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轻摇了摇说:“不提那个了,你不是来练声的吗?唱歌,让我听听你的声音条件,一会儿学生们都来了就不能唱了。”

“你也别着急,章总人那么好,不会追着你要债的。”黛紫瑶安慰着我。

屋子里有几把木制的椅子和一张方桌,一只6o瓦的灯泡吊在棚上,等他们出去后,我就坐了下来,昨天的事情本就与我无关,我的心情并不紧张。

一阵掌声后,范志伟大声说:“我愿意!”

范志成是最后一个出去的,临出门的时候笑着对黛紫瑶说:“你是歌手吗?”

我一直把他们送出门外,看着他们上了一辆黑色的奥迪a6,车的牌照的头一位数是个“o”,这我还是明白的,汽车牌照“o”做位数的应该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车,怪不得孙小娟会那么兴奋。

“啊,对,我一直记着呢,这几天忙,没来得及找凌锋谈。”章子枫说道。

都说岁月不饶人,岁月催人老,这样的话在金荼靡身上就不起作用,难道她是幻化人形的妖怪?永远不老?不可能的,她肯定是整过容的。

“你给我站住!”金荼靡在后面喊着。

“你应该很清楚他对你的心思,就给他一次机会吧?”

这大半夜的,他去追人家小姑娘,我想他一会儿肯定会被弄得灰头土脸的回来,可好事我也促成一半了,剩下的就看罗风自己能耐了,我也管不了了,睡觉。

我心里暗骂:就你这智商还想泡妞?嘴上却郑重其事地说:“当然了,等你出院后我把她介绍给你认识你就知道了,你先躺会吧,我去下卫生间。”

他刚要说什么,这时,病房的门开了,一个小护士走进来说:“三床的该打针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见不远的路面上,一个女孩正在过马路,女孩中等身高,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大衣,脚上穿着一双高跟的白色皮靴,圆圆的脸蛋因为天冷的缘故显得白里透红,一双大眼睛正盯着脚下的路,因为穿着高跟鞋,路面又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踮着脚走,就象踩着高跷一样,一步一颤。

晚上从夜总会回来后,我坐在客厅看电视,黛紫瑶到房间里上网去了,她每晚不过十二点是不会睡觉的,我也适应了她的生活节奏,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关了电视回房睡觉,而她仍兴致勃勃地摆弄着电脑。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们可以同居在一起,但是我们不可以互相付出真感情。”

我看着黛紫瑶似乎醉得很厉害,这时已经斜躺在了椅子上,忙推开小玉说:“她醉了,我要送她回家,明天我找你。”

以后的几天,我和黛紫瑶每天都一起去夜总会,晚上一起回来,就这么朝夕相处,我们互相有了好感,但我们都清楚那只是一种脱了友谊的情感,但并不是爱。

罗风“嘿嘿”一笑说:“我不是要上班嘛。”

我对她使个眼色,那意思是你得去问罗风。

喜欢唱歌的人在听到别人唱歌的时候未免心里也痒痒的,也想能上台去高歌一曲,我也不例外地想展示一下自己,这时看着黛紫瑶和罗风期盼加鼓励的眼神,就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纸巾,使劲地擤了擤鼻涕,把鼻子弄得顺畅了,才站起身向台上走去。

“好的,我这就过去。”

“你真的要向我求婚?你真的不嫌弃我比你大?不嫌弃我的过去?”她有些感动地问。

她象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问我:“对了,那年你离开的时候我给你那些钱,没给你带来麻烦吧?”

“姐,只要你离开他,我会娶你,我不计较你的过去!”

我快步出了小区大门,刚好有一辆出租车等在门口,我就钻进出租车,对司机说道:“走,去向阳村。”

“你!无赖!活该让白迟宝整你!我不管你了,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死的!”她大声说。

众人停下手脚,我强忍着痛看向喊话的人,原来是新郎的父亲,我有气无力地对他说:“对不起,这事真不是我的人做的,是有人故意要陷害我。”

白迟宝的眼睛红红的,见了我想要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好的,那我就先回去了。”我确实也是心情烦乱,穿上衣裤,离开了酒店。

“她是怎么知道的?”我也急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忍不住笑着说:“亏你想得出来。”

白迟宝的另一个保镖凶巴巴地对中年人说道:“你快走吧,萧经理以后不干主持了!”

“哎,你等等我!”接着,只听“扑通”一声,白迟宝叫着:“哎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