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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叶便是前些日子凑字数的老文"又一叶便是前些日子凑字数的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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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废话

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操操操,喔,不对,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头有些昏,腿有些沉,舌自然也有些笨了,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准备刮刮江风,冒充一下孤独;抽抽小烟,模仿一下绝望。

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

当然,这是一个常识,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做个脱衣的俗人,脱俗之人。

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不期有一道很清凉,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

“天气还真是热呀!”

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我自顾自地笑了笑,第一个反应是,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而且一定是个小雌。

我的第二个反应是,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

我的第三个反应是,脑袋嗡地一声……世界果然大不同,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

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猜度了种种可能,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勇敢地抬起头来,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

若没有眼花的话,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

一瞬间,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

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这绝对是个幻像。对!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数月不知肉味。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

可我的肋骨下方,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

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春梦。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

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

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

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

“对呀,好热的天啊。”

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

“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

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

“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

“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

“你在哪儿上学了?”

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

“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

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

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还像什么来着……

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我皱了皱眉,以示我的不爽。却闻笑声不止,间有俏声道:

“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

提到黑管,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也因如此,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我一面想着,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

“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

她一愣,又笑了起来。我也只好陪笑,但坚决不陪别的。

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坐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饶有兴致!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

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

我强颜道:“我姐姐在医院住院,给她借去看,医生又不准。所以……”

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

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她笑着说:“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风行两岸三地,清新可人,人称冰淇淋小说。”

说话的神情,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

于是,这下轮到我笑了。

对了,冰淇淋小说。对了,她的笑,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

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我心一紧,却听她甜甜道:

“今天天真热,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

我搔搔头,好生不解,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嗨!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

虽说老爸,老妈的东西都挺贵,但毕竟气氛合宜,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强要”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不过看她的打扮,怎么也比我有钱啊。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困惑了。扯淡,哪想的到那儿去。

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聊聊天,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用最自然的口气,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这么热的天,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不怕晒黑了吗?”

女孩子很执著地望着我。

“能请我吃冰淇淋吗?”

相信我,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

恰好在这时,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

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我在心中浩叹一声,认输了吧。

“来个蛋卷!”

小贩正色道:“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

“来个蛋卷!”

“新种脆皮,好吃的很!”一口四川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