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为什么穿了一条酒红色灯心绒裤子来见人。更不堪的还有粉红圆领毛衣,里面翻出一件红格绒布衬衣的领子。这种落伍校园女生中意的款式和颜色,全部出现在我的身上。一眼看过去,就是那种为了温度丧失风度的笨蛋。

他是一个陌生人。

她抱着它们,微笑地走出去,穿越过陌生的人群,穿越他的视线,她旁若无人地走出大门,响亮的报警器鸣叫起来。保安冲过去扭住了她。所有的瓶子都掉在了地上,到处滑动。他看到她突然被惊醒般的表情,她说,我忘记了,我真的忘记了。人群淹没了她。

她在半途跑出去打手机,进来的时候要挤过他的位置才能回到原位。突然弯下腰来对他说,任,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嘴唇长得非常好看。我不相信你会唱不好歌。

太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了,这样尖锐直接。mike忍不住低呼。连老板脸上都有些尴尬。这是安第一次裸露出自己的真性情。

然后我遇到那个巨蟹座的女孩。

她很年轻。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

我不知道在她的眼中,是否我也是如此。在彼此路过的平淡阴郁的每一天。

有谁能够设想自己会在某个场合某个时候遇见某个人。

他们看上去是疏离而平淡的。他始终想把她变成一盆养在阳台上的植物。水和阳光。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中。然而她明白寒冷或者渴的含义。于是她憎恨他。她笑着看他。微微仰着脸,天真的表情。常常他们这样彼此不动声色地较量。她知道她是他的对手。

你的手心上没有任何多余的纹路。乔说,你是个可怕的人。

写作使人留下历史。那也是时间的历史。它们是过去。仿佛黯淡变旧的照片。仿佛曾经写给自己的信。仿佛在水中消失的眼泪。仿佛记忆中剧烈的芳香气味。仿佛闭起眼睛感受到的光。光在黑暗中得以映照。黑暗的是彼时的年少时光。在出发的最起初。

实际上是有些地方太成熟。有些地方始终无法成熟。分裂地长大。

自然他从不和父母讨论这些问题。他们在大学里教历史,与世无争。他们看不到他的位置。

他两年之前就想搬出家独居。但因为没有动力,还是和他们住在一起。

第一次恋爱是在大学里。本来理工大学的女生漂亮的不多,叶子在班级里算是抢手。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喜欢沉默认真的他。一起出去旅行过几次。第一次做爱是在他的男生宿舍里。其他的同学都去上课了,他们两个人在阳光透亮的宿舍里,慌张地拥抱在一起。叶子很疼,在身体下面垫着一块他的毛巾。毛巾上都是血。

在一起4年。直到毕业。她进了一家杂志社工作。一开始还是好的,渐渐就不再常在一起。然后有一天,在一次做爱之后,她对他说,她有了新的男人。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在分手之前还要和他做爱。温暖柔软的肉体,在前一刻还拥抱在他的怀里。转眼之间,就脱身而去。

曾经是痛苦过的。她的理由是他不关心她,所以要离开。他想,关心是什么。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变成陌路。

最初的那段日子,常失眠,几乎每天夜晚都要喝些酒,才能睡着。睡眠变成躲避痛苦最安全的洞穴。在4年里他们曾放肆地任意地使用着这份感情。他相信自己爱过她。他的感觉就如同是要割舍自己熟悉的一只左手。

但是女人要离开男人的借口有太多。包括关心或者不关心的问题。他想,只能是因为她毕业后见过太多有钱有经历的男人。他的未来还不明确。所以要被踢出局。

也没什么不可以。她的抉择没有对错的标准。

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看到叶子。她胖了很多,挺着肚子。即将生孩子。他知道她嫁了一个贸易公司的经理。是有些家底的。看样子她过得很好。

就在那次聚会上,他发现自己得到了解脱。身心愉悦。

想起往事不再是负累。有时候他会把他们的往事一件件拖出来在脑海里过滤和咀嚼。的确是曾经有过一些幸福的瞬间。但那些幸福就和痛苦一样,已经在他心里激不起任何感觉。

他想,他惟一对自己满意的地方是,他想起幸福比想起痛苦的时间多。

2小恩和日出

是在网上邂逅乔小恩。他26岁,她25岁。他在北京,她在上海。他刚从一家网络公司跳槽到ibm。她在家里画图纸,设计布料上的图案。

每天的交会点是等他在中午休息和下班之后聊天。有时候在公司,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是半小时。有时候是整晚。因为放松的缘故,他发现自己身上还有着幽默的特质。更多的时候,他是她的听众。他们使用麦克风,e-mail,oicq,发送彼此的照片和喜欢的mp3,图片。去网站做心理测验题。

彼此的生活还是隔绝的。他对她一无所知。虽然知道她有一只叫tokyo的很喜欢的旅行包,她曾带着它走南闯北地去旅行。知道她养过一只叫king的小杂种狗,失踪了很多年。

5月的时候,她问他要了手机号码,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她要去湘西旅行,问他有关路线的问题。他们都是自助旅行爱好者。他把他薪水的大半都用在了旅行上。他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那种天真的幼童般的声音。南方的甘甜缠绵的口音。说普通话的时候咬着舌头,该卷舌的不卷,不该卷的一个劲卷。他说,去,去把你的舌头熨熨平。

她说,你神气什么呀。不就是北京人吗。神气活现的。

她让他跟她说南方话,叫他把“你”的发音发成“侬”。把“晚饭”叫成“夜饭”。这样的一点点语调差异也成为他们在电话里一打两个小时的乐趣。其实只不过听着对方说说话。

两个星期后的凌晨,她打电话给他,气喘吁吁。她说,我现在在山顶。刚才爬山的时候,下过雨之后路滑,差点摔下去。一边又恬不知耻地笑。她说,我差点死掉哎。

是在那么远的地方给他打电话。他虽然睡意浓重,还是在床上裹着被子爬起来。倒了一杯咖啡,干脆不睡觉了。她说,你等会儿啊,你等会儿,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我们在看日出。

电话里静止了差不多10分钟,只听到嘈杂的声音。他喝着咖啡,点了一支烟。觉得心里很暖和。

然后她惊呼起来,出来了。出来了。

她说,太阳像心脏一样完美无缺。k。如果你现在在我身边,你就能看到。

3用了很久的东西不能丢

如果你现在在我身边,你就能看到。

人群开始骚动。航班到了。他挤到栏杆前面,看着空荡荡的灯光明亮的机场大厅,一大群神情疲惫的夜机旅客潮水一样涌出来。

他一眼就看到她。她也穿着仔裤和球鞋。一件橘黄色的蕾丝棉衬衣。披挂着废铜烂铁的项链和手镯。脸上有山茶一样浓艳的妆。她看到他,对他挥手,吹口哨。尖利的声音划破空气里的凝滞。众人侧目。

这个肆无忌惮的小女人。他在心里低低咒骂。

她站在传输带边等行李跳出来。他们隔了一段距离,无法靠近。他一直凝视着她。她在打哈欠。她在走动。她揉眼睛。她比照片上更邋遢更漫不经心。

她一共带来5个箱子。从台灯,瓷杯子,棉布碎花枕头,睡衣一直到仙人球。

他说,大衣呢?

箱子超重太厉害,我丢在机场了。

你为什么不把枕头丢掉呢?

用了很久的东西都是不能丢的。她说。

天在下雨。他拖着沉重的箱子带她去打车。冰凉的雨水打在他的额头上,他摸到她的手。她的手指很温暖。他摸她的脸,摸到她脸上的伤疤。在左脸颊正中。一块残缺的小瘢肉,微微突起。他说,怎么弄的?

小时候挖破的。好不了。一动就满脸是血。

他看着她。她的脸是美丽的。那道伤像洁白的闪电划过。不动声色。

她对他说要来北京的时候,他并不奇怪。她是那种在哪里都能生长的植物。

她说她的客户在北京最多,接触起来方便。她还说她喜欢泡粗糙热闹的酒吧,看各种话剧和演出,交奇怪的朋友。这些都只有北京能够提供。

一个有着幼童甜美笑容和语调的女子。不负责任的生活。

当然,他对她说,我代表北京和人民欢迎你。

4我们一起住

她先住在亚运村的朋友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