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当你出生的那一天,整个爆丁市的监察厅都在低语着这个名字——李起名。

“哼,李一凡啊李一凡,你***可是亲手把自己老子的仕途给毁了啊~”穿着凌乱短髯唏嘘的男人蹲坐在街头的麻辣隔壁家常菜门口冷笑的看着今年的第一份帝都日报,不屑的眼神不知是在嘲笑报纸中无知的少年,还是在讽刺自己。

“爸爸吗……嘿。”男人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穿的是最廉价的衣服,吃的是最便宜的快餐,抽的是最低级的香烟……唯一一点与众不同的是,这个男人拥有着一副极其英俊的面孔。标志的五官,凌乱的乌,充满英气的剑眉微微皱起,嘴边几茬零散的小胡子显露出男儿的阳刚之气。

男人站起身来,寒风中独走在雪地上的孤傲男子成为了一道靓丽的景色。路边的少女不觉看得痴了,呆立在原地却没有看到对面冲来的少年。

“哎呀!”淡蓝色秀的少女被撞倒在地。

“哎,小丫头你怎么不看路啊?”少年喊道,少女心中闷气,也不知道是谁不看路!站起身来怒道:“混蛋,走路不长眼睛啊?”

少年也不生气,淡淡道:“哦?不就是一不小心把你推倒了吗,至于这么生气?”

少女哭笑不得:“明明是你先说我的吧!而且‘推倒’是什么意思啊?”

这时她才看清撞倒自己的少年,黄白条的衬衫半敞着胸脯,长筒的牛仔裤耷拉在地上,凌乱的头比起刚才蹲坐在街头的男人毫不逊色,一双明亮的眼睛调皮(或者欠揍)的眨来眨去……总之就是副纨绔子弟的样子。

“抱歉,刚才走太急了。”少年收起了调皮的表情,将掉落在地上的手袋交给少女,少女看着他微笑着的俏脸,实在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就像是让人打了一巴掌之后又被他揉了揉。

“谢了……”少女尴尬的笑了笑,却看到那在少年在不停四处张望,随口问道:“小丫头,刚才看着个三十多岁的流浪汉没?”

“啊?”少女一怔,少年用手在空中比划了两下:“个子差不多这么高,比我高半头左右吧,脑袋跟鸟窝似的,穿着大棉袄不系扣子,腰带就露外面,皮筋根红绳捆成的。”

少女忽然想起刚才相貌英俊的乞丐,指向对面的街道:“啊?那个乞丐刚刚往哪边走了。”

“正错过了啊?”少年挠了挠头,“谢啦,还有,他不是乞丐,只是个可怜人。”说罢转身就走,留下的少女不明所以的呆立在原地。

“不过……好眼熟啊,他。”

离开贾家村九年,当初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已经成为信息引擎新一代的代表人,很难想象这个不到十七岁的少女就是被称为“小灵通”的搜神白度。

贾家村是帝都边远地区的一个小村,白度记得自己幼年时代常常坐在王叔叔家门口的大榕树下呆,有时候呆得久了,义父义母就来找自己。“那次是对门的君鹏哥哥带我去村子的后山,结果我们被困在了山上,爸爸妈妈都急坏了,最后还是贾伯伯上山才找到我们的。”

“呵呵,当时我跟你妈都快绝望了,结果老贾他们家窜上窜下的也急得够呛,一中午的功夫孩子丢了,谁不伤心啊?”白度的义父笑道。

“后来君鹏哥哥一个人承担了所有错误,还被贾伯母打了一晚上哩!”白度低下头幽幽道,“那时候虽然贫苦,但真的很快乐呢……”

拜访过义父义母,白度又来到了对门的贾家,刚刚推开门,她就听到了传说中的……河东狮吼!

“你说说这孩子,都多少天没回家了?三天,三天啊!这还像个什么样子啊?平时也就算了,连过年都要在外面过,天天就知道去骗钱赌博,要不就是和一群狐朋狗友鬼混,听说最近还跟个乞丐称兄道弟,你说说这叫什么啊?还嫌不够丢人啊?……哎,君鹏他爸你听没听我说话啊?”

“呃……贾伯母还是这么有精神啊?”白度尴尬的笑笑,贾母一愣,盯着白度看了半天,失声道:“小度?这不是小度吗!”

坐在躺椅上看报的中年男人也站起身来,仔细端详着眼前身穿白色衬衫,系着红色领带,蓝领蓝裙的少女:“哟,小度?多少年没回来了?快十年了吧都?老伴你看看,人家小度刚一回来就看咱们笑话。”

“伯父伯母好!”白度叫道,贾母赶紧把白度拉上沙,问道:“小度啊,这几年过的怎么样呀?在商海过的习惯不习惯啊?”

白度微微点头,道:“叔叔待我很好的,只是……对了,君鹏哥哥不在吗?”

“阿嚏!”

“感冒了?”穿着犀利的流浪汉问道,贾君鹏摇了摇头:“天知道……别管了,今天害我找你这么久,你打算拿什么补偿我?”

“二手杜蕾斯、小姐的*和帝都日报,自己选吧。”流浪汉头也不抬的说,贾君鹏笑得几乎岔气,这位王大哥讲冷笑话的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学得来的,他最擅长用很正经的语气说出那些……不太正经的话。

“帝都日报?”贾君鹏问道。

“先日再爆”流浪汉淡淡道,将怀中的报纸塞给贾君鹏。

“章僠志儿子长相酷似陈关西……骑虎省省长森罗宏图小女森罗凌十五岁因医术精湛破格获得医疗执照……呃……俺の亲父は警部李肛だ?难道李肛同志已经冲出天朝走向世界了?”

天朝是一个巨大的舞台(茶几?),如果你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国家,那你就错了。这里有最强大的军团(城关大军)最安全的奶粉(三鹿)最浪漫的男人(冠蜥哥)最美丽的少女(芙蓉凤姐小月月)以及……一脚可以踢飞地球的——国足!

“哎,对了老王,我今天刚弄来个好东西,你帮我鉴定鉴定。”贾君鹏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银白色的戒指,戒指的形状并不规则,弧形的顶部镶嵌着五颗手指形状的水晶,底部则是圆锥形,流浪汉盯着戒指看了半天,皱眉道:“这不是血色爷们院的爷们之手吗?”

“传说中的爷们套装系列?”贾君鹏乐道,“听说拍卖行好多人收购这个,看来这次要大财了。”

翻过了断背山与马拉戈壁,贾君鹏来到了城外的地下拍卖行(简称黑市)

“爷们之手,紫色品质,五千起价!”

晨读市的地下拍卖行是知名的地下黑市,专门流通各种以非法渠道获取的贵重物品,贾君鹏第一次来到这里,在管理员的介绍下,花费了整整一千元才租得了一席之地,而且出售的物品还要缴纳百分之十五的“税费”……

“乱,真乱。”这是贾君鹏对这里的第一评价,拍卖场的喊叫声,赌桌上的叫骂声,时不时还能听到男人的粗喘和女人的呻yin,贾君鹏笑了,拍卖行?这就是个犯罪分子的集中地!

站在拍卖行最偏僻的角落,仍然可以闻到满屋的烟味,男人的汗臭味以及烧糊了的食物夹杂在一起令人作呕的味道,虽然尽力的叫卖,但是毕竟在拍卖行最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里,贾君鹏很奇怪这群人为什么这么排外,难道多照顾一下新人会给他们的买卖造成很大的损失吗?

“这颗戒指并不值五千。”忽然一位金男子年缓缓走来,看到这这金男子时,贾君鹏眼前一亮,要知道这黑市之中,大多数都是亡命徒和地痞流氓,除此之外也都是些五大三粗的爷们,而眼前的男子气度儒雅,行动利索,言行举止毫不夸张做作,白哲的皮肤几乎要比女人还要美丽,淡蓝色的明眸中闪耀出清澈的光芒。

“但是赌上爷们的名义,一万元,我要了。”金男子缓缓道,并从背包中拿出十摞百元钞票,贾君鹏一愣,半天才反应过来,将手中的白金戒指交给了金的男子,金男子当场将被称为爷们之手的戒指戴在了中指上,扬长而去。

贾君鹏并不知道,下次见到这位金男子将是两年之后,那时名叫春戈村野门的金男人已经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纯爷们战神,当他与神兽坐骑草泥马驰骋与马拉戈壁大草原时,年轻的武士才出一声迟到了三年的感慨:好纯的爷们!他更不会知道,在一百年后的今天,这枚“爷们之手”将会成为天朝振国的无价之宝。

离开地下拍卖行,贾君鹏在附近的餐馆点了一碗内牛满面和两张兰州烧饼,正吃得津津有味,忽然一个白色短的少年大步踏入餐馆,高声喊道:“老板,给我来两斤羊肉,上好的三鹿羊奶!”

贾君鹏抬头望去,只见那少年手持符文长剑,一身法袍洁白似雪,站姿端正气度沉稳,贾君鹏隐隐从这银少年的眉宇间感受到一股王霸之气,贾君鹏忽然感觉这股浩然天成的霸气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怎么也想不出究竟是什么时候遇到过类似的人物。

“这位兄弟,我看你器宇轩昂……”贾君鹏起身刚想上前搭讪,忽然餐馆门口的响起女声让他整个人都麻痹了……

“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天朝2o1o年1月1日,贾君鹏与后世被称为爷们之手的曾铁可在一个奇妙的场合相遇,这也为日后“天朝三兄弟”的结义埋下了重要的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