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贴得太近了,沈槐看不清任垠予的表情,只看得到他嘟嘟囔囔的嘴角,委屈又热切。

所有人都紧紧盯着任垠予,有担忧的,有兴奋的。

“你疯了?”

他们是短途旅行,用来载货的车顶空着,倒正好方便两个人坐下,任垠予把啤酒递给沈槐,沈槐接过去也没说什么,他只好自己补一句:“我还要开车,我就不喝了。”

“得了。”

沈槐看过来:“那再往前推,林远是怎么能把沈氏夺走的?不仅是因为他做的那个庞氏骗局,如果那时候我和我姐没有斗得内忧重重,林远这个外患也伤不到我的根本。”

林远的眼神很痛,他那时候很痛,所以那决不是一个吻。

程佩眨了眨眼:“废了?什么废了?你瞎想什么,就是普通的骨折,你福大命大,都是外伤,养养就好了,腿上的骨折就只是错开了那么一点,注意固定好,几个月就长好了。”

“是被人挑拨的,说他们闹罢工让林远那边停了工,只能跟我们合作,以后光伏电站建起来了,会雇佣大半的中国工人来抢他们的饭碗,就是这边的派系斗争,他们这儿有人想把光伏电站的事情搞黄了!”

“我不认为你应该被归纳到这里。”当时医生在向他解释完表演型人格障碍后,又紧接着补充,“我不认为你应该被归纳到任何病例中。诊断在所有医疗行为中都是必须环节,但唯独在心理范畴,有太多未知和充满变化的空间,所以称其为诊断倒不如称其为评估。”

沈槐点点头:“那我们也跟上。”

剥皮抽骨了一番,他好不容易挺过来,刚刚决定放弃,沈槐却又出现在面前,像从灰堆里捡出来的红豆,又被这人掀翻在地,前功尽弃。

当然只有沈槐自己知道,开娱乐公司这么些年,他懂控资源玩资本,却并没有多懂真正的电影艺术,最近恶补任垠予的作品,也算粉籍合格了。

任垠予看沈槐走进来,下腹立刻有了反应,他小幅度地翻了个身,方便看沈槐脱衣服上床的全套动作,屋里没开灯,窗外的月光照了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任垠予伸出手去,探到了沈槐的腰,便腻腻地摸起来。

容语无法理解地咧了下嘴:“这是什么意思?”

沈槐一直觉得林修是个单纯的人,虽然嘴毒了点,但从来没有坏心,不争不抢,难得还很检点。在周围全是沈槐秦朔,以及林远这种非善茬的包围下,他也没长歪,沈槐会觉得自己那些有意无意的保护,也算功德一件。

“我问你喜不喜欢我。”

任垠予脑海中闪过袁喊差点儿亲到沈槐的画面,手上一用力,塑料叉子就断了。

他缓缓地说:“没有伯劳了,没有沈总和任先生了。”

沈槐:我的自尊那么体现得那么肤浅?

“袁喊对你念念不忘,我是去下最后通牒的。”

沈槐叹口气,又喝了一口酒。

沈槐的爷爷什么都没说,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沈槐,祝你牡丹花下死啊。”

刚刚认识任垠予的那段时间,也就是他迅速地泥足深陷的那段时间,当他稍有迟疑,任垠予就会用那种充满目的性充满压迫感的神情逼近他,他总以为那是错觉,其实不是,他为什么会怀疑自己呢?任垠予从仅仅是想靠金主上位的交易者,到“我对沈总……恐怕不止最初的那些想法了”的动情者,太自然了。

“算了,也许这真是一种别出心裁的示爱呢?暗恋我好久了,只有这种方法能接近我,哦哟,搞得我多像高岭之花的。”

沈槐在这么说着的同时,把自己的内裤一把扯到了腿弯,然后伸手到后面,摸到时候他像触电般颤了一下,实在是没有自己摸那里的经验,于是声音止住了。

任垠予没好意思再给沈槐打电话,他现在一想到沈槐,耳边就要回放那句好像恋爱电影里的台词“我们谈恋爱吧”,然后就像过敏一样,浑身都红起来,心跳如鼓。

“嗯。”

任垠予有点失落,没无缝衔接地继续说话,怕显得聒噪,眼下浪漫气氛全泡汤了,空气闷热,沈槐眼看要喝完一罐啤酒了,但冰箱里只剩一罐,其他都是常温水,如果仍旧没办法启动车或者得到援助,这个晚上会非常难熬。

沈槐一个病人,没法起身招呼任垠予,让任垠予自己出去找旅店住,但任垠予不干,抓了张藤编椅子坐到沈槐的病床边,瘪着嘴巴。

“他如果可以接受我,我找你干什么?”

任垠予露出惊讶的表情,袁喊再没多说什么,从狭窄的通道走了,任垠予这时候才如梦初醒,看了一眼摄像头,但他也没任何表示,离开了密室。

“你别挂我电话,我们一个多月没讲话了。”

林修又一次喝得烂醉,只不过这次没有沈槐送他回家,送他回来的是同样迷迷瞪瞪的秦朔。

那都是唬人的场面话,圈子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沈家俩姐弟鹬蚌相争,林家大儿子渔翁得利。

“任老师,袁老师。”

任垠予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沈槐的情形,那个人站在觥筹交错的人群里,虽然嘴角一直带着笑,但很高傲,没几个人敢真的凑过去。任垠予当时多看了几眼,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沈槐长得好看,气质又轻佻得不讨人厌,是一定会引人注目的形象。

“我这儿不是有烟吗?”

这是从前未曾有过的。

他突然觉得喉咙里仿佛生出一颗果子,梗在那里,让人难以吞咽,这种感觉很陌生,沈槐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有点儿紧张。

“忘了?忘了我是谁?当我是哪里的小娼货?!”

沈槐便笑着等任垠予的电话进来,那边任垠予才“喂”了一声,他就直接笑出了声。

“诶,那是不是任垠予?”

沈槐脚步一顿,刚刚那两个热烈讨论科幻剧男主的女生偏头望着某处,语调兴奋,沈槐不着痕迹地四下找了找,在一处不起眼的墙角,的确有个套着兜帽衫暗中观察的小予。

沈槐站在原地,挡住了那两个女孩的视线,其中一个心急,出声对沈槐说:“诶麻烦你让一下。”

这动静又引起了眼镜男的注意,不经意地朝沈槐看了过来。

其实今天天不错,咖啡馆正好在放一首沈槐很喜欢的歌,叫《happytogether》

沈槐站在那,也不顾女孩不满的眼神和身后林修催促的暗示了,他站在那,街边茂盛法桐枝桠间的阳光倾斜,洒了他一身,咖啡馆里的咖啡香气和音乐一起飘出来,街边人来人往,沈槐突然有种幸福触手可及的感觉。

哪怕今天早上他才跟任垠予闹了场不愉快,哪怕林修没有和死去的哥哥搞不伦,但就要和一个替身搞同性恋了。

可又有什么关系呢,过去的这一年,他破产了,在异国死里逃生,三十多岁头一遭体会了纠结痛心的感情,却也因此找到了心爱之人。

那个人就是此刻缩在街角,很可能是因为不放心他过去风流花心的秉性,而偷偷跟踪过来的任垠予,虽然是大明星,是影帝,却把毕生演技都用在了自己这个并不希望做他观众的人身上。

“先生,如果你需要座位的话,我不介意拼桌。”

眼镜男突然出声打断了沈槐飘飞的思绪,沈槐看向他,再次被对方熟悉的假惺惺的笑容震得头昏,这人跟林远的五官只有几分相似,但举手投足,实在是太像了。

沈槐没有忘记林远在重症室最后的遗愿,是要沈槐带他回到林修身边。

莫不是真的借尸还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