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愉快,双赢那是自然的,呵呵…”

“诶,遥儿怎么懂这些?他一跑过来,蜂就全飞走了…”林毅头脑清醒,忽然就感到奇怪起来“…你又怎么会知道?遥儿能赶跑这些蜂……”

四年多来,林遥的心目中,不断视徐世谦为潜在敌人,终究他当日是站在戴兴顺的阵营里,当然随着修为的恢复,份量也逐步减轻了。如今用天耳、天眼察探了一番,情况意是出乎林遥的意料之外,徐世谦既然对妖没有成见,自然是很好的印象。

“外孙女少了地魂…没有了地魂,那不就成妖了么…”戴兴顺嘴里嘀咕着,心里无法接受,活过来的是一妖娥子一傻子,那是比夭折了还难受,不由责问道“…徐巫师,怎么会这样呢?你是怎么救的人?怎么把人救成这样?”

确实是幽灵,尹巫师到四周乱葬冈,寻找的小孩魂魄,也哪会是普通资质,这四只也豢养了有些年月,当然都已经进化。

那四个小鬼,见屋子里挤进了那么多人,每个人的天魂、命魂都分着毫光、微光,阳气登时盛过了阴气,畏畏缩缩地从戴兴顺身上离开,纷纷从门缝溜了出去。

“兴顺老弟,你这是什么话?是小觑我么…”

即便是种了这么多,在这五百余亩的荫冈,空间还很大。

“菲儿,你们怎么过来了?”林毅听见细碎的脚步声,转眼见儿子、妻子一前一后走了过来,便问道。

林遥小嘴里吃着枣儿,靠在储物室墙角听爹娘说话,望着父亲脸上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滴落,心灵深处也在悄然转动念头。方菲拈了一个枣,丢进丈夫张开的嘴里,嫣然一笑转身,走向凉棚去给丈夫倒清水。

“价格么…干脆你给个价格…”林毅沉吟了一下,悄然笑道。各种瓜的价格,林毅自然是心里有底,但是人家要贩来卖,批量的价格却不太清楚,多少合适挺难说。

“挖个地窖,是特地用来储存红薯,红薯是生长在地里头的,受不了外面的高温,但放在地窖里能够保存个一年半载。”戴喜贵见林毅没有弄懂,便细致地指导了一番,“至于黄瓜、丝瓜、苦瓜本就不适合存放,而冬瓜、南瓜要放在干燥的地方……那间是你搭的储物室吧?”

“小黑…”林遥也满脸笑嘻嘻地,叫了一声。

于是,两人一起动手,将一个箩筐里的梨倒出来。随即,封黎开始选瓜,信手搬了一个大冬瓜,装箩筐横放竖放不好放,主要是冬瓜有点像个不倒翁,竖放不稳横放会打滚,只好先放在一边。旋即,去捧了个南瓜过来,扁圆的南瓜却是连筐都放不进去,还并非最大的一些,只好去换了一个更小些的,终究刚好稳稳当当垫底了。

那人放下担子,皱着眉眼向天上的太阳望了望,手不停地在脸旁扇风,双唇抿了抿干裂的嘴皮子。明显是晌午一路奔波至此,顶着骄阳风尘仆仆,难免会口干舌燥,疲乏也是不言而喻的,便暂停下来歇歇脚了。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当初将鬼丹送给赵添祥,情况的展谁也断定不了,若赵添祥将鬼丹独吞,凭他区区一个魂影,绝对会被鬼丹反噬掉,群鬼将鬼丹的能量一点一点分而取之,情况自然就不一样了。

“小强子…哑子…”

整个荫冈,呈现出一片混乱,状况相当不妙,又相当的妙。

“喜贵哥,大家都客气了…”

“给儿子把月亮摘下来呀!”方菲免不了要帮腔的,儿子那副懵懂的神态,看着就觉得开心,忍不住便笑了,“嘻嘻嘻……”

因而,人怕鬼只是心理因素,普通的新鬼却会怕人,怕活人身上的阳气,特别是天魂分的阳气。一个人身体特别好,精神特别好的时候,天魂的毫光就会特别强,普通的鬼避而远之都来不及,哪还敢接近。反之,则容易被鬼纠缠,以至附上身。

林遥来到了一块凹地,一眼望去遍地都是骸骨,目光所及也觉那几十只鬼。整个戴垟数荫冈阴气最重,整个荫冈数此地阴气最重,不过林遥昨天的一把大火,已经把荫冈的阴气消散了一大半,而此地却仍然弥漫着浓重的阴气。其一,是因为还有几十只鬼在这里;其二,是这块地原本就有阴气,适合幽灵生存。

林毅四周环顾了一下,五百亩的荫冈一片灰烬,最干净之处就是脚下站着这里,地铺还没有收拾。

“我好久没吃了,你们来得正好…”白衣人说着,走向前来。

“三魂七魄,血肉之躯…”

“你们一家三口,如此急着要离开戴垟,那就是畏罪潜逃,当场打死你们,都不会有人敢潜你们收尸。”戴兴顺有吃有喝,精神十足地说道。

“林毅,你给我出来!”

“我是捕了一条红鲤鱼,但哪里有这么大。”林毅有点想不通,又问妻“你看到我提回来的时候,是这么大么?”

“爹爹…爹爹…爹爹…回……”

而使林遥没有料到的是,这只鲤鱼精竟然有将近九百年的修为,但它微弱的气息,并不全是掩人耳目,而是受伤了,身躯凝缩到这样的常见大小状态,倒的确是刻意为之。

“遥儿今天穿着鞋呢!让他学学走路…”林毅找点事开解心情。

“王八羔!”林毅又爆了一句,粗么?读书人也就这样了,“我早就应该想到是他,正月初九那天给我送聘书、送银,纯粹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方菲脸色顿时收敛,恢复了冷静,心底的惊惧不禁增加了一分。此刻,正是林毅应该回家的时候,戴有利居然想都不用想,就识破了她虚张声势之计,这里面太有玄机了。

今天是个好日,那只孤孤单单的纤瘦母鸡,忽然多了十二只小伙伴,自然要到它们的中间亮一亮相,然后“咕咕”“咕咕”亲切地表示一下,得到了一通“叽叽”“叽叽”的回应。

没错,林遥出的确实是田鸡的声音,不过不是学,而是自然流露的。一万年前,他平日里就“咕咕”叫,春天到了开心的时候,就会“呱呱”叫,这是他的母语来着。

“哦,去给爹爹开门,娘抱着遥儿去给爹爹开门。”方菲哄着儿,走出了卧室。

“知道在哪,只是从未去过。”

三少爷急忙把怀揣的一物掏出来,递进了篱笆墙。

“哟!三少爷还真会疼娘,有段日没见到你了,必定是在家陪娘了。”戴程氏当面夸赞了一句,别有意味。

“是呀!遥儿吃了。”难得儿那么听话,林毅的兴致更高,又挑了一点饭,伸到儿嘴边道“来,遥儿乖,再吃一口。”

“却之不恭,那就愧领了。”林毅很有些意外,却那有不收之理,惊喜呀!虽然没有直接把银两揣进兜里,就让它放在桌上,但嘴里答应人家收下,就已经有手软的感觉。生活拮据,家里一直没有备茶叶,林毅讪讪地察看了一下茶壶,连壶里的白开水,由于过了一夜,都早已冰凉了。

“你怎么?放在遥儿脸上…”方菲的声音。

“当然是真的!”方菲掩饰不住地兴奋,为了证明给丈夫看,又用哄的语气对襁褓中的孩道“遥儿,再叫一声娘…”

“嘿!还真是的…”林毅放下汤碗,也探头过来。

“但愿是这样…”方菲也真心希望,生活顺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