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击必杀!

清风镇沿官道一直往东行至费罗山地区与诺斯峡谷的交界处,便可到达白鹿镇,如果再往东穿过诺斯峡谷,则是另一座系统主城银枪要塞的所在地区——贝尔金平原。

杨朗宁看着两人,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好感,也不再忸怩作态,接过羊皮纸说道:“那我就谢谢两位的拔刀相助了。”可惜刚才太匆忙,没有时间邀请组队,不然现在算作三人一起组队完成的任务,倒也不错。

这个任务是他目前所做过的任务里,同时遭遇怪物最多的了。仅仅只是小木屋外就有12个,三队巡逻兵,两队三人一组,一队四人一组,门口还有两个护卫,至于小木屋里面还有多少佣兵,他就不知道了。

综合鉴定评估:物理防御值5%,魔法防御值7o%,耐久度1oooo,当前损坏度o。

那时他刚侧身闪过灰熊拍过来的一掌,正准备反击,视野的余光却突然瞟到斜侧方三米远左右出现了一个人影。他偏过头去,还未看清楚来人的模样,就见那人手握一把匕朝他疾冲过来。

玩家晋级到g级猎人后,一般都会暂时离开新手主城,前往下一个游戏据点开通传送点,进一步探索这个虚拟世界。

突然想起答应乌尔普用阿尔伦葡萄酒和他换龙皮甲的事,而他却连这酒的产地都不知道,又怎么去搞呢?这里是酒馆,应该能打听到一点情报吧。

随后,杨朗宁还是把刚才的倒霉经历说给了八戒听,反正他俩相互都知道彼此不少糗事。八戒听后果然很开心,笑得前俯后仰,一身肥肉颤得杨朗宁眼花缭乱。

“你有病啊!”他一把从地上爬起来,冲那半路杀出的女程咬金怒喝道。

“怎么,是不是怕了啊?要不我们出去……”

“嗯。他们说胡安大师不接待a级以下的猎人。”

“对不起,胡安大师不接待a级以下的猎人。”

他偏过头去一看,只见左手手臂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印记,印记的图案是一双暗含着杀气的诡异眼睛。

前几天恶补《猎人》的相关资料时,他买了一本飞凡科技作为宣传用途出版的游戏故事背景小说《猎人前传》,里面就有关于阿西利斯的事迹。

“你要什么证据?”

看过之后,杨朗宁淡然一笑。飞凡科技果然无愧于当今全球最顶尖的游戏公司!

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杨朗宁终于看到了猎人公会。

上限值决定可展空间,当前值自然是决定人物当前能力了。再稍微将思维拓展一点,上限值就相当于现实中每个人的潜力,而当前值则是每个人当前所拥有的实力。

“没有通过这座桥会有什么后果?”

这就是封测玩家所说的“潜意识形象测试”?

他脑海里顿时浮现出那个喜欢穿淡蓝色衣服,喜欢在游戏里的晚上去海边散步,喜欢深入各种危险怪区采集稀有草药的女人来。

事实上,现在的形势已经比较明朗了,就是杨朗宁和他身后的口水鸡及另一名刺客比拼体力。一旦杨朗宁的体力先消耗到一半以下,度减慢被追上,那就会陷入围困。如果是口水鸡和那名刺客先进入疲惫状态,那他就可以拉开距离,赶在被追上受到攻击之前进入潜行状态,逃过一劫。

值得庆幸的是,他两次猎人晋级奖励的属性点都加的体力,否则,仅仅只是刚才和三石强攻突围时连用的几次突刺就基本上要让他进入疲惫状态了。

“妈的!追!给老子追到底!”眼见杨朗宁竟然在己方十多个人的围攻下逃脱,天刹恼怒地叫嚣着。

也不知跑了多久,身后那名刺客由于体力不济被杨朗宁甩开了,只还剩下口水鸡一人对他紧追不舍。不过他还是不敢停下来解决掉口水鸡,后面不远处还有十多个战系玩家一直尾随着。这些人虽然移动度比杨朗宁差一些,但体力却绝对比他持久。

一路上遇见不少怪物,杨朗宁一度考虑过是不是引怪去害天刹等人,这招在传统网游中以一敌多时可是很常用的。不过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游戏的怪并不是打堆出现的,一般最多就是三两只在一起,这样数量的怪是不可能让天刹灭团的,只会让他自己更被动。

又跑了半小时左右,他感觉自己的体力已经接近疲惫状态了,却依然没有甩掉身后的口水鸡。

讽刺的是,布布和三石都已经重新上线了,通过系统魔镜问他现在人在哪里。

“还在逃命!”杨朗宁简短地回答说。

“我日!他们一直追到现在?”

“嗯。”

“千万别挂了,我和布布现在都一身精光,靠你回来救济呢。”

“好!”收起魔镜,杨朗宁回头瞟了一眼。口水鸡在他身后五米左右,而那帮战士们已经被他拉开了四五十米远的距离。

他心里暗自估算了一下,四五十米远,按战士的度跑过来大概是六七秒的时间,而他要想脱身,就必须在这六七秒的时间内干掉口水鸡。而且机会只有一次,因为他的体力已经不可能再让他这样跑一个多小时,再次拉开四五十米的距离了。

是继续跑,赌口水鸡的体力不如自己呢,还是赌自己能在六七秒内干掉他?杨朗宁有些拿不定主意。

然而,就在他犹豫不决时,变故突!

一直往前狂奔的他突然感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低头一看,脚下原本铺着一层厚厚积叶的地上竟然隐约露出了一张大网。

杨朗宁大惊,正准备将脚挣脱出大网,可刚一动,那网立刻就收作一团将他包裹在其中,紧接着他便感觉一股巨大的拉力一下便将他悬到了半空中。

埋伏?!

身后的口水鸡也被这突事件搞懵了,停在原地,望着被困在网中的杨朗宁,进退不是。

“干!什么人会在这峡谷里设埋伏?”杨朗宁刚这样想,就见周围的树林里和灌木丛中走出来一群身材矮小的人型生物。

“诺斯族!”口水鸡惊讶道。

诺斯族?杨朗宁闻言,顿时想起《猎人前传》里记叙当初艾菲洛特·加西亚率领猎人公会推翻萨坦帝国在卡特兰斯的统治时,曾借助了几个卡特兰斯当地被萨坦帝国奴役的种族的力量。而诺斯族正是其中的一个种族。

诺斯族是地精的一支,和大多数地精喜欢生活在地下不同,他们一般都生活在地面上,好群居。因为同样不喜欢阳光和干燥的环境,他们多出没于峡谷、密林等潮湿昏暗的地方。肤色介于深褐色和土黄色之间,身材矮小,不足一米,却有一个与体型极不协调的大脑袋。双脚直立行走,两臂垂至膝盖,面部宽阔,鼻子扁平,耳朵又长又尖,眼睛多为墨绿色,嘴巴很大,咧开后还能看到尖利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