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欢喻仍旧噘着嘴,却闷声不吭。

“可是洞房花烛夜,你竟看也不看我一眼,就去了洛行舒的房里。之后命我独守别院,不得靠近你十步之内。想我莫朗夕何时受过这样的侮辱,我恨不得吃了你的肉,饮了你的血。”

乐喜欢也盯着他看,看的眼不回睛,忘了魂儿,看的她心中麻麻痒痒,暗道:在看,在看,我就把你吃掉。

这时,乐欢喻就在想:太难过了!太恐怖了!太不可思议了!

“喻儿要和娘亲在一起。”

乐喜欢咬了咬牙,忍不住又在心中骂了一句国骂,ooxx,比她还能装。

乐喜欢又撇了撇嘴,什么狗屁作风勤俭,不重视就不重视呗!他不重视,咱还不稀罕呢!

乐喜欢两眼冒着小星星,索性闭了眼睛,一手扶着浆糊一样的脑袋,一手捂住翻江倒海的胃,心中不停的咒骂加哀嚎。||h

仲夏的傍晚,热气渐消,凉风伴着橙色的晚霞席卷了大地。

那喻儿到底是他的亲儿子还是……若真是亲的,把自己的亲身儿子认作义子,也亏洛行舒想的出,她乐喜欢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无毒不丈夫。

贤妻她不会做,这良母做起来就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这么说吧!

为什么不吧唧一下直接摔在地上?那效果多么震撼,多么刺激啊!

忘了。反正是一妻多夫,妻子有几个丈夫,戴的帽子就有几个角。

“六岁的时候,孤儿院里有一个无敌小胖,总是无缘无故欺负我,抢我的玩具,吃我的饼干。圣诞节,好心的叔叔阿姨送来了崭新的衣服和鞋子。那天,我穿上了粉红的丝绒袄,黑色的小皮鞋,还戴了一个粉红的蝴蝶结,羞答答地跟他说:小胖哥哥,你好帅啊!我们像电视上的帅帅哥哥和漂漂姐姐一样,玩亲亲好吗?无敌小胖憋红了脸颊,两眼冒光,低头就来亲我。我捡了块石头砸肿了他的头,他哭着去告院长说我打他了,我也哭着去告院长说他亲我了。结果他被罚站一天,顺便不能吃午饭。这算缺德吗?

洛行舒狠狠地瞪着莫朗夕,黑黑的脸上红红的眼,这是多么滑稽的一张脸,又是多么严肃的一双眼。

很难得的,黑袍男子坏坏一笑。

哇!好一双似明似暗,又清又浊,似醉非醒,媚态横生的桃花眼,瞧那又弯又翘的长睫毛,瞧那水波荡漾、风情万种的水晶葡萄眼。轻轻一瞟,清光四射。

在我的地盘都得听我的,在我的梦境我就是numBerone。乐喜欢正得瑟的起劲,似乎有什么人说了句什么,门外的那群人瞬间全都恭恭敬敬地跪在了地上,那个青衣男子领头跪在了最前面。

mygod,五星级的饭店见的多了,五星级的庙堂还真是头一回见。

对,就是潘金莲,瞧他那yin荡的模样,勾三搭四,野心勃勃,欠扁!

其实有野心并不可耻,有中国五千年的男尊社会垫底,乐喜欢甚至觉得洛行舒和武则天一样的伟大,敢于冲破枷锁,挑战女权社会,是以她根本不以为男人做皇帝有什么奇怪。但是利用别人的感情上位,单单这一点就已经下贱到无可救药了。

乐喜欢抬头看看一脸贱笑她觉得的的洛行舒,不屑地又低下了头。

洛行舒定了定神,走了过来,轻轻托起乐喜欢的脸,俊颜慢慢的凑了过来,挑逗道:“怎么会呢?我以前来看你,你总是很高兴的。”

乐喜欢傻傻地看着他放大的俊颜一点一点靠近自己,直到软软的两片性感薄唇贴在了她的嘴唇之上。

两唇相对,四目相交,气氛突然间变成了粉红色,暧昧如绕指柔紧紧地裹住了似是情浓又很淡的两人。洛行舒兴奋异常,心想:看你还不露出马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