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光个屁!哪来那么多血光?让她这么个处于“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中的女人过凉水洗袈裟,就不算血光之灾了?她也在血流不止啊!

他说,他叫吉祥物。

……

“永安哥……”

他突然请出婆婆每回喊“家法伺候”时才会上场的银鞭,应该与她无关吧?

“老爷我想通了,不能放任来历不明的人在任府白吃白喝。”他脚步加快,做出慎重决定,打算好好立威,让下人们知道他绝不是单纯继承家业的二世祖,他是很犀利的。

“大师,您这是……”任万银诧异地看着还被悟色端在手里的罪证,一只空了的铜盆儿,很难理解这对志向远大的前任未婚夫妻,只能不耻下问。

借着一声沉叹,他不自在地转过身子,背对着窗,生怕那死女人瞧见他。

任由立在她跟前的赵永安呼吸越来越急促,最后从他紧咬的齿关间迸出了怒吼,“我到底长得是有多可怕?把猪头抬起来!”

“没有适合我头型的剃刀,所以暂缓。”他格外认真地回道,抽空随手抢回了那些正在供人阅览的证书,“这位长得很像我死去未婚妻的姑娘,请问你还有其他问题吗?没有的话,我们可以私奔了。”

这不是玩笑,隔日一早,庄内就爆出了老夫人响彻云霄的吼声。

“哦,有有有,今天他们一早就起了,作息有所改变。神医还当了他的就诊箱,买了很多干粮,二少爷,会不会他们打算结束武林代表大会,各自打道回府了?”

“那就让他们走。到时候派些人上门要账去,我就不信收不回那些烂帐!”他们赵家庄的银子是那么好欠的吗?

“好……”

“等一下。”小厮领了命正要退场,忽然被二少爷唤停,被很不自在地眼神凌迟了番后,他家二少爷才口吻恶劣地问道,“那个肥猪流最近都没动静吗?”

肥猪流?这个称呼让小厮翻来覆去思忖了很久,才双眸一亮,有了答案,“你说邢欢哦?她在群英楼思过啊,本来没什么事的话也鲜少会出房门,又不像有些人,闭门思过会吵吵闹闹的,搞不好还要抓二少爷去见官……”

他用一道瞪视遏制了小厮的滔滔不绝。

三天两头爱抓人去见官的是谁,他很清楚。永安甚至认定,这才是女人,会吵会闹,爱缠着他说些有的没的,偶尔会为了达到目的而撒娇使坏,更不会把她的鸿鹄之志寄稼在男人身上。

而他家里那个,每一项都恰恰相反。被他不理不睬地丢在群英楼那么久,她居然还能若无其事地享用那些干粮,毫无怨言。外头的事她从不过问,全权交由他去打理,即使心烦意乱,她也不会懂得他的烦躁,她只懂得端茶送水嘘寒问暖,顺带把自己依附在他身上。

这就是父母之命刻画出的代沟,他没有耐心去跨越。

“……”两年了,他的耐心的确是在一点一滴地趋近,可当永安回神时,面前那栋建筑让他错愕了半晌。没想去跨越代沟,他却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群英楼停在了她的房间前。

沉默了片刻后,他尴尬地别过头,转身想要走。

“咦,二少爷,你来看邢欢姑娘吗?”忽然出现的丫鬟,是近来才被二少爷从别院调派来这里陪少。她自以为很解风情地挡住了二少爷的去路,招呼道。

被卡在了进退两难的位置,他不悦地想要否认。可转念一想,为什么不能探望她?私下来说,作为一个男人,他应该有担当,闲来无事关怀一下前妻的近况,完全情理之中。公开地说,身为主子,关心下人,也说得过去。

想通了,他仰起头,毫不避讳地承认,“嗯,有钥匙吗?开门。”

“哦哦,好。邢欢估计就盼着您来探望她呢,一会瞧见您,一定乐坏了。她平时就时常叨念着您,又总怕打扰到您……欸?”丫鬟唠唠叨叨地说了一堆,兴冲冲地从怀里掏出钥匙,刚要开门,动作突然一顿,惊诧地溢出低哼,“门怎么没锁?我前些天明明锁好的呀。”

闻言,赵永安眸色一瞥,开始察觉到屋内安静得近乎离奇。

他抬手推开挡在前头的丫鬟,几乎不费任何力气地随手推搡,就让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闯入眼帘的场景,让永安呆滞了许久。

空无一人的屋子打理得还算干净,床边有件碎花小棉袄,整整齐齐地叠放着;妆台上没有女儿家该有的妆盒,空荡荡的积了一层薄灰;窗户关得牢牢得还上了锁。倒是桌边,一片狼藉,散了一地的馒头上已经长出霉菌,淡淡的青绿色泽与桌上那件包干粮的袈裟同样的刺目。

她走了多久?去哪了?

一种不太好的预感在他心头荡漾开,永安下意识地抓住身旁那位想要畏罪潜逃的丫鬟,“她的休书都放哪?”

“衣、衣柜里……”丫鬟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指向床边的衣柜,偷睨着二少爷的神情,生怕他下一秒就会因为她的看管不力而降罪。

可事实上,永安全然没这份闲心,迁怒这种情绪他暂时还没有。他只顾着撩袍,跨进屋子,想要立刻打开衣柜,瞧清那一封封的休书是否安在。然而,才刚跨过门槛,他的动作就无预警地僵住,脚底传来的异样感让他好奇垂眸,移开青丝履。

“这是什么?”他弯下身,捡起先前被踩在脚下的东西,翻来覆去打量了阵。

“木头做的小子。”一旁丫鬟凑上前看了眼,如实回答。

“我知道!”他不是白痴,分得清材质,看得懂形状!他想要的不是这种肤浅答案,“我是说这东西做什么用的?!”

“……大概是发簪?”丫鬟吞吞吐吐地给出不太确定的答案。她又不是百科全书,主子都搞不明白的东西,凭什么奢望她能领悟。

“她的?”永安试图努力回想她有没有用过这种簪子,可这一刹他才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她戴什么样的耳环,他不清楚;用什么样的发饰,他从不留意;唯一能记住的就是她始终杂乱的发型和色彩多变款式依旧的小棉袄。

“应该不是吧,少喜欢用银色的发绳。”

“那就是奸夫的!”他吼出结论。

顺带鄙视她烂透了的眼光,就像偏爱那些具有浓烈乡土气息的棉袄一样,她挑的男人也同样别具一格的烂!只有品格完全没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奸夫,才会用这种丑到不行的发簪,又又简陋,用这种东西来缠发,还不如拿来擀饺子皮!

可见,奸夫的品位也很有问题。乡土棉袄配丑发簪,很好,绝配,彻底没他的事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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