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呢?”他的舌头灵巧一处处的探索游走。

“你别笑啊!我很认真的。”他皱着眉头不高兴的看我。

原来还在沮丧没有化妆品,这下可以用蒸馏器提炼点花草精华涂脸,以前常觉得徐晨是那种什么都不会的有钱少爷,人真的要相处,如果你没用心永远不会发现他的好。

她的话让我免不了添了几分堵,我当年真不知道她那么爱郭豪,如果知道我也许会在自己没有对郭豪产生爱情轻松退出,她没有告诉我,导致我一无所知。可是事已至此已成定局无法再挽回,我又能怎么样:“芳如!你现在不是有云翔了么,你还想怎样?”

我们来到水潭木屋,我就看到贱人峰光着上身做在那劈柴,徐晨很仔细的埋头捣鼓他的瓷器土胚。

“死燕,来吃个知了。”贱人峰把烤好的知了递给我,我没吃过知了觉得怪恶心的连忙摇头。

“你伤成这样还去干嘛!”我瞪眼看他。

“我也好想养哦!”我叹息。

入了迷乱中。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可是他颤动的声音依然让我莫名的心揪我迟疑了片刻终于回答道:“没有!”

我原不想参与他俩之间的事,不过左右想了一下岛上就我跟郑芳如都是女的,而且我还是她发小,虽然现在关系不怎么样,但总不能无视吧!

郭豪蹲下抓住

我这才明白他之所有反常的缘故,我不好意思的对他说:“对不起啊!我以为……”

“别闹!我在做事情呢!”我轻轻的推开他,把框里的蚕茧倒入锅中。

我猛然瞪大眼睛,尖叫出声,原来他一只手深进洞内,他笑着看我:“你太敏感了,还是和以前一样,不过已经很湿了。”

我后腿了好几步:“贱人峰,你想干嘛?耍流氓吗?”

“云翔说他会照顾我一辈子,不需要我做家务。”她说这话的时候很得意。

答:“快了快了,马上就好!”我对于给他剪的发型非常的满意,以前我给小宝剪的时候都没这么理想,非常完美的罗圈头,原来长的挺邪乎的脸硬是被这个发型衬托的天真无邪。

这边僵持不下,那边徐晨已经被大象放了下来,他表情轻松很开心的跑到我面前:“燕子,这里的大象很和善啊!你不知道刚刚它们逗我玩,把我卷高空又抛下来,把我乐死了!”

说起这个公厕我们还闹着了不大不小的笑话,之前我来岛的时候,可谓是随处大小便的,岛上没有厕所我们也是迫于无奈,后来搬到山洞入住以后,还是照常如此,直到有一天,郑芳如出去方便的时候不幸踩到不知谁拉的便便,我们才意识到这种行为实在是可耻的,也许某一天便便遍布整个岛屿,那我们该如何下脚。

难怪,那里会有那么多陶瓷

我突然觉得这贱人峰还真的是人才,我摇了摇头,忍住大笑的冲动,我翻出那些羽毛,一根根整理。

只有徐晨楞楞的看我们,他是正宗城

最近我们对能不能出岛期望也没当初那么高了,以前是每天有人巡逻,后来改成每天几小时的巡逻,到现在已经改成两天几小时的巡逻,不是我们不想出去,而是每天都没有发现奇迹,老天乎把我们忘记在这岛上,任由我们自身自灭,好歹我们不像鲁宾逊只有一个人独自生活,假如流落荒岛的只有我一个人,我不能想象我会不会疯掉。

回来的时候,郑芳如就站在洞口,她看到云翔跟我一前以后的回来就满脸的不痛快:“你们怎么会一起回来。”

我走到洞外,天气还不错,经过昨晚的大雨洗礼,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天上,我感觉天气似乎有回暖的迹象,四周冰雪有部分已经开始融化,我不知道岛上的气候是怎么样的,我们没来之前是冬天,按照我们正常的计算,到春天大概还要一个月,但是这个小岛我感觉似乎要迎来了春天,很多地方气候都不一样的,何况这种也许没有在地图范围内的岛屿,气候更加让人难以把握。

野兽

也亏了有这只鹦鹉,因为有了它等于有了这小岛的导游,它告诉我们森林深处那里可以找到食物,于是我们一行人收拾了行装,决定向深林进发。

贱人峰自然是难以置信,他跟着我后面也来看这个莫名其妙的飞兔,其余的人也看到了,纷纷过来。

算沉船那天开始,我们已经一天一夜没吃过东西了,那个饥饿感就像有一千只蚂蚁在心里乱爬,挠的人抓狂。这么冷的天气消耗热量又快,真比平时二天没吃饭更来得难受。

我用尽所有的力气努力的坚持,手臂被拉的很痛,我觉得它都要断了,我想我是坚持不了了。这时发呆的徐晨突然放开了船杆,向我滑来,那是一种不顾一切的滑行,他甚至没有做任何的保护措施,他滑到围栏上,跪在上面伸手抓住了我的手臂,他努力的想要把我拉上来,可是海风太大,徐晨本身身体很单薄,我觉得我俩都有些摇摇欲坠。

我送走徐晨回来看到郭豪自己拐着腿坐到庭院的凉亭里,手上还拿着木棍在削,估计在给自己做拐杖,他看上去有些憔悴,眼睛四周有挺重的黑眼圈,下颚处长了不少胡渣子,我在想估计他掉下悬崖多半跟睡眠不足有关,而且吃的也差。

我没去打扰他,转到厨房拿了些骨头跟枸杞一起熬汤给他喝,等我熬完之后太阳也已经下山了,我端出汤又把早上做的玉米饼拿出来给他吃。

他接过东西依然很客气说谢谢,然后不再对我说什么,我们相对无言,气氛闷的可以让人窒息。、

入夜郭豪说要去客房睡,我告诉他客房已经被我改成实验室,只能跟我同床,他不再说什么。

床很大我们一人睡一边,他睡里面,我睡外面方便晚上照顾他,我突然开始恨这张床为什么这么大,大的我都够不着他,甚至连他的体温我都感受不到。

夜深我怎么也无法入睡,我能感觉到他跟我一样,总是翻来覆去的,我一直不喜欢等待,更热衷制造机会,我记得以前倒追他的时候,我曾经在他学校堵了他几回,我当时拿了封自己写的信然后在下面署名他的名字问

他:“这信是你写的?”

他接过信看了一下字迹摇头表示不是他写的,这个我当然知道,这信压根就是我自己写的,后来连续几次我都是以这样的理由去堵他,直到最后一次,他忍不住开口跟我说:“这信其实是你自己写的吧!我认得那些字。”

我咧嘴一笑:“你去调查我了!”

他干咳了几下:“偶然!”

我知道他肯定去了解我了,我很得意,表示我终于引起他的注意了。

“为什么要说是我写的。”他问我,嘴角带着笑意。

那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午后,阳光从树缝漏下洒在我们身上,清风吹散他干净的短发,我像受了蛊惑一般:“因为我喜欢你!”

“然后呢?”他笑着看我。

“你是选择我追你,还是你来追我?”我扬起头骄傲的对他宣布。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既然你都替我写好情书了,这种活当然由男人来干。”

这个其实有技术含量的,就像两家牛肉店,一家牛肉店煎蛋卖的很好,一家却很惨淡,问题不是出在蛋上面,而是一家老板总是问客人,“你要加蛋吗?”客人习惯回答不要。

而另一家老板问客人则是:“请问加一个蛋还是两个蛋!”客人一般会回答一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