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道:“丁兄弟,你太瞧得起兄弟我了。你都打不过,我如何是他们的对手?当初我劝你先练好武功,你不听,唉……”

路过随随便便总是能有一番道理说出来,丁典看着他的努力与进步,对他更是佩服。两人日夜相处,结成了战友般的感情。丁典对他绝对信任,钱财什么的身外之物就不用说了,路过身无分文,丁典的就是他的。武功上丁典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路过的进步当成自己的进步。情感上,路过则成了丁典的忠实听众,听着他对凌霜华的相思病越陷越深,越来越无法自拔。

丁典道:“区区一个翰林我还不放在眼里。路兄弟,你若担心就先走吧。现在江湖上找的都是我丁典,你跟着我只会受牵累。《神照经》的练功之法我已跟你说了,你的悟性犹在我之上,就算没有我指导,也必然能成功。”

正沉吟间,丁典忽然轻轻“咦”了一声。

路过见修习十来天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也是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有点天赋的。他还以为以他生活在武功完全没落的现代,不可能有天赋学武呢。

金庸笔下的主角都有光环,狄云的估计是其中最隐晦的一个了,隐晦到大家都只记得了他的可怜和倒霉,压根不知道他还有个明晃晃的光环照在头上。不少人都说金庸在这本书里善恶不分,让血刀老祖遇到“落花流水”居然能让天时地利盲目地站到血刀老祖那边,以至于邪战胜了正,把“落花流水”打得落花流水。殊不知,那所谓的天时地利,说穿了其实就是一条:狄云的主角光环。也不想想看,血刀老祖能输吗?当然不能,因为他若输了,狄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候他不是血刀老祖,而是狄云的保镖,所以在主角光环的照耀下,他福至心灵,智力武功都发挥到了极致。君不见,当敌人只剩下一个狄云能对付的花铁干了时,血刀老祖那所谓的天时地利可不就立刻过河拆桥了,被狄云闭着眼睛都误打误撞杀了?

路过还没高深到能同他心电感应,但大抵也能明白他想知道什么,当下按着他肩膀,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等着。

丁典听到这话,菊花会上那清雅如菊的身影飘入脑海,一腔心思早就飞到不知哪个角落,等着要见凌霜华了。既迫不及待,又有些近乡情怯。

堵住路过他们船只的船都纷纷划开,让出了水路。丁典的一根船桨已断,早有人看到,殷勤地要送他们一程。路过与丁典也不退却,极其配合地上了他们的船。

以区区五个人就想与中原武林抢“连城诀”也太不把中原武林放在眼里了。这时候,本来表面分成两派、暗里各怀心思的中原武林人士这下起了同仇敌忾之心,联合起来要先把这些番僧打败再说。

水笙拍手笑道:“好呀好呀,我最喜欢听故事了!”说着又要凑到路过身边来。

路过见那匹名字一点都不神气的马儿哼叫得厉害,便帮它检查了下伤口。只见伤口竟像是刀刃切过的,深入骨头,那“血墨书生”的功夫可见一斑。他又抬头看了一眼,眼尖地发现风连衡手中的巨笔笔头的确有一处细薄之处,那笔头血红分明是沾满鲜血却没有一滴滴下来。

夜贼大怒,明晃晃的单刀劈下去,虎虎生风。丁典看清来势,不慌不忙反手去拿他手腕。夜贼一惊之下,这才发觉这个拦路人功夫不弱。他半路回腕,刀势立改,由下向上反挑。丁典依然是不慌不忙,不闪不避,仍旧去抓他手腕。

念头打定,路过便拱手向水岱告辞。水岱正在与丁典询问家门,得知他只是从关外到汉口来做生意的普通人,好生失望。

丁典满脸赞赏地道:“‘风虎云龙’里的‘虎’。人称‘一苇不渡江’胡渡是也。”

菊花会人来人往,寻个人非常不容易,几个人找了一路也没找到水岱与汪啸风。路过决定干脆直接送水笙回家好了,因而问道:“这里这么大,找个人不容易。笙儿,你住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这小女孩居然一跳跳了这么高,路过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伸出手来要把小女孩拨下去——他可不想被这么狼狈地万众瞩目。

路过并不怕当小人,毕竟相对于小人来说,君子才是弱势群体。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或许怕的是这武侠的世界,就算再怎么小人当道再怎么人性丧失,最后总还是正义战胜邪恶。

他沿着血迹的方向又走了走,有些犹豫地停了下来。这血迹已经很有些时候了,受伤的人说不定早就走了,但极有可能没走。这种地方,就是人迹罕至额的地方,最适合武林高手躲避仇人养伤复原了。

路过心中微颤,顿时激动了起来。果然是丁典啊!《连城诀》里的丁典!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丁典浓眉细眼,阔耳宽鼻,说不上英俊,但却油然一股爽朗豪情。

真现实!

周重阳“呀”了一声,道:“这个名字好!路大哥,你怎么早不告诉我?”

路过本来只是旁观看戏,没想到苗人凤依然没有忘记比武之事,这次还托出胡一刀的“亡灵”之事。他想说这十八年过去,胡一刀早就不知道投胎到哪里去了,哪还在天之灵在这里看着他们比武?但是……咳咳,就算自己本事再高,威望再重,说话还是注意点场合的好。

他语焉不详,显然是众目睽睽之下顾忌了南兰的名誉。但对苗人凤而言,这两句话却足够踩到他痛处。自从南兰离家,他虽对她恼恨,又何尝没有自责自己以前太过冷淡,以至于她琵琶另抱。

“田相公,这是要去哪里?”路过高声喊了一句,得到田青文的狠狠一瞪。

路过微微一笑,退后两步,抱起双臂倚在田边一棵小树上,摆明中立,两不相帮。谁死谁活最后也别来找他的麻烦。

路过眼睛一闭,低声道:“你们三个,跟着我,平四叔,你们悄声,别出来。”他吩咐完毕,大步迈出,同时吼一声:“住手!”

路过愣了愣,悬空着还捏着手帕的手,感觉到胸前的湿意。

路过点头赞好,看原著里,胡斐对苗人凤要杀不杀,最后非把两人逼到你死我活的境地,真是急死他这个读者了。果然这种作者留下的别扭,还是得靠读者来走一趟,这不,轻轻松松就马到成功了。

“那一幕印象太深了,为什么火烧起来会有那么大的威力?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四叔救了我,我四肢不全帮不了什么忙,就琢磨着这问题。”他用手把曲柄轴搭到水车上,拉动着连杆,带动曲柄轴转动,非常遗憾地道:“可惜,还是想不通。”

“啊!”路过大叫一声醒了过来,惊魂未定。低头看看自己怀抱,哪有美女的影子,再四周扫视一眼,那只笨蛋鹦鹉正趴在他的枕头旁边呼呼大睡。

中间一个汉子抱拳道:“阁下跟了我们一整天,划出道儿来吧。”

“残忍?”路过视线又扫了一眼石万嗔三人,道,“武功没了还能练回来,不削琵琶骨,留他们有力气的在身边,那是对我们残忍吧。还是……灵灵,你想杀了他们?”

曾铁鸥知道这里有敬畏朝廷的,腰板子不由硬了起来,他“哼”了一声,打量了路过一眼,道:“原来你是老大,看你还懂点事。”边说着,还刀入鞘,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道:“管好你的兄弟,少惹是非,多活两年。”

路过道:“你们一定在想往里面加点什么,中和墨汁的黑色,就像中了毒,要吃解药,对不对?可惜墨汁的黑与那三大剧毒一样,都是无药可解的,加什么都没用。不如反过来想一想?”

“若下毒间隔太短,或是观察不仔细,没留意到呢?”周重阳插嘴道。

“如何以命换命?”

“……”

路过在红花会虽然没坐任何交椅,但地位实不在陈家洛之下,福康安见他跟在身边,也不敢怠慢。

连妻子都分辨不出来啊。他与那个“路大侠”真相似到如此程度?他忍不住摸了摸脸颊。他照过镜子,绝对是真身穿越,尽管头发衣服都有些奇怪,但是那张脸是他自己没错,绝对不可能是魂穿跑到“路大侠”的身体里了。

多么痛的领悟!

正站在一边的陈家洛一见大惊,问道:“怎地中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