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程晓眼尖的瞅到凛的身上似乎有了几道新增的血痕,估计是程瑞使着性子胡乱抽的,印象中凛虽然都会稍微闪躲,但也总要顾虑到程晓对他的叮嘱。

“嗯,那些东西不要再买了……”迷迷糊糊中,程晓还记得叮嘱异族不要买那些贵的要死的零食了,自己对它们已经无爱了,还是省点钱吧,记忆力似乎异族得到的钱币大都会交给自己保管,这算是现在唯一一个值得安慰的事了,还能利用起来合理规划下今后的生活,要知道在外头自己的名声都不知臭了几条街……

可惜人类同异族的关系本来就是强势与弱势的对抗,可以说若不是异族恰好现了地球这个移民区域,那人类估计没几天就全部灭亡了……只是异族的强大让人类不得不依附他们来获取生存的机会,可是所付出的代价却是终身成为生殖器具,这点是人类无法接受的,但弱肉强食,现在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

被陨石砸死……有见过这么可笑的死法吗?程晓也很想笑上一笑,可惜现在他笑不出来,这是个什么地方?一睁开眼就看见陌生的天花板……还脏兮兮的。

程晓闻不禁微微皱眉,他怎么不记得有这回事。

这次醒来,记忆力可是和上辈子做佣兵时一样,过目不忘也算是拿得出手的技术,而且一些遗忘掉的事也能渐渐回想起来……小贱种,这个叫法也太伤人自尊了,程晓心下叹气,子不教父之过,“难不成你是我捡回来的纯种?”

“可不是嘛……”其实程晓也就随口一说,没想到程瑞居然接过话头,低声嘟哝道,声音还带着很大的委屈似的,“明明是你把我抢过来的,还说要好好爱护我一辈子!”

什、什么?!程晓瞬间斯巴达了。

他想起来了,这个孩子并非是自己亲生的,而是他从一名叫宁殷的男人手里强行收养过来的。宁殷和程晓一样,也是依靠异族而生存的人类之一,但是宁殷在原本的人类社会中没有权势,而且父母早故,无依无靠,原来也只是一名普通的医科大学生而已。

按理说末世灾难后,处境应该是比程晓还要不如的,但是和程晓不同的是,宁殷面容白净,性温驯,十分平易近人,不仅很快适应了生活角色的转换,平时也时常帮助其他人类,甚至是辅助异族狩猎,所以来到异族领地后倒是很有人缘。

只是他运气不好,伴侣在一次高危狩猎中不幸受了重伤,没多久就死去了,仅留下他一人以及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本来城堡中对于丧失伴侣的人类是有很高补偿以及各种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让人类主动挑选目前单身的异族,可宁殷却是拒绝了再次婚配的权利,选择独自一人抚养自己的孩子,并取名宁瑞。

至于后来……自己是怎么把这个孩子弄到手的?程晓眯起眼睛,记得那时自己快要被异族逼疯了,即是恐惧着对方,又不得不依附其生存下去,伪装的高傲背后是深深的自卑和不安。从第一眼看见这名长相和人类如此相似的混血幼童开始,程晓就对这个可爱的小孩爱不释手,恨不得夺过来自己养着,不忍心让他和宁殷一起受罪。

于是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程晓无意中救了快要垂危的宁殷一命,然后宁殷为了报恩,也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只好在程晓的步步紧逼下不得不忍痛割爱,将宁瑞送了过来,寄养在程晓名下,当然名字也随即改成了程瑞……

此后在这五年中,宁殷便经常来程晓这边帮忙,一方面是为了时常看护自己的孩子,帮助照顾,一方面也是打打杂,帮忙程晓整理家务。这点倒是让程晓觉得很是受用,自己便能偷懒就偷懒,有免费的佣人不用白不用。可惜有其他人类看不过去,便劝阻宁殷不要给这种白吃白喝的白眼狼干活,并且对程晓强迫宁殷交出自己孩子这件事表示深恶痛绝……

还真是一场好戏……程晓揉了揉眉间,自己以前真是笨,不过就算不笨,就凭那点识人的阅历,估计也看不穿这样的人吧。

救了宁殷一命?曾经的程晓何德何能,能去救身为医生的宁殷,难不成瞬间开了金手指?而且如果宁殷坚持拒绝自己的要求,自己也没办法不是,难不成还能把孩子抢过来……程晓不知道宁殷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不过这个孩子他还是送回去吧,省得对方的亲生母父想要“教育”孩子还要瞒着自己偷偷摸摸的。

有了半辈子经验的程晓自然是思维通透,究竟是谁教程瑞那样说话的,还真不难猜。

“凛,你没事吧!”一个男人突然冲了进来,程晓一抬头,正是昨天那个站在门口惊鸿一瞥,却是恨不得吃了自己的男人……对,就和现在的眼神一个样。

宁殷……程晓微不可擦的勾起嘴角,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