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我小心翼翼地敲了敲门,生怕声音大点女魔头又月经不调,声音小了又耳聋听不见。

两年前,我老爸以前是江城高院的法官,地位极高,后来被奸人所害,出事当天啃了不少春药趴在一个未成年少女的身上,双手抓着别人的用力地摸呀捏呀捻啊,嘴里含糊不清地大喊,“哥哥要飞上天!”当检察院的人破门而进,抓个正着的时候,老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妈已经气得几度住进医院,最后一怒之下扬言要离婚。他大概在牢狱里面蹲了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被陆走走用尽了办法救了出来。陆走走为什么救他?理由是,她之前是老爸的下属,一心只想当一个伸张正义的大法官,只是经过老爸这件事之后,她心灰意冷地转职为律师,用了短短五年的时间打拼,成为了良知律师所的所长。

我扫了一眼春色,得出结论,还是孙菲菲的胸部最大屁股最翘,性感得让人想伸手去捏一下。呵,你别说我下贱、流氓,十个男人九个色,我不是太监,自然不会是剩下那一个。

我狂汗,抓狂地申辩,我这个记,就好像是《石头记》《小石潭记》里面的一样,是一种文体。而梁祝是远古一个动人的感人故事,之所以不用这个“祝”,是当法官的老爸希望我好像竹子一样清廉、步步高升!陆走走每次听到我的解说之后,都会不屑一顾地扬起嘴角,挺着诱人的双峰高傲地说,我管你是梁山伯还是祝英台,只要将官司打胜利,就算你化成蝴蝶,公司每个月照样算给你工资。要是一事无成,就立刻滚蛋!!!每次听到这里,我都感觉到自己快阳痿了,连头都抬不起来!妈的,有必要动不动就叫老子闪人么?

“差不多一年。”时间不短了,但是我没有接过任何值得骄傲的官司,声音还是小了几分。

“原来,差不多一年啦!“她咬了咬牙,忽然松开环着的手去翻了翻桌面上的案卷,随即阴着脸盯着我看,好像我就是强奸那个大学生的罪犯,”那你怎么连最基本的辩点都不会抓?是我功底不够,带不了你这个高才生?还是你脑子塞满了杂物,整天想一些有的没的?目前在中国大陆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强奸罪的构成有特定的条件,其中,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而客体是女性。因此,从中国刑法来说,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而男性是无法被强奸的,懂了么?”

其实这些我都知道,只是这在法律界一直都是一个存在争议的话题,为什么男性强奸女性可以获刑,而女性强奸男性就没有这个说法?现在不是讲究男女平等么?再者,不少女人比男人还强悍一些大龄剩女,独守空床的怨妇,在性方面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在用黄瓜、茄子、土豆,依然得到宣泄的情况下,谁能保证不会盯上一些文弱的帅哥进行犯罪?

当然我知道,如果在这里和陆走走面红耳赤的口辩,我肯定不是她的对手。在江城整个法律界,谁都知道她有一张利嘴,可以向对方的证人问十个为什么,用二十个是不是将人逼到死角,甚至是别人才说了第一句话,她便可以推敲出别人往下要说的好几句!哪怕别人要气急败坏要申辩,她都可以峰回路转,以二两拔千斤之态将别人的话全部推翻。

我当然在法庭上领略过她的出众风采,脑子没有短路自然不会笨到脚趾头,好像泼妇骂街一样和她吵,失去绅士风度不说,还被她用不带脏字的话伤得体无完肤!

我生怕自己稍微回复慢了点,陆魔头的高跟鞋便会飞过来,急忙装可怜地眨了眨眼睛,好像懂事的小孩子一样说了句知道了。

谁知,她突然升起地站了起来,将桌面上的案卷忘我的身上扔来,大声呵斥,“知道你还这么打?你是不是觉得那个大学生和那些女人发生了关系,痛并快乐着,而你一脸羡慕,所以存心要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