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兜兜转转了一回我又重新见着这位前婆婆,不得不感叹,人生在世,有些人汲汲营营,有些人苟活于世,有些人奋斗半生,而有些人却命中注定一生无忧。

我艰难的在老太监哭天抢地的嚎声中憋着一张脸捶胸顿足了一番,好歹将那块堵着嗓子眼的肉给整了下去,一旁的念兹适时递过来碗汤水,我接过来二话没说咕咚一口吞了,这才将气顺了顺。

身边早没了那位英明神武体力群的皇帝陛下。

我眨巴俩眼皮子瞅着头顶金黄色的幔帐,不经意又回忆起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同样还是在这间硕大的寝殿,某晚上好奇,很想弄明白为什么每晚看到从浴殿往父皇寝宫里头的廊道上,总是看着三俩个太监在大总管带领下抗着个卷被急匆匆走过。

“还不给朕滚过来!”笑完之后却又一板脸喝道。

嗟来之食,你说你不吃,人家吃,死的是你,活的是别人。

经过数次的刺激,我脆弱的心终于强悍了起来,总之,再高的金钱也与我如今一小龟奴无关是吧,听着听着最多是耳根子起了茧。

然而决定不代表着行动,我忘记了我如今的本职。

面前这位就是一个。

想远了又想远了,人老了就容易回想,这不过五年,身子是没老,心老了,结果,就容易走神!

我惯常的嚣张不知为何只要被他这么一瞥,呼啦啦大厦倾覆。

事后据我身边一直跟着的贴身侍女铃铛说,公主您的表现很好的诠释了一个入门小媳妇的美好形象。

我听着倒也不恼,甚喜。

不过当时宇文岚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冷淡客气的问我:“公主鸾驾莅临,不知所为何事?”

而她则上来恭恭敬敬行了礼,道:“臣女殷傲霜见过公主!”

我算是知道了这位的名字,只是我还来不及表示一下我高高在上的架子,宇文岚已经判若无人的对她道:“老夫人那儿我得了空自会去拜访,你先回去吧。”

于是我就只能看着她客客气气告了别,走了。

我当时看着她走,总觉得她有点不怎么把我放在眼里的样子,本来想要喊住她,不过宇文岚清冷的声音打断了我这个主意:“公主来此,有何贵干?”

我很快记起来我的来意,因为这个赐婚的事,我高兴了整整一晚,说起来惭愧,虽然我在京城也算是嚣张的,不过论感情,除了五岁那年对刚分配来我宫里头当值的八岁的小太监起了一点点的绮念抱着他说要嫁给他之后,当日就再没见着这位粉雕玉琢的小家伙,我为此嚎哭了几日,结果还是崔公亮得了父皇吩咐来劝慰我让我明白了太监这个职业对婚姻的不可联系性,以至于我短促的初恋就这样碎成了一地粉渣子。

之后么,再没什么人轻易入得了本公主法眼,但凡我看得上的,大半后来也在父皇的考验里败下阵来。

我十四岁起便明白,大多数男人的不可靠性,吸引他们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爵位,我的身份。

我对男人甚为失望。

这对宇文岚,算得上是头一回正经八百的看上,而父皇这一次,倒是难得很干脆没有为难,我想他老人家当时也是极为欣赏他的吧。

也不知几年后看着亲自带人灭了自己皇朝的好女婿,我父皇临死在想些什么。

话说回来,我兴奋一晚上之后想到个问题,我觉着,作为一个公主,虽然我与宇文岚已经有了金口玉言的赐婚,但是总觉得吧,我应该让宇文岚更了解我,喜欢我,是我,不是公主。

这个问题令我纠结了很久,拉着睡眼惺忪的铃铛让她给我出主意。

最后铃铛倒是被我给磨出了个主意,她说准驸马乃是名门世家,对诗书礼乐一定颇有研究,虽然他们家武将比较多,但是听说驸马从小有个名号“玉蛟公子”,武功好,文采也不错。

投其所好一定可以让宇文岚对我有好感。

至于怎么投其所好呢?我知道,京城百年世家有不少人在城西一个叫思慕洞天的园子里常常会有诗文会,乃是京城难得的文坛盛会,以往我是不太有兴致在那儿的,如今我却硬是让崔公亮带着父皇谕旨去要了俩名帖来,打算邀请宇文岚入内。

我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宇文岚听我如此说,瞧了我一眼,没见着开心与否,只是道:“公主有心,不知能否再讨一份名帖?臣想带一位朋友去。”

这诗文会乃是世家盛会,世族在京城势力强大,即便是父皇,也是不好嚣张的,我得了俩分名额,却已经是难能了,我一时很为难。

宇文岚并未强求:“若是不行,便罢了!”

我哪里听得他这么清淡的口气,一时便将自己那份给了宇文岚,当时看他略略一弯的嘴角,虽不见笑,已经有风华绝代心神摇曳的感觉了。

好吧,牺牲个把,换得驸马开心,挺值。

然而我没能去,后来却听闺中某位好友提起,当日陪着宇文岚在诗文会上一鸣惊人的,却是殷傲霜。

从此宇文岚在京城如鱼得水,而我却与殷傲霜结下了大疙瘩。

本来我与她第一回合,唔,其实因为宇文岚在,我们的那个回合连见面带离开维持了仅仅半刻不到,就已经烟消云散而去。

很多年后我在想,估计这第一面就预示了我俩这种不平等的对抗,从来都是以我的失败而告终。

谁让她是宇文岚所谓的青梅,谁让每一次我在她面前脾气,总是会被宇文岚逮着呵斥,谁让我辛辛苦苦的讨好宇文岚没见着他肯轻易笑一笑,然而每次见着他和殷傲霜在一起,却总是和风细雨的呢?

好吧我承认,此女清雅恬淡,又娴贞气静,熟读兵书韬略,会写锦绣文章,比起只会脾气耍性子的我来说,无论怎么瞧,他俩站在一起都比我俩般配。

五年来我痛定思痛了几回,终于深刻认识到,所谓真正的女人,大概就要像她这样,有手段,有能耐,有心机,有韬略。

另外要不矫情,不顽劣,不骄傲,不缠人。

他母亲的这事,一般二般的人是做不到的,比如我。

于是我只能是人家手底下的败将,败得那叫一个惨。

我本以为,我这辈子是见不着这位了,见不着好,见着了我还真不知道,我是该冲上去表现一下泼妇骂街般的泼辣呢,还是应该表现出你死我活般的神勇。

在我还没有做好准备的这一刹那,居然又再见着这位了。

我却只是无声无息的站在一旁,眼瞧着这位依然端着她那一张风淡云轻般的疏离和淡漠,施施然的从我身旁飘过,连眼皮子都没有抬,连瞥一眼都不曾。

她依然还是这般,从未将我放在眼里,以前是,如今依然是。

而以前,不论我是脾气,砸东西,用势压人都从没能在她身上取得成果,不见硝烟的战斗中,我从来只能铩羽而归,他母亲的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段位的平等战争。

她这般当我空气似的从我身边掠过,我倒是将她能细细瞧个仔细,五年时间,她是真没什么变化,当然,如今这一身品格估计离皇后仅一步之遥的嫔妃品服,五色彩绣织锦半臂,披帛袅袅,气度远非当日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