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声叹气?看来没少受黄大人的骂呀。”林珑眨着眼睛看他,蹙了眉嗤地一笑,“这黄大人对谁都笑脸相迎,怎么对自己的部下反而这样凶恶呢?”

她记得这位大人。他当时登门拜访父亲,说得一通天花乱坠,细究起来却毫无逻辑。他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己,无论什么职业,专业技能并没有用,只有会说话会办事会讨好人,才是有用的。

王烈枫好脾气地道:“好,我不动。”

比如这积攒了许久的伤,加上连夜的搏斗、寒冷的气候,新伤旧伤一并发作,连带着好几年都不见得能发作一次的头疼脑热,一齐地涌上来,叫他一个身强体壮刀枪不入的青年,都变得浑身飘飘然起来,身体酸痛,头疼欲裂,视线模糊不清。

轰隆!

王烈枫往双手紧握在一起,手臂互相贴紧,在斧头挥舞呼啸而至的一瞬,从“一重”的身下钻过去,双臂之间从下往上猛地提起,穿过他的两条手臂,嘭地一下撞击到他的手肘处,顿时,“一重”整条手臂酸麻不能移动,惨叫起来,松开一只手,王烈枫顺势挥动手臂,朝着他的脖子用手刀劈砍过去,在他的下巴处重重地一击——

“哎呀,别,说出来会破坏兄弟感情的吧?别了,你自己知道就好,我随便说说。”赵似赶忙摆手道,“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功夫好、有潜力?就凭着我能上屋檐吗?咦呀。”他一摆手,险些失去平衡,身子一晃,吓出一身冷汗来。

王烈枫道:“确实。刚才那位完颜晟,在女真那里,就算是失踪的人了。他来汴京城游玩,却被人抓了起来,关押在一间小破屋里好几个月。他运气挺好,非但没死,还逃了出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是就算是他这样身强体壮、武功高强的人,都能被轻易绑架,很长的时间里都毫无求救的办法。想想也是很可怕。”

有些事情未必要按照计划来,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了。救人于水火也是,得知了动机和结果,就能确定是否对自己安全。

王烈枫微微点了点头,脸色有些阴沉:“他是被人利用的。”

一人道:“得了吧,时间紧迫,让他自生自灭吧。”

完颜晟跑过去接过灯,骆狱长忽道:“哟,这两个小子,挑了个挺高的嘛。来,让我看看你的小脸蛋,是不是一副聪明样呢?”

白鹰如一尊精美的水晶雕像,浑身白得灿然生光,只有一对眼珠子金黄如烈日。它的脚爪极其粗壮,扳着完颜晟的肩膀——而完颜晟的身材也高大,肩膀宽厚,与这只白鹰相互成就,有着极为凛然的强悍的气势。

突然,大牢的顶部发出雷鸣般的巨响,一下子,天崩地裂似的,顶部嘎啦嘎啦地裂开成千上百块,仿佛是一片倒悬的干涸龟裂的大地,又破碎了坠落了,是天破了无数个口子,只需要一瞬间,一个眨眼,一个完好的世界就要回到开天辟地之前的混沌与黑暗——却有一道光!

王烈枫轻轻道:“——别担心。”

蓬蓬的,柔软的,好像是他小时候所喜爱的天上的云朵,他学了轻功,为的就是能够到天上去,睡在那大团大团的云朵里。尽管后来他发现,再高都触不到天,云朵可能只是一种幻觉。可是他心里始终埋藏着这个念想,直到此时此刻方才实现。他觉得困倦了,想要找一床温暖柔软的被子钻进去,好好地睡一个懒觉。能够了无牵挂地睡上一觉,于成年人而言是多么艰难的事情。

赵佶道:“对我说没有用。但我没有那么恨你。”

因为他看见飞魍的脸皱起来,扭曲起来,血肉像是蠕虫似的震颤起来!他开始,他开始歇斯底里——他就害怕他歇斯底里!

他从衣襟里掏出一块牌子来,往旁边一亮——

却血迹斑斑、血肉模糊。

而是身穿铠甲的飞魍。

他忽地向后一仰,蹲下身来,从地上一腿抡向王烈枫——铁甲锋利,他腿上的铁甲装了利刃,这一记更是将地面刮去一层,嘎啦作响,飞沙走石,碎石块往上飞,正对准王烈枫的脸,足够将他的鼻子嘴巴眼睛连着半个脑袋被削下来;而如果王烈枫试图躲开这一击,必然以双腿为支撑向后倒,那么他也躲不开他的这一腿,腿被砍断在所难免;硬要档的话,挡完了也会重心不稳跌落在地,重心下落,正能让他踢出第二击,直接将他腰斩!

这个道理飞魍自然很懂,因此他准备先通过赵佶来压制王烈枫。

赵佶平静地说道:“母亲去世的那一年,还只有三十二岁,她是在误会和悲痛当中死去的。如果这就是你对我母亲的爱,似乎也太沉重了。你说你恨我父王,可是你自己做了什么,自己也清楚。我父王和我母亲对你的仇恨加起来,你这点幼稚的情感不过是九牛一毛。师父,别气我说你幼稚,你确实如此,武功高强,情感丰富,待人接物却蠢得可怕,说到底也只是个骚扰者罢了。你教会我这支曲子,以此作为你存在过的证明;你想毁灭掉与父王有关的一切,因此既想培养我,又想杀掉我,可是如今,我根本是成为了罪犯,才会来到这里,你杀我,和杀掉一只鸡,一头羊,根本没有区别,只是会消灭掉我母亲在世上留下的最后一样东西。”

赵佶想站起来又怕被误伤,焦急地想站起来,屁股却像被吸在屋顶一样,只敢轻轻挪几下,然后他咳嗽一下,压着声音喊道:“师父——”

这拍的几下却有千钧重量,赵佶觉得这种力量把他钉在地上,要把他压作一摊肉泥,太沉太痛太违逆该有的血液流向,他眼眶发红,鼻子里流出血。

赵佶觉得身体一沉。他在往下落。大地伸出魔爪,拽着他直往下扯!

真是诸事不利,平时温顺活泼的皇子们,也一个个看不顺眼起来。

他们或是低头干呕,或是昏迷不醒。

王烈枫点头道:“王舜臣是我的父亲,刘大人。”

怎么他挑来拣去,最后竟然找了个最难对付的?

门一打开,一群红眼睛的狗汪汪叫着冲进竞技场。这些狗饿了好几天,见到血就发疯,就算是活人,也能直接扑上去咬死,更何况这里是两堆死肉。撕开衣服,吃掉皮肉,咯吱咯吱,是骨头微微咀嚼的声音。

“那我哥可是贵族,杀了他,岂不是死都不够赎罪的?他不过是通过科举考上来的平民,全家的脑袋合着交上来,都不够死一个郡主的吧?”

赵佶道:“怎么会?”

赵佶正疑惑着,刚才旁边一个凶狠些的声音的主人开口了,同样是一个极瘦的男子,他说话毫不客气:“你跟他废话这么多做什么?讲些有的没的,早晚都是个死!”

陆时萩在申王身边许多年了,自以为十分了解申王的性子,也多次死里逃生以表忠诚,好不容易混到这个地步,万万没想到有天他会摆自己一道。如果他和太后身边的那位无常有所交集,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这个想法是幼稚的。

陆时萩得意地说道:“你自己都没感觉出来,对不对?我找了半天,是在你肋骨下面那块地方,那里有一个针孔,扎得很浅,只破了皮,但是毒还是渗进去了,要是晚发现一点,你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

“……殿下,”侍女应到一半,突然,赵佖扼住了她的喉咙,一只手将她举到半空。

在外面还有月光指路,哪怕只是一点光,也足够看得清。可是她进来以后,竟是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她四处试探着试图找到照明物——总该有的吧?可是她找了好一会儿,在这个双臂都难以伸展的狭小暗道里,上上下下地摸,终于还是没能找到,于是放弃了;她的放弃伴随着胆量的缩小,她迟疑了一下是否该退出去,一回头,那门已经悄无声息地关上了。

下人一愣,太监倒是反应很快,道:“够热,够热。太后娘娘,这水可不是一般的水,是最热最热的铁水,由铁熔化而成,若不及时喝下去,很快就要凝结的。”

小的时候,哥哥每次回来,大部分时间都在皇宫中领赏,回来之后整个人累到垮掉,看起来几乎是虚脱的样子,在宫中他必须是精神百倍的;因此王初梨不喜欢皇宫,连带着连王公贵族都讨厌起来。于是她说,哥哥你以后不要去皇宫了,也不要去打仗了。然而哥哥总和她开玩笑,我是大将军,你以后免不了要嫁给皇上的。她以前一听这话就哭,闹着说要去当尼姑。哥哥吓得忙说:我的妹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开心才是最重要的,她要是不愿意呀,就算皇帝要娶也不给!

太后道:“这东西,你不认得吗?我可认得,不是炼丹炉里出来的,还能从哪儿来?”

一位太医大概是第八百次检查了皇帝的身体,然后转过身,对着太后跪下,战战兢兢地“太后,皇上现在的情况,实在是……”

此后赵佖不再有这样的表现了,大概是宋公公教过了。

他下轿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又很快地从手,转移到他的身段外貌上了。

“是啊,新的变化就意味着新的麻烦,哪怕方向是好的。”赵佶微笑着看王初梨,“哪一个宰相不是被骂得狗血淋头的?尽管有时候他们是伟大的,可是骂他们,又实在很有乐趣。老僵尸也是——吧。”

王烈枫变色,将手放到他的脖子上,又接着问:“说实话。是谁吩咐你的?”

“怎么会?我想问问他的来头,没想到他还能跑——”王初梨朝上伸展着双手,然后松松垮垮地放下来:“算了,再深究,可就赶不上今天的剧啦。”

这位年轻的大将军很少这么说话,赵佶都觉得有些别扭。

虽然是一个“何不食肉糜”的想法,然而赵佶他正想着炒栗子——冬日里的一颗颗凝固的火团子,丢一个进嘴巴里,韧韧地化成一摊,顺着喉咙下去,在冬日里温暖五脏六腑。

赵佶坐在地上揉着屁股,虽然很疼,但他也听不下去了。他抬起头,一粒碎石砸到他头顶,是王烈枫默不作声地把墙头捏得粉碎。

确切地说,是湖畔的风不甚相同。

完颜晟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风。寒冷刺骨的北方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比汴京虚有其表的冷要暴戾太多太多,可他来自北方,是黑夜里的豹子,是独行的狼,风对他来说是隐藏踪迹的方法,是他不可或缺的朋友。无论是多烈的风,都能使他更加强悍而沉默。

然而这却是一股温热的风。风失去了它本来应有的攻击性,温温柔柔地拂过脸颊,在冬日里,像是要把人拽进那温柔不可破的甜蜜牢笼里,使完颜晟想起之前自己被关在地牢里,那充满烟火气的,有食物的味道的风每天都在使他更灰心丧气。这是饱暖的风,是危险的风。

冬天湖畔的风,怎么会是温热的呢?

完颜晟走到湖边,蹲下身来,手去触碰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