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林清雪羞涩的抬头,看着紧张兮兮的秦风逸,心中有些小甜蜜。

林清雪起身,指着蔚蓝色天空中逐步变大的直升机,它的颜色为红白相间,看样子像是失控了。

鲜血的味道刺激着旺财,这家伙是一头灰狼,野性未消,正抖着湿漉漉的大鼻子,像是在体验鲜血的味道。

“这么大的金矿石!!”林清雪也被吓了一跳,她是富家女,家里有许多金条,对金子的辨识度很有研究。

地洞底下好像有水的声音,林清雪拼了命的在水里挣扎,她掉落的一瞬间就被吓坏了,之后跌入地洞,洞底有水,而且这水很深,凉的刺骨。

本狼是雄性,雄性!!

“你这个家伙……”秦风逸很喜欢狗,总的来讲狗就是由狼驯化而来的,自己驯服的第一只宠物还可以进化,就是不知道进化的条件是什么,会进化成什么物种。

“秦风逸,那只狼……”林清雪已经不能思考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家伙竟然把一只狼驯服的这么听话,话说这真的不是一只哈士奇吗?

“嗯……差不多了吧?”林清雪拖拽着二十几片芭蕉叶,“再多的话,估计我就拖不回去了。”

竟然成功了!!

秦风逸在海上漂泊三天三夜,能够活下来全都是因为那强悍的求生欲,喝尿…

这个混蛋!!

十几分钟后……

秦风逸做完了栅栏,这些防护可以起到稍微的预警作用,晚上如果有巨猿来偷袭的话,肯定会发出声音,而旺财跟小奇属于警惕性很高的野生动物,这些家伙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把自己弄醒的。

“旺财!”

秦风逸突然扫视着那头葛优瘫的灰狼,后者微微抬头淡淡的看了一眼秦风逸,好像是在问,干啥?

尼玛……

自己的宠物怎么这么懒,有时候真羡慕林清雪,并不是因为她蹲着尿尿,也不是因为其伟岸的36c,而是因为人家就算是没有系统,没有驯化术,也能有一只忠心耿耿的宠物!

都说养猫跟养狗不一样,前者跟你一点也不亲,狗狗无论什么情况只要听到你的呼唤都会一如既往的冲过来,但是那只躺在阴凉地的旺财,一动不动的。

呃……这家伙也会动,太阳晒到它的时候这家伙会极不情愿的在地上挪移,慢慢的躺着挪进绿荫下,之后接着睡大觉!

“系统,我能把这只宠物换掉吗?太懒了!!”秦风逸说道。

一箭射死它?

秦风逸正盯着葛优瘫的旺财,正若有所思。

下一秒,旺财噌的一下就蹦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跑到秦风逸身边,又是摇尾巴又是舔他手的,十足的谄媚。

刚才感到一股杀气,这牲口真的要射死我啊……

“别动!”秦风逸无意间发现了旺财耳朵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大概鼻屎大小,圆润呈灰白色。

蜱虫!

一只圆滚滚的蜱虫正吸附在旺财的耳朵里,其实不仅仅是一只,继续扒开狼耳朵还会发现有很多蜱虫。

秦风逸属于地道的农村小伙,家里养的大黄跟雌狗跑了,一个星期之后才跑回来的,整只狗消瘦了一圈不说,头上耳朵里,以及身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蜱虫,至少有上百只,最后还是这孩子把蜱虫给弄下来的,好家伙,足足装了一酒瓶子。

对门的王二麻子还调侃这东西泡酒喝最好。

“旺财,你身上的蜱虫不少嘛!”秦风逸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旺财耳朵里,脖子下有很多饱满的蜱虫,这些贪婪的吸血鬼只要趴在上面就会玩命的吸血,短短几天就能吃成一个大胖子。

被蜱虫咬了不能硬拽,会把皮肉拽下来,而且蜱虫的口器还会被拽断,据说还有人因为这个死了。

对待蜱虫的办法就是酒精,当然,在鸟不拉屎的荒岛上没有这种东西,不过有其他的办法,用烫的!

什么生物都怕火,有人可能就说了,纯属瞎扯,人就不怕。

把一个人丢进火堆里烤一会,就问他怕不怕?

“旺财,你等着,你身上有很多吸血的虫子,我给你弄下来!”秦风逸在海洋垃圾里翻找着,在一块浮木上还嵌着几个生锈的铁钉,这些钉子被海水腐蚀严重,稍微掰一下就会折断,连鱼钩都够呛能做成,因此就一直放在这里。

拆了许久,终于从4个严重破损的铁钉中找出一个还算可以的钉子,之后用细木棍跟其连接,放在火上烤了许久,然后开始烫虫子。

“老老实实别动,要不然烫死你啊!”秦风逸扒开旺财那毛茸茸的耳朵,拿着滚烫的工具开始除虫。

卧槽!

你瞄准点!

我都尼玛闻到焦糊的味道了,狼毛都被你点着了!

这几分钟,旺财过的可真是苦不堪言,好在这牲口主人只是在烫虫子,没能烫到自己。

不过这牲口真尼玛变态啊,烫完之后掉下来的蜱虫还尼玛塞进瓶子里,顿时瓶子中血淋淋的,有些蜱虫被烫的吐血了都。

“哟,拉完了?”秦风逸盯着款款走来的林清雪,妹子果真把青丝挽起来了,把顺手除虫工具不热了,放在火里在烧一会。

“你……”林清雪羞愤的盯着他,说道,“林子里的蚊子太凶了,要吃人的节奏啊,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有!”秦风逸连想都没想就快速的回答。

“真的有吗?总感觉你不靠谱哟。”林清雪坐在铺盖好树叶的沙子上,等待着某人的下文,不过这期间一直在用葱白玉手挠着小p股。

“我这办法是亲身试验过的,保证可以安全的出恭!”秦风逸拍着胸脯说道。

“说说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