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在吵架。

男童穿著小西装、小皮鞋,俨然是个小绅士,只是小西装被弄脏了,头发还很凌乱,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个不停。

女童头上梳著奇怪的小包子,身上穿著褪色的滚边上衣和有著不少补丁的七分裤,脸上沾了点泥吧。

事实上,女童正叉腰对著男童训斥,不远处几个小孩则是落荒而逃。

“笨裘?,哭什么哭?别人欺负你,你不会把他揍回去吗?像我刚刚那样,知不知道?!”

“臭方颖,我才不笨,你才是笨蛋。”小男孩不服气的骂回去。

男孩比女童大两岁,身高却矮了她—大截,和她吵架还得仰著头。

他们两个住在同一个小镇,之前就读同一所幼稚园,现在男童已经要入小学一年级,女童刚要上中班。

“打输架只会哭的臭男生,是宇宙天下世界第—无敌大笨蛋!”女童骂人很流利。

“臭方颖才是宇宙世界第一大笨蛋,只会打架的凶女生!”裘?抽抽鼻子,用力骂回去。

“臭裘?!只会哭、不会打架的臭裘?!”方颖也气得跳脚。

“爸爸说我不用会打架,他会请保镳保护我!”爸爸说他家很有钱,会有人保护他,不必跟坏小孩一样打架。

“保镳?保镳在哪里?你把你的保镳找来啊!”力颖夸张的东张西望,用动作讥笑他。

“你…”裘?气得不得了。“爸爸说我家很有钱,要谁当保镳都可以!”

“才没有人要当一个爱哭鬼的保镳呢!”方颖对他吐舌扮鬼脸。

“有!有人会当我的保镳。”裘?不服气的大嚷。

“谁啊?是哪一个?我怎么没看到?”方颖又夸张的东张西望。

“你…”裘?气得发抖,索性大嚷:“就是你,你是我的保镳!”

“我?”方颖惊讶的指著自己的鼻子,然后跺脚生起气来“我才不要当你这个爱哭鬼的保镳!”

“我要!”裘?听她说不愿意,很不高兴“我家有钱,我要你当保镳,你就要当我的保镳!”

“我不要!我就是不要!”

“笨蛋方颖,没人要的男人婆,我要叫爸爸让你当我的保镳!”

“笨蛋裘?,爱哭的臭少爷,我要当女恶棍,不要当保镳!”方颖很小就立志当恶棍,因为她看不惯大欺小,强欺弱的行为。

“我不管,我要笨蛋方颖当我的保镳!”

“我才不要!臭裘?、臭裘?!”

于是这两个小孩吵著吵著就打起来了,也因而结下不解之缘。

上了国小,裘?虽然有些长高,也没人敢欺负他,但他还是想要方颖当他的保镳,因为他还是不服气。

“臭方颖,我爸爸是你们方家孤儿院的善心资助者,你可以当我的保镳了吧?”这是他国小三年级时说的,这时方颖还是比他高。事实上,全三年级没有几个男生比方颖高。

“才不要,有钱的臭少爷,去找别人吧!”小一的方颖发现自己又长高不少,力气也大了些,正到处找人试拳头。

就这样,两人又上了国中——

“方颖,当我的保镳就有钱可以缴学费,就不用打工喽。”上国中的裘?身高突然抽长,还没毕业就比方颖高出半个头。

“你这样还需要保镳?”方颖扬著眉问。“外面那些人是装饰用的?”

他是裘家的独子,每天都有保镳接送他上下学,排场实在令人讨厌。

“我随时可以汰换保镳。”虽然现在他打架已经不输人,也不需要什么保镳,但一天没让她当他的保镳,心头就有块碎石梗在那里。

“抱歉,我不打算当保镳。”她潇洒的挥挥手。

现在她正边打工边学空手道,目标当然是“杰出女恶棍”

就这样,方颖再次拒绝了裘?。

然后,国中毕业了,裘?被送到国外去求学,为将来继承家业作准备。

方颖继续过著读书、打工、学空手道的生活,一切风平浪静,她也如愿成了北台湾独一无二的黑道女恶棍。

说到“恶棍”这个称号,实在是黑道人的观感,她只不过是看不惯不公平的事,

又刚好没人打得过她而已。

她最拿手、用来维持生计的勾当不是走私、贩毒或收保护费,而是寻人。

只要付得起她开的价码,不管是上天下地、赴汤蹈火,只要没去阎王殿报到,她都有自信像猫捉老鼠一样把人给揪出来。

因此,她得到了“猎人”的雅誉,她的寻人小组,也得到“猎人帮”的称号。

虽说是个帮派,帮众倒是寥寥无几,堂口就更别说了,想委托她只有一个方法——在车站的留言版或网路上留言。

“寻人”这两个字从来没难倒过她,直到裘?那个欠扁的男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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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颖今天的心情非常好,因为将有一笔超高收入进帐。

“沈帮主,你要找的人我带来了。”一身劲装的方颖,把那名绰号黑熊的男人推到沈家帮帮主沈涛面前。

这名男人私吞了—笔交易,她是在他酒足饭精、不省人事之际把他绑来的。

至于沈家帮,虽不是北台湾最大的帮派,却是最有钱、火力最强的帮派,光是走私军火,就够他们坐吃三代。

“不愧是『猎人』,动作够迅速。”沈涛转过身来,先是看她一眼,再看看醉醺醺的黑熊“这是你的酬劳。”

沈涛让右护法把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交给方颖。

方颖接过来,迅速的看了一眼,再稳稳的封好“沈帮主做事够乾脆,希望还有机会为贵帮效力。”

若不是黑熊太会躲,让沈家帮找不到,她也没有和他们合作的机会,但愿多出几号这种人物,让她赚大钱。方颖在心中打著如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