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追着他跑了,他却当你是香饽饽。”

再说她以前不是说最爱自己的肤色吗?说他是太阳的精华,大地的儿子,黑的健康,黑的英武。

“我还听说了,府外头有小童要卖娘亲。”乐喜欢笑嘻嘻地接着道。xx

“瞧这里,不错吧!有花有草有庭院,这里就是当初你送我的别院,离当初的公主府,现在的宰相府仅有一墙之隔。如今我不计前嫌送还给你,怎样,我待你如何?”

“那是我多虑了,以前喜欢不喜欢喻儿,我还当你此次只是意气用事,故意激怒皇上才那么说的,喻儿能跟着喜欢那自然是好。”

出了紫霞殿,写了一脸“我很不爽,我在闹脾气”的乐欢喻挣脱了乐喜欢的手,一个人埋着头,甩着小胳膊,捏着小拳头,匆匆地走在最前头。乐喜欢叫他,他不理。乐喜欢忍着痛连走两步上前拉他,他甩了手,又得得得地跑了。

当乐欢喻清脆稚嫩的声音回荡在紫霞殿中时,洛行舒的脸色臭的已经不能再臭了。他眯着眼睛盯着眼前的紫衣女子,一样的身形,一样的相貌,不一样的却是眼神。她的眼神直视自己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过去的狂热。难道她真的已经不在乎自己了?

她十分用力地咧开了嘴,装出欢喜的模样,推了推乐欢喻,示意他过去。

她下意识地握紧了乐欢喻的手,随便在路边折了一根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草,插在了他的头上。

“娘亲,又不舒服了,来,乖乖躺在喻儿的腿上。”她家小兔子拍拍自己又细又小的大腿,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温柔地说道。

乐喜欢坚持不肯乘坐专程为她准备的软轿,非要自己亲力亲为地“挪”出门去。作为一名特种兵,乐喜欢清楚地了解所谓的特种兵并不是比常人多了三头六臂,而是靠着超越常人的苦练才能获得超越常人的毅力以及敏捷的身手。是以,乐喜欢始终坚持认为只要自己勤加练习,她的腿脚一定是可以恢复常人的水平,说不定还能练会以前做特种兵时的灵敏身手。

坏蛋,坏蛋,大坏蛋。

不就是女皇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她才不要劳什子吃力不讨好地做那个人民公仆。至于三宫六院72男宠,还是算了,男人,不要多,她只要一个,就是~~~~~

还是和乐喜欢现在的身份——前朝废皇帝有关。乐家乃是闻名于四方的女儿国――嘉上国皇族,乐喜欢以前的身份可是嘉上至高无上的候补女皇。

废话,她乐喜欢可是肉做的,不是铁打铜造的。吧唧一下直接摔地上难道不痛吗?敢情痛的不是你。

别问乐喜欢为什么知道,那里可是她一彪悍的水性死党茉莉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个死女人整天复读机似的在她耳边念叨,母系氏族好,母系氏族好,母系氏族里女人追着男人跑。听的她耳朵都起了老茧,记不住才怪。

十六岁,我上高中,要自己挣钱养活自己,给做服务行业的姐姐们拉皮条兼职放风,算缺德吗?

放在以前,乐喜欢面对此景一定会笑死,可她现在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