是他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也还没碰到这种情况。难道是来提醒他,别以为能在此终老,他最后只是路过?就像以前那个“路大侠”,汲汲营营半生,娶了最美的女人,领导了最庞大的势力,结果全都是空欢喜一场,无一不在将唾手可得之时失去了。

路过本来只是旁观看戏,没想到苗人凤依然没有忘记比武之事,这次还托出胡一刀的“亡灵”之事。他想说这十八年过去,胡一刀早就不知道投胎到哪里去了,哪还在天之灵在这里看着他们比武?但是……咳咳,就算自己本事再高,威望再重,说话还是注意点场合的好。

路过却满带笑意地伸出了大拇指,赞叹道:“苗大侠顶天立地,田夫人也当称女中豪杰,追求幸福的勇气好生让人敬佩!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苗夫人生得如此美貌,美人儿就是用来让人欣赏疼爱呵护的,既然此处无人爱惜,自有有人爱惜之处。田相公一表人才又温柔有加,的确是女人梦寐以求的良人。”

“田相公,这是要去哪里?”路过高声喊了一句,得到田青文的狠狠一瞪。

掌门人对上掌门人,弟子们对弟子们,也不怕以众敌寡胜之不武,都拼着最后一口气,当作名誉之战。田归农长剑宝刀,几个回合就又伤了几个掌门,这一次,他更狠,只要有可能,宝刀断人兵器,长剑刺人心窝。

路过眼睛一闭,低声道:“你们三个,跟着我,平四叔,你们悄声,别出来。”他吩咐完毕,大步迈出,同时吼一声:“住手!”

路过笑一笑,摇了摇头。

路过点头赞好,看原著里,胡斐对苗人凤要杀不杀,最后非把两人逼到你死我活的境地,真是急死他这个读者了。果然这种作者留下的别扭,还是得靠读者来走一趟,这不,轻轻松松就马到成功了。

“四叔,胡兄弟的武功如今少有敌手,就算再厉害的仇人,他也有能力报仇。你就不要再顾虑什么了。”

“啊!”路过大叫一声醒了过来,惊魂未定。低头看看自己怀抱,哪有美女的影子,再四周扫视一眼,那只笨蛋鹦鹉正趴在他的枕头旁边呼呼大睡。

那汉子有些诧异,看了看路过,又扫了石万嗔一眼,好像是奇怪为什么路过这么友善好说话。既然对方这么真诚,他本也想以礼相待回个话,结果却是犹豫半天,说不出个名堂。

“残忍?”路过视线又扫了一眼石万嗔三人,道,“武功没了还能练回来,不削琵琶骨,留他们有力气的在身边,那是对我们残忍吧。还是……灵灵,你想杀了他们?”

躲在柜台底下的小二心不甘情不愿地递了纸笔过来,一见到曾铁鸥凶神恶煞的表情,立刻又弹回柜台底下去了。

路过道:“你们一定在想往里面加点什么,中和墨汁的黑色,就像中了毒,要吃解药,对不对?可惜墨汁的黑与那三大剧毒一样,都是无药可解的,加什么都没用。不如反过来想一想?”

路过点头受教,又问了怎么解毒的问题。程灵素指点详细,路过也听得认真。周重阳对此没兴趣,却为了讨好程灵素努力听着。胡斐吃过毒物的苦,对此向来持着三分恐惧七分排斥,见他们都沉迷在毒物之中,他倒也没有反感,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周围环境,以防又有什么不测。

“如何以命换命?”

“为何一定要单独上路?若是找药材……多几个人一起,让喀丝丽也跟着。”骆冰看着香香公主含泪不舍的模样实在是让人心酸,忍不住提出折衷的办法。

路过在红花会虽然没坐任何交椅,但地位实不在陈家洛之下,福康安见他跟在身边,也不敢怠慢。

“想说什么就直说吧。”路过依旧靠着椅背,语气有些疲惫。

多么痛的领悟!

再退一步,想当个好皇帝,那得累死,还不一定有好效果。想借着皇位享乐,那绝对是会祸害天下遗臭万年。虽然遗臭无所谓,反正死了也听不到,但是,心里还有丝丝浅薄的道德观迈不过去。

路过亲眼见了常氏兄弟的人马,如今又见徐天宏带领的队伍,心中不由得纳闷了起来。《书剑》里,红花会势力极大,尤其在江南,乾隆去了也只能忍气吞受尽窝囊气。但是到了《飞狐外传》,红花会早就退隐了,怎么还会在一夜之间集结出这么多人马,而且阵势极为严整。攻打皇宫是“围魏救赵”,但救了之后还要直捣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