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攻心底的不满根本没有掩饰的意思,尤其是眼前这个女人伸出的手虽然算不上多细腻,可也称得上保养得宜,跟他们单位的女刑警一比,真是要多碍眼有多碍眼。不过他身为一个男人,尊重女人是他最基本的素质,所以还是沉着脸在前面领路,却还是有意无意忽视了文沫的手。

所有的积蓄都在银行存着,而所有的卡都在佘欣悦的家里放着,当初她出门时,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将不得不像丧家之犬一样匆匆离开t市。

谁能想到当时刑警队会没人!

一个人濒死的时候,原来有如此绝望的眼神,她不敢眨眼,害怕那张年轻的脸不停出现在她眼前。以前选择将人捂死,她占了大便宜了,如果她早看到对方临死前的双眼,她早已经在杀死别人之前自己先疯掉了。

从小到大,有姐姐的地方,她都渺小得像尘埃一样。

五具尸体,只有一具的身份得到确认,两个案发现场以及宋野行指认的沙地埋尸现场均未发现可靠物证。

**上的伤痛总是愈合的一天,精神上的创伤却似附骨之蛆,如影随形。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梦魇时不时浮出水面,在你最脆弱的时候,随时扑上来咬一口。

“不可能。郭宝玉人品低劣,胆子却小,我只吓了吓他,他便什么都说了,这样的人,嘴皮子可能很利索,但真遇上事绝对是个孬种,他没胆子忽悠警察。”

他嫌房间里静得人心慌,摸索着找到电视遥控器,随便拨个台出点声,只要别那么安静就好。

所以他的目光多集中在三十多岁、不恨嫁的知性女人身上。三十多岁的女人,其实很有味道,她们多数经历些事情,或看开了,或厌倦了,对生活有了更深的感悟,不会盲目地将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而有主见,再加上容颜未老,比起二十多岁不太懂事的小姑娘更适合他。

就这样磕磕绊绊地长到15岁,勉强上完初中后再也不肯上一天学,他讨厌自己在接近女生时变成狗熊的德行,需要很大的毅力才能勉强忍住不直接扑倒一个。

可您不知道,我从不曾杀人!

公安局,审讯室。

只是他一生也算得上大起大落,年少时的丰衣足食与现在的困窘,手足的富足与他的贫寒,妻子的背离与孩子的冷漠,都为塑造他的性格出了很大一份力。

罗勇今天一直在山顶巡视,直到有人叫他说警察来了,他才匆匆下山。

不过好在他只对自己严格,对下属还是很人道的,倒也没有其他不好的名声流传出来。

对门的女主人不满地瞪了佘欣悦一眼,一点遮掩的意思都没有,她老公已经拽进屋了,她却没有关门进去的意思,反而象是故意说给别人听似的大声骂她老公,不过听到佘欣悦耳朵里,总有些指桑骂愧的意思:“上辈子没见过女人吧?看到个母的就发春,跟个再大几岁就能当你妈的女人也有那么多话说,怎么的?缺少母爱啊?……”

“窒息死亡,算是死得很安详的了。死了至少一个星期了,因为窗户开着的原因,尸体被蝇虫侵蚀得很厉害。我先带着尸体回局里,看今天能不能验出来。”

“三回。不过三回都是拘留啊,我虽然有些小偷小摸的毛病,大错却一直没犯过,警察爷爷,您大人有大量,睁只眼闭只眼吧。我也不想当小偷呢。”李浩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哭了起来。

掏出一看,都是110调度中心。两人心里微微一沉,能同时给刑警和法医打电话的,发生了什么,不言而喻。

程攻原本以为,凶手既然很狡猾地选择在墓地掩埋被害者的尸体,还不止一具,应该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那么警方通过调取公墓附近的监控录像百分之九十不太可能能直接看到凶手的真面目,但只要细心,总是会有些蛛丝马迹的,没想到,连一点希望都没有。

小心将尸体从棺木中抬出,法医这才着手解开包裹尸身的塑料布,将其包好交给鉴证人员,开始初检尸身。

程攻是特种兵出身,侦察是必修课,他更是其中翘楚,进刑警队他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每逢出现场,他总是跟在法医身边,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发现些不一样的线索。

民警按照程序,该作笔录作笔录,该送医院送医院,袁胜杰一直以来倒都很配合,把事实的前因后果说得明明白白,倒是那中年女人说什么也不愿意让警察送去医院,硬是坐在地上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