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万籁俱静,铺天盖地的黑笼罩着大地。

所以请大家保持有爱的心态来看女主吧!表嫌弃她哦!

“燕子,出来吃西瓜!”郭豪已经洗干净了走,走到我屋里。

他给了我一个多事的表情,才一瞬突然转换了表情,变得很惊恐,然后飞快的跑过来,向我扑了过来。

只觉的手上一轻,身后有人已经帮我把水倒进了锅里。

隔着水他摸住了我的胸房,我微微有些颤抖,他的表情很专注,眼中尽是赤果果的欲&望,似乎也有些紧张,喉结上下蠕动着。

“不会吧,没觉得你会这么弱啊!再说你只是觉得,有可能不是呢!”我受的惊吓挺大的,这家伙要真的被我踢坏了祖孙根非得跟我玩命不可。

“不会可以学!”云翔似乎有些不高兴,口气有些硬。

“死燕,你到底好了没?”贱人峰开始不耐烦。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腰疼,一座电脑前,那个腰呀,就疼的要命,文文会更的慢点,希望大家谅解。

我多次暗示,明示,甚至臭骂他都无动于衷,我彻底举白旗,这也许是我见过最懒最不讲卫生的男人,谁要嫁他做老婆,还真要悲剧一生。

他没理我,埋头干活,不一会一个大锅捏好了,他还捏很多花瓶,还有勺子这些,然后让我去捡些柴火。

郑芳如似乎还想说些什么,贱人峰突然开口问郑芳如:“你们怎么不继续了,我这才看兴头上,唉……!”

小溪周围长满了杜鹃花,以前乡下人管它叫鬼花,因为它总在清明节的时候开的尤其灿烂,鬼花是可以食用的,小时候没有什么零食,我常到山上摘来解馋,味道也是酸酸甜甜的,有点像杨梅的味道。

我们做的防护门插下去的树桩有些还发了嫩芽,洞内石壁上也长出很多不知名的杂草。

不说对不起我还没那么生气,一说对不起又勾起前尘往事。

我能想象此刻的她应该很着急,落水之后手机是彻底报废了,这个时候她应该在满世界打电话找我,也不知道媒体新闻有没有关于沉船的报道,不知道爸妈看到这个消息之后该有多难过。

吃饱喝足之后,我们开始考虑居住问题,小溪周围环境不错,我们就暂时决定在小溪边先安个临时的家,我们分头开始寻找合适的安置地点,最好是能够遮风挡雨,还不容易让野兽入侵的住所。

没想到今天它生龙活虎的站在树枝上还能搞怪连连,它从树上飞到我的肩头,似乎一点都不怕人,后来我才知道,它也是流落到荒岛的可怜鸟,它原来的主人是退役杂技团的训鸟师,也是出海遇到沉船,主人失踪,它被迫飞流落在这个荒岛,已经上了年头了。

“哎呀!别考虑了,我对你没兴趣的,要不是怕夜里冻死,我才会提这么无聊的要求,你看看,对你也有好处啊!两个人抱块没难么冷嘛,再说我这么帅显然是你占了便宜,这明显是互利嘛!”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码完,我可以安心的呼呼了!

那一刻我本能的求生意念视乎早被这难以消化的讯息取代,我竟然没有去抓住近在眼前的船杆,而是任由身体往后倾倒,我想我是完了,肯定要掉进海里了,最糟糕的是我不会游泳。

“不用洗了,这样味道更好!”他笑咪咪的看我,我去看他碗里到底盛的是什么,仔细一看:“哟!燕窝啊!”

“前几天我特意去北边给你弄的,我疼你吧!”说着就往我口里送,我本能的就接上去吃下了,回头一想还是没有洗脸刷牙,好囧。

郭豪这个人嘛,甜蜜的时候真的会对人非常好,要是闹别扭的时候可以把冷到北极,以前我们在一起也常吵架的,都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终归以前太年轻了,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恋爱,就跟小孩子玩家家酒一样,根本不会爱也不太懂的珍惜,他霸道我强硬,谁都服气不了谁,有时候为了小事都能吵翻了天。

有人说初恋很难在一起,这也许是对的,后来我们还是分了,若不是偶然的相遇,这辈子很难再交集了吧!我俩都属于放不下尊严的人,宁可让伤口腐烂流脓也不会卑微的奢求治愈。

每当我感到无比寂寞的时候我总会告诉自己,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在无法坚持的时候寻找新的恋情替代无疑是最好的良药。奈何新的恋情未必就是治愈良药,平添了一道疤痕。

吃完燕窝他告诉我要去北边摘葡萄,

因为他在那边发现了一个大的果园,那附近一带有很多果树,还有很多葡萄,这个时候是葡萄成熟的季节,他想多摘点回来让我做葡萄酒,葡萄干,地瓜烧的余味还残留口齿间,葡萄酒的诱惑无疑是致命的。北边有点远,这一去得两三天,他和云翔,郑芳如一起去,徐晨贱人峰和我一起留守。

我原本想去的,但刚搬新居很多东西还没安置也没熟悉,而且田地那边不少青菜,果实已经成熟,我这两天也必须多采摘点,不然过段时间很多就腐烂了,白白浪费了,临去时我给他准备干粮,止血驱蚊的草药,夏季来临蛇虫曾多,我给他准备了个香包在里面放上艾草,熏衣草,天竺葵,夜来香,这些都是很好的驱虫草,我平日里在家也摆了几盆这样的花草,衣柜里用香包装上薰衣草,不但防虫味道也极好。

还千叮万嘱千万别去鳄鱼出没的那一带,我对上次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事后想想就后怕,郭豪临去还嫌我啰嗦,跟老妈子一样了。

郭豪走后,我把昨晚没洗的碗碟都清洗了,准备给菜园子的青菜浇水,住树屋唯一不方便得是用水,树屋得位置是在水潭边半山腰的位置,没有抽水机水不好引上来,每次都要费尽去提水,我是个懒人,懒人总有懒人的办法。

我吹了几声口哨,没过多久耳朵就来了,耳朵是之前我培训的小象,平时我经常给它喂食,它跟我的关系处的不错,经常来找我玩耍,我会给他喂鲜嫩的树叶,苹果香蕉什么的,相应的它也帮了我不少,每天早上只要我一吹口哨它就会来帮我提水用鼻子替我浇菜园,而我有时候会坐在他的背上到处溜达,我认识耳朵的时候它还是个小象,到现在长大了不少,他很调皮的,有时候会故意喷了我一鼻子的水,有时候会把我卷高高的,吓的我尖叫。

我发现了住树屋得好处,就是可以跟很多飞禽近距离相处,我住的这颗空心树看树的年轮应该有几十年,树的末端有很多鸟窝,不少都是我没见过的鸟类,最漂亮的一种鸟身上五彩,尾部长跟有点像孔雀,只是身体没孔雀大,当然它也不会开屏,它偶尔会停驻在我家鸟巢窗口休息,刚开始它见到我就会立刻飞走,不过后来熟悉之后它就无视存在,我近距离观察它,它也怡然自得。

这两天笨鸟也把房子乔迁到我这里,我发现它来了之后我的生活突然就聒噪了,它每天总是喋喋不休的对我说话,偶尔会逗逗那可爱的鸟,然后会非常臭美的跟它站一起,小声的对我说:“它美还是我美。”

我把脏衣服装到桶内,爬上耳朵的背拍拍他的额头指向水潭方向:“耳朵,我们出发!”

笨鸟飞过来停驻在耳

朵的头上,耳朵不耐烦用鼻子吹气赶它走。

“哎呀,哎呀!你太不友好了!”笨鸟飞起来呱呱叫。

我摸了摸耳朵的头按佛它,耳朵对旁人还是挺排斥的,平日里除了我和徐晨其他人靠近都不太喜欢,更别说骑它的背,也奇怪耳朵很喜欢徐晨,偶尔还会跟徐晨撒娇,比如躺着让徐晨给他饶痒痒。

笨鸟多次尝试失败之后最终无奈的停驻在我的肩上,我伸出小指头摸了摸它弯弯的嘴巴。“你这是调戏我吗?”它用很古怪的腔调跟我说话。

我用手指戳了一下它的羽毛:“你能不能像一只正常的鹦鹉呢!”

“可以!”它抖了抖翅膀扯着嗓子大叫:“死燕,死燕,死燕!”

黑线:“你还是保持本色吧!”

今天的天气不错,夏日的清晨比较凉爽,我哼着小曲悠闲的坐在耳朵背上,耳朵的速度很平稳我一点都不担心会从上面跌倒。

“笨鸟,我给取个名字吧!”我心情很好,导致感情泛滥。

笨鸟歪着头看我,期待我能给它取个好名字。

“阿绿怎么样?”我乐呵呵的看它,它抖了抖翅膀翻了个白眼。

“不喜欢啊!阿红?阿花?花花?小白!”我说了多个它都不满意,说到最后它直接把头埋进翅膀装死。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修完了,还算满意。我争取周末再更一章,么么大家。

开心

来到小溪下游;笨鸟飞到附近的松树上梳理羽毛,耳朵用鼻子把我卷起来轻轻的放了下来;我脱了鞋子;把桶内的衣服全部倒出来,拿出木棒子蹲下;学最古老的洗衣方法;用木棒子一下一下的拍打;这里没有肥皂但有皂角树,泡水之后会有泡泡我就用它来替代肥皂这样洗的比较干净点。

溪水很清澈,隐约都能看到水底的景物;下游有很多小鱼小虾,我经常洗着洗着被它们分神,光着脚踩进水里用衣服打捞,实际其实捞不到什么鱼虾,不过我就是图个开心,偶尔抓到小虾我就直接放嘴里吃了,味道甜甜的微腥不难吃,我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经常会流鼻血,我家世代的中医学识硬是没查什么毛病,乡下人说去溪里抓小虾米生吃可以治愈,后来每次跟小伙伴一起跑小溪玩就会去抓小虾米生吃,吃着吃着就成了习惯,一抓到小虾就往嘴里送,大虾是不敢吃了,味道太腥了,完全不能入口。

夏日洗衣服就是累,天气太热一动就是满身大汗,要命的是我还要用力拍打衣服,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奈何没有。洗的太累我索性站起来,耳朵懒洋洋的躺在溪边,我走到它身边躺下,把头枕在他鼻子上,顺手摸起地上的鹅卵石把玩,这里附近到处都是鹅卵石,看过去似乎都一样,仔细你去分辨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