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索性也不躲了,起身朝她笑笑。“公主,好久不见。”

“是关于妾身大哥的事。”

我的手一抖,元宵痛叫两声,耳朵上的白毛被我扯掉了一簇。该不会大哥对他其实也有点儿意思,只是还纠结于谁上谁下的问题?

然而他们最终还是散了。书生似乎回了老家,再也没有在燕丰城出现过。秦玉消沉了一阵子,很快又成了楚女馆最受人关注的花魁娘子。

“噢?”我表示了十分的好奇。“什么样的?”

公公对我的遭遇表示了深刻的同情,而婆婆对此事做出简短的评价。“活该。”

我摇了摇头,从水里拖着步子出去,到元宵身边蹲下,双手托起它的背,硬是把这好几十斤的家伙给抱了起来。元宵的大头在我颈边蹭着,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它紊乱的呼吸和湿凉的鼻尖。

他叹息了一声。“如此只好作罢。没想到夫人如此高风亮节,竟愿意为本宫免费作画,实在令本宫感动。”

她又想了想。“要不还是算了吧……不如对大人坦白你就是元宵十三公子?天大的事儿,不是还有大人顶着?”

我的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里头的心跳声声湍急,过了好一阵子才渐渐放缓,却更加有力。

宋思甜眨巴眨巴眼说:“萧大哥他——”

“灼衣。”我正色道:“这事儿没得谈,我绝对绝对不会同意。”

我说得兴起,将冷淘吃了半碗下去,渐渐觉得撑得慌,剩下那一半是无论如何也塞不进去了。安锦主动挪过碗,稀里哗啦吃了个一干二净。我看着空空如也的面碗和掏出丝帕优雅擦着嘴唇的安锦,感到十分满足。

梳妆换衣之后,雀儿向我汇报了近些日子卖画的进账。之前杨柳堤上那一副“黄昏双美图”以一百两的高价让工部宋大人的儿子,也就是抢了我大哥准媳妇的那个纨绔子弟给买了去。这位宋公子是出了名的男女通吃,听说买了画之后,集合同道中人开了个醇酒美画赏鉴会,把这幅画堂堂正正地挂在堂里供人观摩。而这画像中安锦的姿态衣着一传十十传百,再次刮起了一阵仿效的热潮。尤其是那点我无意中落在他眉心上的墨滴,使得眉心痣在燕丰城开始渐渐流行起来,但凡少年青年甚至壮年公子,有事没事总爱点上一颗,还有歪诗云:“月下柳生千行诗,不及安郎眉心痣。”

“请公主看在微臣的薄面上,不要再难为拙荆。”安锦忽然又开口,音色依然带磁,却微微泛了凉气。

元宵竖起耳朵,恐慌地呜咽了一声,朝爹爹瞅了瞅,拖住我的裙角拼命往外拽。

“元宵。”我松了口气。“这回你总算懂了。”我弯下腰,在白色大狗的头上用力揉了揉。它半眯着眼,大概依然对之前我没有允许它直扑而来非常有意见。

爹爹很惊讶。他原以为我与安锦从小在一处,早就情投意合,却没想到我并不愿答应这桩婚事。我没有说出真正的原因,只说自己对安锦并无男女之情,故不愿嫁与他为妻。爹爹虽有遗憾,还是顺着我的意,对安锦回绝了这门亲事。爹将聘礼送回安家的时候,娘和妹妹扒拉着红木箱泪流满面,恨不得也跟着一道被送过去。那情形,看得我也颇有些内疚。

他的眉毛很长,漆黑如墨,宽窄合度。眉与眼窝的距离很近,令一双眼显得深邃。至于眼睛——我又开始犹疑。单调的漆烟墨如何显得出那眼里的飞扬神采?

于是我被禁肉食两个月。那些饭桌上只有青菜豆腐的日子,不提也罢。

安锦黑漆漆的双目往我脸上一转,忽然眉头微蹙,手里的勺子在汤盅里搅了搅,挑出一根弯弯曲曲的物事。“这是什么?”

我大惊。大概是厨房里只点了一根蜡烛光线太暗的缘故,我竟然把海马给捞了出来。但愿安锦不认识海马……但愿他不认识……

他似笑非笑地举着那只海马,似乎不等到我的回答决不罢休。

我强作淡定道:“是虫草。”

“黑色的虫草?”他用食指和拇指拈起那只海马,放到灯前细细瞧了瞧,渐渐笑得有些邪恶。“看来阿遥对我很有些不满。”

我只觉得后脑勺一阵阵地麻,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没有,绝对没有。”

“躲什么?”他若无其事地将那只海马放到碟子里,拿帕子擦了擦手。“过来。”

我摇头,心中一阵阵悲怆。想当年,年仅六岁的我驰骋坊间街里,号称街坊一霸,安锦也不过是我后头的一个跟屁虫罢了;如今落到如斯境地,实在可悲可叹!安锦这么个胆小又害羞的小毛孩子,怎么就成了今天的大灰狼呢?而我这街坊一霸,怎么就成了缩头缩脑的惧夫典型呢?

明德皇后,娘,婆婆,以及天底下将夫君收得服服帖帖的女中豪杰们,我对不起你们,给你们丢人了!

因为心里活动很复杂,我看向安锦的眼神大概也挺悲愤。安锦端详了我两眼,伸手道:“过来,让夫君抱抱。”

你以为我是傻的,自投罗网?我鄙弃地看他。

“还不过来么?”他笑得更温柔了些。

我了个抖,抖完之后现自己已经乖乖地到了他怀里靠着。习惯,可怕的习惯!

他没有再言语,手指放在我的腰带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挑着玩。我决定先制人,于是语重心长道:“柳伯伯说了,如今的男人很不容易,又要做事赚银子养家糊口,又要照顾家人解决婆媳妯娌矛盾,伤心伤身,一不小心就力不从心。”

说到最后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偷瞄了他一眼,见他没有异状才继续往下说:“当然,灼衣你现在还很健康,不过咱们也得未雨绸缪不是?这个海马童子鸡汤是柳伯伯告诉我的方子,最适合你这样平日里劳心劳力的……”

“原来是海马。”他明了地点了点头。“海马童子鸡,阿遥费心了。”

难道他根本没认出海马?!我绝望地抱头悔恨。不仅自投罗网,还自己交待了个一清二楚。

他抬着我的下巴,温文尔雅道:“这些日子公务繁忙,冷落了阿遥,是为夫的错。”

我警惕地看着他。根据近一两年与安灰狼周旋的经验,他脸上的表情越是温雅,语气越是柔和,就越是危险。

他一本正经道:“得好好补偿一番。你觉得三次如何?”

“呃?”

“不够?那四次?”他拉高右侧的唇角,再次邪恶地笑。

我毛骨悚然,忽然觉得一阵凉意。不是心里害怕的那种凉,是真的凉……因为这头狼,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拉开了我的衣带,撩起我的裙子……

从前有个东郭先生,救了一匹狼反而差点儿被狼给吃了。

从前有一匹狼,披了羊皮混到羊群里,把整个羊群给吃了。

从前有个女人,给她夫君炖了一盅海马汤,结果——自己被吃了。

这头混蛋狼,居然连我的衣裳也没脱,就这么直挺挺地闯了进去!我被他按在墙角,翻来覆去横冲直撞,撞得头昏脑胀浑身无力之际,还能听到他带着喘息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