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落,荣辱不惊,它们郑重地等待着你的选择。”

这意味了什么?意味了乐喜欢已经默认了洛行舒的皇帝身份?意味了她二人已经和好如初?

“公主息怒,是老奴愚昧。公主画的好着呢!是老奴的眼力不好。”

啊,对了,还有一个以前闲来没事学的娱乐用的把戏,一用不着腿脚,二不刺激身心,完美的无懈可击。

还有刚刚才发现的又一毛病,按照现代的医理,乐喜欢推测估计是心肌病或者心脏病之类的,总之是跟心脏有关。刚刚是被洛行舒的果体刺激带吓的才发病。发病时,虽然很痛苦,但估摸着要不了命。不过也或许是,洛行舒的果体带来的刺激和惊吓度还不够,要是再吓人一点儿,或许她就真的挂了也说不定……哎,总之以目前的身体状况,她的宏伟理想只是锻炼身体、赚银子和逮兔子。

还有茉莉标准的狐狸式的狡猾笑容,这种笑容只会出现在茉莉准备算计人或者犯错误被教导员训斥的时候,而如今也出现在了花美美的脸上。

一般男人,为了显示财富讨好女人,会送的无非是一些:珍珠、宝石、金子、银子。

想让他转变对她的态度,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以为欲擒故众他就会对她产生好感吗?可笑至极。

“对,这话挺适合你用的。”靠,虽然现在武力不如你,嘴皮子底下见真章。

乐欢喻甜甜地冲他一笑,他的脸顿时由阴转了晴,“好听,喻儿唱的比树林里的布谷鸟鸣叫都动听。”就是教你唱歌的人没安好心。

乐喜欢垂着头,叹息了一声,“我也不好,干脆喻儿也把我卖了吧!换个好的,成吗?”

更奇怪的是,昨晚她竟说以前的乐喜欢已经死去。

只见她嘟着小嘴,朝着莫朗夕抛了个带钩的媚眼,然后呵呵一笑,“敢情莫朗夕是怪我以前冷落了你。”有事儿没事儿的逮个帅哥调戏调戏此乃生活的一大乐趣也!

闹脾气的乐欢喻拒绝了马夫的协助,翘着小脚,非常不美观地撅着小屁股,还是一个人,奋力地往马车上爬。

戏已经到了收场的时候。

靠,阿谀奉承也是技术活,在场的几位明显都是技术流。

其实洛行舒长的并没有比莫朗夕差,当年他和莫朗夕被世人共喻为“嘉上双绝”。这二人,一个黑,一个白。一个俊朗飘逸,一个楚楚动人。一个炽烈如火,一个温柔似水。再加上一动一静,一魅一惑,堪称双壁,当年不知迷倒了多少女人,却被乐喜欢一人尽收囊中,可见她着实艳福非浅,而她以后的经历,也证实了坐享齐人之福是需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幸好此时莫朗夕出手了,他一把摁住了乐欢喻,柔声道:“喻儿,听话,乖乖坐好,让朗夕父亲照顾娘亲好不好?”

而他似乎不太喜欢浓重的奢华,没有招眼的装束,只在腰间随意挂了一个小小的淡青色同心佩。

乐喜欢朝乐欢喻招了招手,小兔子蹦蹦跳跳的窜到了她的怀里。乐喜欢捧起他嫩的出水的小脸袋,仔细端详了起来,怎么看她的亲亲宝贝儿子长的也不是一副炮灰模样啊,看不出来究竟是像莫朗夕还是洛行舒,倒是有几分像她!

他雌雄难辨的脸,容则秀雅,稚朱颜只。

当然这些都是以前的事情,而现在,乐喜欢的身份只是乐欢喻的娘亲,仅此而已。

什么?娘,娘,娘亲。前朝废皇帝,又是半残之躯,现在平白无故送我这么一大胖小子,老天,咱俩上辈子到底是亲戚还是仇人?可不带这么玩人的。

找男人,又不是打架,人越多越好。

死老天,干吗非得挑我做好人的时候去打盹,难道真的是我太缺德了?”

都不认识,没错儿。

只见乐喜欢小脸一拉,眉毛也不带眨一下的,说:“那什么,对于不尊重我或者不尊重塔罗牌的人,我拒绝占卜,请另请高明!”

很明显,青衣男子不知她所云,皱了皱浓郁的秀眉,闷声不响。

乐喜欢瞧着那黑袍男子的威武牛气模样,高不可攀的臭屁神情和他那挥一挥手不带走一块云彩的圣人仪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