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芙蓉小姐你不要这么柔弱哦,我可不想待会儿在你的呕吐物中游泳。

我说姑娘你就别这么纠结了好么?

罗恩白了我一眼,“我们两个的事情待会儿再说,现在,”他把我拨拉到一边,“让开,你挡着我的视线了。”

“是啊。去那么远的地方,怎么着都应该跟父母说声再见吧。”远方的游子最思乡,这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爸爸妈妈啊,赵陶陶啊,我想你们tat

“我要一个支持塞德里克的!”“我也要!”“塞德里克好帅啊,你们说我带着这个他会注意到我么……”

我叫萧潇,终于有了一个合法且不容易被拆穿的身份,终于不用再做时空偷渡客了tat

嘿,我说你个小兔崽子,诚心坏老娘生意是吧?!

“囗囗……”

这么大冷天的,谁来寄信?

或者可以说,正因为有了这两个疑点,所以证明哈利他爹妈都还活着。

“球给我。”他简短的说,声音略微有些发颤,我想可能是冷的。我扬扬手中的垒球,他颔首。

过了不久,字又从日记本那泛黄的纸页上显示出来:“你是中国人?”

三日后,油条兄把唯唯诺诺慌张的连手都不知道要往何处放的家庭教师带到了秃叔面前。秃叔看着对方年纪一把脑袋上却有不少的银发,再摸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不知道为啥,突然有些郁闷。

我跟她讨价还价多次未果,只好裹紧单薄的衬衣走向拉文克劳塔楼。虽然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完全弄清楚霍格沃茨宛如迷宫一般的线路,但是从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到拉文克劳塔楼的路我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当我一抬头发现自己面前是一扇从未见过的雕花大门时,我惊讶的下巴要掉到地上去。

“呃……”海格回忆了一下,“好像叫路飞。”

“谁知道。”我耸耸肩,“可能是想要揩我油来着,但是准头太差劲儿了。那些披着黑布的麻布袋子……等等、等等、赫敏你刚才说……你没有见过摄魂怪?”不对啊,如果这是三年级的话,哈利他们在乘霍格沃茨特快专线来城堡时就应该见过、甚至被摄魂怪袭击过啊!然后是卢平教授……

虽然知道可能会没用,但我还是抽出了自己的铅笔防御。我所掌握的魔咒可能就只有刚才麦格教授教的:如何把物体变成甲虫——有总比没有好,不抱希望的活着那就跟死了没有区别啊!

我想我可能是被愤怒的星期五大魔王直接抽飞了。

“是……”我摸摸脑袋,旋即发现我身处一个很陌生的房间里。房间很小很挤很窄,最关键的是它还很乱。我瘪了瘪嘴,指着那一堆堆破烂问油桃兄:“我们这是在哪儿?”

“意外啊,我都不知道原来你的母亲是个食死徒。”伏地魔一脸嘲讽地向我举杯。

“真的?”

“真的。”

“没骗我?”

“嗯。”

我叫萧潇,以前总听人说,朋友之间告白不成最后很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但我的阶级敌人白毛哥在向我告白失败后……我们的关系却反而变得很河蟹。这真是个奇妙的世界。

068_槲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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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_槲寄生

〖在槲寄生下一定要接吻哦!〗

我没有期末考试,但这几个月的学业却并不比其他人轻松——前两项我勉强过关,但第三个项目是旁人绝对无法帮忙的,虽然邓爷没有明说,但他也委婉地表示了“萧铅笔你不要给霍格沃茨丢脸哦”的态度。弗立维教授想把我漏下的魔咒全部塞进我的大脑,麦格教授恨不能每天都教会我一个新变形咒,秃叔虽然每个星期只有一节课,可他甩向我的魔咒师最多的、最阴险、最歹毒的。(油条兄是最厚道的一位教授,什么额外功课都没有给我布置,但当我特地冲去感谢他时他却说“我不觉得你的脑容量足够装下任何一种高级魔药的配制方法”)

然后一些新的传闻又开始在霍格沃茨内部流传了。当众被提到的最多的一个字眼是“因爱生恨”。

……没活路了。

有人曾经说过:“不在误解中沉默,就在误解中灭亡”,很孬种地我十分怕死,于是选择了前者。

幸好有个人陪着我一起沉默:被琼瑶社团强烈谴责的小三白毛哥。他最近好似成了我的小弟,不管我走到哪儿他都跟着。鉴于最近秃叔脸色总是阴晴不定,斯莱特林们一致认为是白毛哥和我得罪了秃叔的原因,联名驱逐他,所以格兰芬多的学院桌不得已为白毛哥加了一个位置。

“为什么不让他去赫奇帕奇呆着!”罗恩愤愤地指着白毛哥说,“那个学院不管什么学生都收!”

可能是他的声音偏大了一些,旁边赫奇帕奇学院桌的学生一片唏嘘,更有人嘲笑说:“我们不要马尔福,罗恩你来最好不过了,你的品质很适合我们学院!”

罗恩缩了缩脖子不说话了。

不过白毛哥和我的“关系”确实给我带来了一些不小的新麻烦:第一,铁三角和我的关系不在那么密切了,他们似乎更喜欢在我和白毛哥背后悄悄说些什么,而不是再和我唠嗑;第二,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买不到想买的东西了。

“我先过去一下。”我拍拍白毛哥的肩膀,示意他稍微让让。

他放下手中的汤匙,打算起身:“去哪?我也去。”

“你、坐、下。”我一字一顿强调说,“韦斯莱兄弟不会想见到你的。”

白毛哥抬眼朝双胞胎那边望了几眼,张张口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点点头:“好吧,早去早回。我们今天……大概可以牵嗅嗅出去溜一圈。”

星期一三五溜嗅嗅,星期二四六溜独角兽幼仔,星期天大家一起去霍格莫德溜达——白毛哥安排了一个详细的计划表,纯属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当初只是为了解围才说他是我男友的,他现在居然还当真起来,甚至还偷走我的日历,用红笔在上面圈出“约会”的日子。

我一想到这个就头疼,打算再找个时间跟白毛哥说清楚,于是我胡乱地敷衍了一下他,然后端着我的盘子挤到了双胞胎身边坐下。

“哟,乔治,你看这是谁啊?很眼熟哦!”本来正在兴致勃勃和李谈论着些什么的弗雷德一看到就阴阳怪气地说。

“怎么,你居然不知道这位霍格沃茨的大名人?抛弃了黑魔王选择纯血贵族的麻瓜小姐啊。”乔治哼哼一句。

看来“讨厌斯莱特林”这一点已经编入他们的基因了,这是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所以连带着我也被讨厌了。

“别这样嘛,顾客就是上帝,我只是来买点东西而已。”我偏着头小声说,眼睛无意中扫到白毛哥时,发现他正在对我做“快点”的口型。

双胞胎和李交换了一下眼神,最后弗雷德鼻子哼了一声:“上帝要买点什么?”

看他一松口,我悬着的心就落回到原位了——我想要的东西估计也只有他们才做的出来:“我想订做几样东西。”

晚饭后是例行的散步时间,不过嗅嗅显得比我们更激动,它一个劲儿的上蹿下跳,我逮都逮不住它。最后不得已只好把曾经栓《妖怪们的妖怪书》的绳子系在它脖子上,充当临时狗链。

其实我是很不想管它的,听之任之,跑了拉到。但白毛哥不这么想,他蹲下身把绳子轻轻却牢牢地系在嗅嗅脖子上:“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所以我要永远留着。”

“……总有一天要死的。”

“那就做成标本留着。”白毛哥抬起嗅嗅的小爪子朝我挥挥。虽然这个动作是很可爱没错,但是为什么他的话让我如此毛骨悚然呢?

一开始我们散步的时候嗅嗅还能从地里刨出些发光的小珠子来,小珠子晶莹剔透,看上去挺值钱的样子。我透过那些指甲盖大小的小珠子看白毛哥,他一下变成绿毛哥,一下变成红毛哥。

他看我玩的不亦乐乎,摸着自己的鼻子微微笑道:“女孩子都和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