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间他也只是挂个名而已,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住在这里。至于他究竟都是住在哪里,我也就不得而知了。他也几次都告诉我,他根本就用不着在这里做下去了,他的手里已经有了几个比较稳定的‘客户’,自己单干的话还会自由一点。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的我也还是一个热情冲动、思想单纯的小伙子,到特区的近一年,我并没有吃多大的苦,受多大的罪,正如前几章节中有的读者留言所说那样,连达的出现就象是天上掉下的一个大馅饼,把我砸得昏头转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真的以为特区就是这样一个满天落银,遍地是金的城市,不管我鼻孔朝天还是垂首向地,财源总是不愁的。

我在前文已经说过,郭小玲是一个话特别多的女孩,这在以前,没有这么双宿双栖的时候,只觉得她人很热情。甚至可爱。可是,在现在日夜同行的时候,我就像掉进汪洋大海那样淹没在她的滔滔不绝中。我以前从来没有遇过这么健谈的人,她的亲戚、朋友、同学、邻居、甚至出去买东西时一面之缘的营业员说了一句什么话,丢了几个罐,诸如此类的事,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由我的耳朵输入我的大脑。一开始,我极力忍耐着,我想:她的年轻还轻,这些亲戚、朋友,所认识的人毕竟有个限度。照她这个说法,在不久的将来应该是可望轮遍的。谁知大大不然,时间一天天过去,她仍然像是庐山大瀑布,源源不绝。最令我感到佩服的是,重复率竟然蛮低。

同事中跟我最熟的当然是售后服务部的郭小玲了,她一开始就说我是她的本家大哥,大哥前大哥后的,也叫得我挺过瘾的,再说,她不是这个分公司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吗?

她就站在床边仰着头陪着我东拉西扯的聊了一会儿天,我也乐得有个人陪着,也有一句没一句的答着。不知不觉,我猛然惊醒差不多是下班时间了,我本来想问问她为什么没上班?但是想想也知道,她在她爸面前是百无禁忌,别看总经理在我们面前摆的是一副天王老子,不,应该说是阎王老子面孔,在她的面前,连爸都算不上,只能算是孙子面孔,便改说道:“你还不走,他们都要下班了。”

我一见到总经理,就知道他是那个姓龚的经理的爸爸,他们有着同样近乎侏儒的身材,他也有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不过他的眼睛比较浑浊,没有那么清亮而已。我正很拘束的坐在总经理办公室边上,又进来一个身材矮小的女孩,她拿着一张纸进来用家乡话,好象是湖北那边的话跟总经理说了几句,然后就出去了,出去的时候特别的看了我一眼。

我当然不是那么土老冒,只不过用一只手剥纸确实不方便而已,不如一起咬掉。

表姐和她同事隔着小木桌面对面坐着,阿红端过来两杯奶茶和一玻璃杯的清水摆在桌上。清水是阿红特意为我准备的,我也在我表姐的这一边坐下来陪着她们。

“这是我同事阿艳,”表姐给我介绍:“这就是我表弟郭励”,她显然有些得意忘形,介绍完了还伸手拍了拍我的脸蛋,对那阿艳说:“怎么样,没说错吧,是很帅吧。”

我对这个动作有点反感,虽然明知道她这样做和别的女人这样做时的意味并不一样。不过我仍然保持住我的笑容。客气地同阿艳聊了几句,在表姐用家乡话问我这泡奶茶是怎么一个程序时,又歉意地对阿艳笑笑,才也用家乡话同表姐说了几句并动手帮她冲奶茶。阿艳显然也不大懂,照着我的方法做。这时,我发现不知道是明知这桌是‘霸王餐’还是阿红忘了,竟然没有糖。但我看表姐同阿艳已经开始喝起来,显然并不知道,我也就懒得再叫阿红了。

表姐又用家乡话问我晚上这里有什么节目没有,我也用家乡话回她:“不巧得很,昨晚还有两个香港歌星过来唱歌,今晚上没有,不过这个星期六晚上还请了支乐队。”

表姐又用普通话把我说的翻译给阿艳听,一脸遗憾的表情。

“是啊,我知道的,外面挂了宣传牌。”阿艳说。

外面确实挂了星期六晚上的巨幅宣传画。我点点头,干脆用普通话跟她们说话。

阿红走过来示意我‘彩姐来了。’我坐着没动,又同她们聊了一会儿,但是看在那些不菲的小费的份上,我才向表姐和阿艳告了座,装出象是刚看到的样子走到了彩姐那边。

“那是你什么人?”彩姐望了望我表姐那边。

“我表姐。”我说“表姐?”彩姐似乎觉得很好笑:“那你暂时不要陪那个表姐,过来陪我这个表姐喝一杯?”她点了两杯红酒。

“你又不是我表姐,我不乱认表姐的,”我说:“我表姐今晚是第一次来,特意来看我的,所以今晚不能陪你了。”说完了我就走,我的态度有点冷淡,就这件事我跟阿文说过,他也不认为我做的不对:“不管男的,女的都一个样,越是难得到的就越是好的。你有点性格也好,只要不做得太过火了,我支持你。”

这天晚上,彩姐没给我小费,很早就走了,阿文警告我别太过份了,叫我别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我们是让客人满意的,不是让客人生气的。

我被阿文教训得服服帖帖,打算在彩姐再来的时候不再装出一副假清高的面孔,大献殷勤,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保证让她满意,我也多赚点票子就是。

现在想来,也许在人的头顶上真还有个冥冥上苍,我死去的父母也已变成无形的守护神守护在我的身旁,要不然,为何在我每次身无分文,已经想到死的时候,不管好不好,总会有一份工作出人意料的降临在我身上?而这次,当我已铁下心来就此混下去,按正经人的眼光看来是自甘堕落的时候,又会及时地出现这么一个插曲,让我在尚存羞耻之心下幡然悔悟,及时回头?

也许是我自己太敏感,但当我看到詹姆士、甘国平等包括郭小玲在内的一帮连达旧同事出现在酒吧时,我的第一个动作真是的马上蹲了下来,蹲到一张桌子后面,然后几乎是爬着溜出了酒吧。我跑回自己的房间,在酒吧经理的来电响起前关掉了手机,一个人在窄小空寂的房间里坐着。我想起甘国平他们的神采飞扬,欢声笑语,他们是酒吧的顾客,是至尊的上宾。而我?是个什么东西?我现在过的是人过的日子吗?我躺在床上发誓,我绝不能把这种不能见人,不能见光的日子继续下去。即使穷点,我仍然选择尊严。但是,我又想起那份寻工之苦,身体上的苦我能忍受,可是心理上的,那种绝望,那种飘泊无依的感觉,实在已经让我望而生畏。这两种思想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斗争多久就已经决出胜负,我决定了,在没另外找到工作之前,晚上照常上班。然后白天,站在阳光下,走在人群中另外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任何工作都行。之间,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时间休息。好,就是这样,我已经决定了。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