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她去警察局取回了他的遗物。

陈茵狠狠瞪了他一眼,她好心来帮他,他却等着看戏般的拖她下水,“sonsgirlfriend”这几个词在她脑海里停顿了一瞬,她的背挺直的僵硬,脸上的表情凝固,他的意思是说,他是路淮琛的父亲?

直到她遇到沈卿,一个年老却透着儒雅气息的男人,他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眉眼神似路淮琛让她多留意了几分。

“听见也没什么。”许佩之将手里的烟丢在地上,抬脚碾灭猩红的火星,他很少抽烟,心情不好或者烦闷时他会抽上几支。与他接触不多的朋友大多数是以为他不抽烟的。

他唱歌很好听,有时候没钱时会抱着自己的破吉他在街头驻唱。他最常唱的歌是《花房姑娘》,他总觉得在寒冷的冬日,北风呼啸的早晨,只有这首歌能让他心头温热。

脸上掌掴的红印火辣辣的疼,这点疼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比这还要重的手我爸都对我下过,我千锤百炼的长这么大还真不容易。

镜子里那个人脸颊绯红,眼睛里带着浓稠的疲倦,嘴唇白得像张纸,与曾经张扬骄傲的她大相径庭。

(本章完)

陈茵想起与路淮琛相遇纠缠种种,唇角的笑意淡淡散去,嘴里嚼着牛排含糊不清的说,“还好。”

窗外狂裂风夹杂着叹息从她耳边飘过,她的心上像绑了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块一样,牵扯着她的心脏下沉、下沉,直到坠入无尽的深渊。

“谢谢。”路淮琛慵懒一笑。

忘了也好,本就没了缘分,若不是她执意要回来,怕是他与她这一辈子都难再见了吧。

沈卿留

她一眼就看中了这签子,老板是个留着八字胡子的年轻人,手里拿一把纸扇,她觉得他不像个卖书签的,更像个算命先生。

“哦这样啊,”男人挠挠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估计也是觉得自己把人家误认为是情侣觉得不好意思。

“不是非这样不可,是非她不可。”路淮琛把烟掐灭,眼神里的笃定不容置疑。

“我就是喜欢哗众取宠怎么了,跟你有什么关系?”陈茵翻了个白眼,她自然听得出路淮琛嘲笑的语气。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看上他了,”许佩之严肃的说,“他不就长得比我好看点吗?”

皓月当空,凉凉的晚风吹过,高大的梧桐树发出窸窣的声音,风轻轻拂过陈茵的裙袂,“各取所需,互不相欠。”她重复道,“好啊,成交。”

想问的问题太多,却不知道从何问起,他带她来这里是在告诉她,他还没有忘记过去吗?他恨她、讨厌她吗……

路淮琛挑眉,扬起不羁的笑,帮陈茵打开了车门,伸手做出“请”的手势,谦谦有礼也不失佻达。

陈茵顺着小乔的视线看过去,一个身材欣长男人正站在前台跟侍者攀谈什么,他旁边站着的男人只能看到一个大致模糊的背影。

“回答我!”他吼道,他的怒火终于都爆发了。五年了,她一声不响的离开他,他找了她整整五年,这五年他是怎样度过的,杳无音信的离开又突然出现,装聋作哑的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她什么时候变成了这般模样。

阳光下的她羽睫轻颤,像是惊慌失措的蝴蝶,唇色退了下去,像是被水浸泡过的白纸,脆弱不堪一折。

“别想了,快点工作吧,小夏你整天想些乱七八糟的,都要赶不上工作进度了。”陈茵好心提醒,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走廊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他起身披了件外套,开门看怎么回事,走廊里橘黄色的灯光照在韩陌瘦小的身躯上,她正在从冰箱里面找东西。

“陈茵,你怎么都不对路淮琛的事情感兴趣啊?”小夏好奇,陈茵平时很活泼的,怎么一听到路淮琛的事情半晌都不说话。她最近对陈茵观察了很长时间,发现任何有关路淮琛的话题都提不起她的兴趣。

园里的夹竹桃开得正红,如丽人适才涂抹的红唇般鲜艳,周围夹杂的树叶毫无保留地衬托着它的艳丽。

陈茵把退烧药递给路淮琛,“快点把药吃了。”她一边哄着他,一边试他的额头还烫不烫,今天如果不是她顺便来还他的那本《漫长的告别》,她看英文本来就生涩,昨天拿的今天就不想看了,幸好她来了,他总是这样不会照顾自己。

“放开我路淮琛!”陈茵想要挣脱他的怀抱,无奈他的力气太大了,她怎样挣扎也是无济于事。

“我没开玩笑。”陈茵微笑,“不过我们正在商议和平离婚。”陈茵看着还在惊讶中的小乔,一本正经的说,她拉了拉小乔的胳膊,说:“快坐下啊,别人都在看着呢。”

我站在不太庄重的墓园里,放下手里的红玫瑰,艳丽的红不合时宜的出现在这里,像一抹涂得鲜艳的嘴唇。

我看着墓碑上的人,他带着金丝相框的圆框眼镜,唇角微微牵动,眉眼生的俊秀,像从书画里走出来的人。我看着他寡淡的眉毛出神,我母亲曾说,眉毛生的寡淡的人,情义少。但我却觉得他不是那样的人,他看上去像极了被情困玩弄于股掌之人。

看着年轻时的沈卿,我不得不承认你与他从眉眼到薄唇都环绕着几分若有若无的临摹之意,我也不得不逼迫自己接受你和他存在血缘关系的事实。

原谅我擅自作主没有通知你来出席,也请允许我代替你来送他离开,因为远在另一块大陆上的你已记不清他的模样,我不想揭开你愈合完全的伤疤。

我不想回国了,我想一直留在美国,留在费城这片荒芜寂寥的土地,这些天我过得恍恍惚惚,睡醒时睁开眼总觉得你坐在我床前的椅子上,伸手一碰却又搅碎了我的幻觉。

起来洗漱的时候,抬手摸了一手滚烫的泪,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我仿佛觉得镜里的人不是我,她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躯壳。

我开始抽烟,朋友说我手指夹烟的姿势很熟稔,像是抽烟好多年一样。只有我知道我不喜欢烟味,不喜欢烟雾迷蒙遮住我的眼睛,让我看不清前路。

我辗转换了很多工作,从裁缝店到洗碗工再到服装店,这一切恍恍然的从我眼前飘过,好似我曾大梦一场,梦醒时,我还在南京的小巷里催着你给我拍照;梦醒时,我还时常抱怨南京太过于惆怅,像个小家碧玉的温婉姑娘,不懂得袖袍一挥恣意的散落一场盛世大雪。可我总也醒不过来,所以我便留在梦里数落岁月。

路先生,我做的梦太过冗长了,梦魇像虱子一般爬满我身上的锦衣华袍,纵使我用尽全力的想要抖落它们,却终于败给了它们的黏贴牢固。

费城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譬如我在这里遇到过许多人,形形*的,满怀爱情的,亦或是满怀失意的。

但从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惊艳我的岁月,抢夺我的余生。

他们说,我像一团神秘的熊熊燃烧的烈火,在寒冷的费城里迷失了归途,我说,我本就没有什么归途,我的归途早已被我推开了,从此我只管踏上两不相见的归路就是了。

我们在各种悲喜交集处相遇,又在各种纷乱纠葛里走散。

最后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火里作别。

路先生,此生长毋相忘,长毋相思。

14年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