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知秋自己如今所记得的情形来看,自己是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河边,被一只由忻州役夫和忻州驻军所组成地、运送军资粮草前往大同军镇地混编辎重营所现的。

至于这种由内廷兵仗局所精心制作的雕翎箭,那更是达到了制式箭的工艺巅峰,即便是蛮族最好的工匠手工制作的、真正采用了大雕翎羽的雕翎箭,也不会比这些其实是采用了“北京鸭”翅膀上杂毛的冒牌货好上多少了。

但此战的关键,不是在于一定要杀多少敌人,而是要看大家能坚持多久的时间,是以,这种以人命换人命的做法便不可取了。

在众人地众目睽睽之下,远处地那伙马匪中再次飞驰过来一匹快马,之后原本已经挤的象是一块大饼的马群,便在马匪的驱赶之下,迅疾地向一根油条开始转换。

不远处,那些轻松地驮着一袋泥土的战马们,已经悠悠然地走到了距离辎重营一百米地白线处了,在此期间,所有意图开始奔驰的军马,都被那些马夫们用绳套准确地套住了脖颈。

如果说,这些役夫们是正式的士卒――哪怕就是民间地团练也好,众人都是有信心将这个辎重营守的如铁桶一般的。

况且,即便是那侥幸死里逃生地三百个残兵败将,“半天云”也不认为他们还有作为一个蛮族勇士的资格。

这是被那些南蛮子们称之为“血滴子”地、也就是由后金大汗皇太极亲自所掌管地飞龙暗谍地最高一级令牌了,下边还有银牌、铜牌和铁牌、木牌几种。

如此甚好。

旁边地众人脸色也是不好——此刻仍旧能够站在这里的,已经是唯有张继宗这个虞候以及张朝晋、赵普和张建西了,其余地军官们,都已经各自回到自己地队伍中压阵去了。

而这种选择,是从小就开始的,作为一个战争民族,建州女真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面临着完全以厮杀为标准的训练和选择。

当晨曦微露的时候,军营中的那些同样是挑灯夜战了一夜的人也总算是消停下来了,役夫和普通士卒们在昨晚练习了一阵之后,都去休息了,但那些军官们却是大多一夜未眠。

张知秋愤然地一拍帅案,遗憾地直咋舌头:要是能够早点想到这个东西,哪怕是只做出几个来,给营地前面密密麻麻地挖满了碗口大、一尺深地小坑,猝不及防之下,即便是来多少马也都算是全废了!

张知秋对他们地安排是,只要第一轮的人投完两根长枪,第二组地人便马上开始投第一根,所有的长枪都是以四十五度倾角抛出,有多大力气就使多大的力气。

虞候在军中地职权、以及影响力大小,基本是由主将来予取予夺的,张继宗私相授受地这种东西,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事实上,辎重营两个最高领导人地相继遇刺,已经让负责平安地亲兵们都快疯了――他们地统领大人已经先他们一步,去阎罗殿那边给大家去打点前程去了。

之前张继宗之所以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如此明显地疑点,却是因为他对张建东地亲兵们都很熟悉的缘故――最起码地都很面熟。

至于说让张知秋出苦力拉车干活之事,那在张小满看来正是天经地义之事,更不会有什么愧疚不安之意:这世上哪里来的天上掉馅饼地好事!

张知秋一边琢磨着如何才能让这老孙头化险为夷地履险过关,一边打量着着眼前张继宗这个有着典型文人气质、投笔从戎的书生。

当然,在张知秋地心里,所谓地“顺其自然”,那就是要顺着自己的心意来自然而然地混日子,直到那刻让自己实现“回归”的时候到来。

事实上,如果没有这近三万役夫们的话,一个不足一千人的马、步混合募兵营,在一千骑兵的冲杀面前,只怕是连一刻钟地时间也撑不下来的。

而“秀才”则只不过才是读书人入门地“门槛”,只有取得了这个身份,你的读书人身份才能为这大明朝地官绅平民良贱人等所认同,也才能开始享受到这大明朝给予读书人地一切福利待遇。

“先生既有此法,何不早言!”张建东闻言大喜过望,忍不住地就是开口埋怨。

而此次事情地诡异之处便也正是在这里。

这只能是说明一个问题:即便对方只是些马匪,那也是一只当前地辎重营所力不能敌地马匪,也正因为如此,眼下才会出现这种因人而异、分人就食,并且全民皆兵地场面。

所谓实践出真知,不外如是。

这也真真是让人无语的紧。

这真是一个如梦如幻地世界啊……

换句话说,张建西虽然失去了对营中唯一地主力部队的掌控权,但基本是得到了他垂涎已久地副千户之职,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必须要指出的是,这并非只是个别现象,而是这个时代地一种常态,是以俗语中也才会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之说。

到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时,“土木之变”不但搭上了一个皇帝,京军也同样是遭遇到了全军覆没地命运。

看来这老孙头确实是被儿子地死刺激坏了脑子,象这种事情也敢拿来和一个“疑匪”来说,如果自己真的是和老头儿所说地什么“半天云”有关联的话,这老头子多半是连今晚都活不过去的。

在以往的时候,每到宿营时都是由内而外,中军、内营、外营,层次分明,在预设地营房四周则有一个总旗地步卒列阵防范,且五里之外地外围还有游骑兵小旗巡逻望风。

这要搁在以往,一个按大明军方标准,手下只有十人编制地小旗又怎么会放在吴二楞的眼中,但在彼时彼刻,吴二爷也只有是手捧纹银,泪眼凝噎了……

老孙头现在已经没有了其他多余地想法,唯有地一个愿望就是,如果不能把张知秋这个高大、健壮地不像话的家伙糊弄成儿子的话,那就把自己已经十三岁地独生女儿嫁给他,让他入赘孙家,做个倒插门地毛脚女婿!

老孙头家至今已经是三代单传了,到他这一代地时候,结老妻很争气地终于是给他老孙家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但两子却是先后早夭,最终存活下来成人地,依旧是只有三儿子和最后地一个妾生的小女儿了。

其实,这些麻袋上也没写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因为大军催促地紧,县里却已然是库存地粮食不多,不得已只能是向县里地粮绅们又提前征收了来年一季地粮食,而在粮绅们匆忙收缴上来地粮食中,甚至这粮袋也有许多是各家农户们自备的。

当然,被迁居的,只会限于张小满的脑袋。

当时,南关地泼皮吴二楞闻言便是极为解渴地狠唾一口:眼前地这个高高大大地家伙,让他感觉到自己在这个队伍中的“地位”受到了迫在眉睫地威胁。

值得一提的是,在所有地义军中,“天完”军地纪律是最为严明的,也是扰民最少的。

任是那天仙化人地帅哥,在被愤怒所支配着脸蛋的时候,脑袋上那所有的赘肉也都是要万众一心地挤在一起,以显示其极其强大地怒火的。

张知秋当时原本想着是要就此拔腿跑路的,好在刚走到门口时便已及时地幡然醒悟,浪子回头。

张知秋如今可是地地道道的身无分文地穷光蛋一枚,只要出了这个院门,今日的晚饭没有着落倒也罢了,在这崇祯三年十月山西北部的晚间露宿街头,那可真的是有可能会闹出人命的。

即便是自己皮糙肉厚耐凉耐冻,但这一两日倒也罢了,时间长了可真的是无法忍受。

事情到了这里,张知秋便忍不住地开始痛骂现代那帮写小说的脑残,在他们的笔下,主人公永远都能在城市中找到破败地烂庙,里边也永远有至少需要十几文钱才能买到的烂桌子可以用来当柴烧……

以张知秋这两日来游山玩水地亲身经历表明,这纯粹他奶奶的就是在放屁!

莫要说这忻州城内最大的一观、一庙,即便是其他的几座城隍、土地、甚至是龙王庙,都各个都是信徒大把,香火鼎盛!

再要说到这烧柴,忻州街上虽然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但偏偏就是连一根可以用来引火的玉米秸秆都没有,更不要说是需要拿真金白银地掏钱去买的木柴了!

真要是那烂桌子、破板凳的那么好找,也早已经被那些每日里辛苦砍柴糊口地樵夫给变做铜钱了……

他奶奶地坑爹的小说!

ps:中秋节快乐,推荐票拿来!

又,还有没有误入而没有收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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