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归线》第九章(2)

我出神地在台阶上坐了一个小时左右。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每当我有一会儿时间来独自思考时,总是得出同样的结论。我不是必须马上回家,开始写作,就是必须出走,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着手写一本书的想法吓坏了我:有这么多东西要讲,我都无从入手。出走,一切从头再来的想法也同样吓人:这意味着像一个黑鬼一样工作,从而能勉强维持生活。对一个像我这样脾气的人来说,世界就是这副样子,绝对没有希望,没有出路。即使我能写我想要写的书,也没有人会接受它——我太了解我的国人了。即使我能重新开始也没有用,因为我根本不想工作,不想成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我坐在那里凝视马路对面的房子。像街上所有其他房子一样,它不显得丑陋而无意义,而且由于这样专心致志的凝视,它突然变得荒诞不经。用那种特别方式来建立一个藏身之地的想法,我感到是绝对疯了。我感到这城市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疯狂,它周围的一切:y沟、高架铁路、投币机器、报纸、电话、警察、球形门把、低档旅馆、电影、手纸、一切。这一切没有也行,地球照转不误。我看着从我身边擦身而过的人们,想了解是否碰巧他们当中会有一个人会同意我的看法。假如我拦住其中一位,就问他一个简单的问题;假如我突然对他说:“你为什么继续像你现在这样生活?”他也许会叫警察。我自问——任何人都像我这样同自己说话吗?我自问是否自己出了什么毛病?我惟一能得出的结论是:我与众不同。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不管你怎么来看。亨利,我自言自语,慢慢从台阶上起来,伸个懒腰,掸一掸裤子,吐掉了口香糖,亨利,我自言自语,你还年轻,你只是一只童子j,如果你让他们用丸子把你打倒,那你就是一个白痴,因为你比他们任何人都好,只不过你需要摆脱你对人性的错误看法。你必须明白,亨利,我的小伙子,你是在同凶手,同食人生番打交道,他们只不过打扮了一下,剃了胡子,喷了香水,可他们还是凶手,还是食人生番。你现在最好去做的事,亨利,是去弄一块巧克力,当你坐在冷饮柜旁边的时候,你要小心谨慎,忘记人类命运的事情,因为你还会给自己找到一个好行当的,而一个好行当就能使你轻装上阵,在你嘴里留下一股好味道,要不然就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皮屑、口臭、脑炎。当我一面在自我安慰的时候,一个家伙走到我跟前来讨一个一角钱硬币,我却给了他一个两角五分硬币,暗想,如果我考虑周全一点儿的话,我会要浇汁猪排而不要那劣质r丸的,但是现在无所谓了,反正都是食物,食物产生能量,能量使世界运转。我没有去弄巧克力,不停地走啊,走啊,很快我就来到了我一直打算要去的地方,这就是去罗斯兰的票房窗口前。现在,亨利,我自言自语,如果你运气好,你的老伙伴麦克格利高尔会在这里,因为你溜掉,他会骂你个狗血淋头,然后他会借给你五块钱。如果你爬楼梯时不出声,也许你也会看见那个y狂女子,你就可以干了。轻轻进去,亨利,小心谨慎!我按着指点,非常警觉地走进去,整一下帽子,当然还撒了一泡n,然后慢慢地重新下楼,打量一下那些坐出租汽车的女孩,她们都穿着透明的衣服,涂脂抹粉,搽着香水,显得放肆而机灵,但也许已烦得要命,腿也迈不开了。我来回走动的时候,在想像中意为金钱癣,作者用这个词意在一语双关。——译者梦舞蹈症中的一个功能单位。小妖精劳拉舞动着她的窟窿;她的玫瑰花瓣般甜蜜的嘴唇,牙齿是滚珠轴承离合器;她的圆滚滚的带c座的p股。他们一寸一寸地,一毫米一毫米地,把那具正在交媾的尸体推来搡去。然后砰地一声!像拉开关一样,音乐戛然停止,跳舞的人随之分开,手脚一动不动,就像沉到杯子底部的茶叶。现在空气中弥漫着说话声,慢吞吞地咝咝作响,就像鱼在铁板上烤的声音。这些空虚灵魂的废渣满处飞扬,就像在高高的树枝上的猴子一般喋喋不休。弥漫着说话声的空气从排气孔排出去,又在睡梦中经过带波纹的烟囱转回来,像羚羊一般跑得飞快,像斑马一样花纹斑斑,一会儿如软体动物似的静静躺着,一会儿吐出火焰。小妖精劳拉像塑像一般冰凉,她的y部已经腐蚀,她的头发音乐般地狂喜。劳拉快要睡着了,她默不作声地站着,她的话就像花粉从雾中飘过。彼特拉克彼得拉克(1304—137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学者。——译者的劳拉坐在出租汽车里,每一个词都从计程器里回响出来,然后不起作用,然后麻木不仁。蛇怪劳拉完全是由石棉制成的,一嘴泡泡糖,走到火刑柱那里。“棒极了”是她挂在嘴上的话语。海贝笨重的、带凹槽的唇状物,劳拉的嘴唇,失去了天国之爱的嘴唇。在偏向运动的雾气中隐隐约约飘然而过。游离拉布拉多海岸的贝壳状嘴唇,释放出最后一堆喃喃作响的残渣,往东翻滚着泥浆潮,朝星空散发着碘的迷雾。迷人的劳拉,最后一位彼特拉克,在朦胧中睡去。世界不是灰色的,而是缺乏欲望的光泽,那种断断续续的睡眠,像竹子一般一节一节,带着背对着你睡觉的那种清白。

这一场感情迸发似乎真的使他安静下来。他设法以他那种犹太人的拐弯抹角方式告诉我,他喜欢我。为此他必须首先破坏我周围的一切——老婆、工作、朋友、那个“黑婊子”(他这样称呼瓦莱丝佳),等等。“我想,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他说,“不过,”他恶毒地补充说,“你首先必须吃点儿苦头。我的意思是真正的吃苦,因为你还不知道这个词的涵义。你只认为你已经吃了苦。你必须首先恋爱。现在说那个黑婊子……你并不真的认为你爱她,是吗?你曾经好好看过她的p股吗?我的意思是说,它是如何在扩展。五年后她看上去就会像珍妮大婶珍妮大婶:泛指中年黑人妇女,尤其是较肥胖者。——译者那样。你们俩将会是一对大胖子,身后领着一串黑小鬼在大街上走。天哪,我宁愿看见你娶一个犹太女孩。当然,你不会欣赏她,但是她会适合于你。你需要东西来稳住你。你正在分散你的精力。听着,你为什么带着所有这些你捡来的笨蛋杂种到处跑?你似乎有一种专捡不正常人的天才。你为什么不投身到有用的事情中去呢?你不适合那个工作——在某个地方你会成为大人物的,也许是一位劳工领袖……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但是你首先得摆脱你那个尖嘴猴腮的老婆。咄!我看她的时候,会啐她的脸。我不明白,像你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娶那样一条母狗?那是什么——是一对淌水的卵巢?听着,那就是你的毛病——你脑袋瓜里装的只有性……不,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你有脑子,你有激情,你很热心……但是你不在乎你做的事或你碰到的事。如果你不是这样一个浪漫的杂种,我几乎会发誓你是犹太人。我就不同了——我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望,但是你身上有——只是你太他妈的懒了,不把它表现出来。听着,有时候我听你说话时,我暗想——要是那家伙把它在纸上写下来就好了!嗨,你可以写一本书,让德莱塞那样的家伙抬不起头来。你不同于我认识的美国人;在某种程度上你不属于他们,这是一件他妈的好事。你也有儿点疯癫——我猜想你知道这一点。不过是一种好的疯癫。听着,十分钟以前,如果是别人那样同我说话,我会杀了他。我想我更喜欢你,因为你不试着给我任何同情。我很了解这一点,所以不会期待你的同情。如果你今晚说了一句假话,我真的会发疯。我知道这一点。我已经在边缘上了。当你开始谈伊沃尔金将军时,我差点儿认为我一切都完了。这就使我想到你身上有种东西……那是真正的狡猾!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一些事……如果你不马上振作起来,你就会发疯。你内心里有东西正在吞噬你。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你不可能把它转移到我身上。我彻底了解你。我知道有东西在折磨你——不只是你老婆,也不是你的工作,甚至不是你认为你爱的那个黑婊子。有时候我认为你生错了时代。听着,我不想要你认为我崇拜你,但是你有我说的某种东西……如果你对自己再多一点点信心,你就会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你甚至不必当一个作家。就我所知,你可以成为一个耶稣基督。不要笑——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自己的可能性……除了你自己的欲望,你对一切都是绝对盲目的。你不知道你要什么。你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停下来想一想。你正在让人们把你耗尽。你是一个他妈的傻瓜,白痴。如果我有十分之一你的能耐,我就会把世界翻个个儿。你认为那是疯了?嗯?那么,听我说……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这样清醒过。我今晚来见你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准备好要自杀了。我是否自杀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看不出现在自杀有什么意义。那不会让她起死回生。我生而不幸,无论我去哪里,似乎总要把灾难带去。不过我还不想就此罢休……我要先在世上做些好事。也许你听起来觉得这很傻,但这是真的。我愿意为别人做点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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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这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谈话交织的是劳伦斯作品的主体结构。经常在公园里早已空无游人的时候,我们仍然坐在长凳上讨论劳伦斯思想的性质。现在来回顾这些讨论,我能发现我当初是如何糊涂,如何对劳伦斯的话的真正含义无知得十分可怜!假如我真的理解了,我的生活道路就有可能改变。我们中间大多数人过的大部分生活都是被淹没的。当然,我自己的情况,我可以说,直到我离开美国,我都没有冒出水面。也许美国与此无关,然而事实始终是,在我到达巴黎以前,我没有睁大眼睛看清楚。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抛弃了美国,抛弃了我的过去。

《南回归线》第二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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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母亲把我拉到一边,眼泪汪汪地求我到家庭医生那里去,了解我父亲的真实病情。劳施大夫多年来一直是家庭内科医生。他是一个典型的老派“德国佬”,在多年开业以后已相当疲惫,有许多怪癖,然而还是不能完全忍痛舍去他的病人。以他愚蠢的条顿方式,他试图吓退不太严重的病人,好像要证明他们是健康的。当你走进他诊室的时候,他甚至不费神看你一眼,不断地写,或者不断地做他正在做的任何事情,同时敷衍了事地以侮辱人的方式,向你开火似的提出任意的问题。他的行为如此无礼,如此挑剔,以至于尽管听起来可笑,却好像他期待他的病人不仅随身带来他们患的病,也带来他们患病的证据。他使人感到自己不仅r体上有毛病,而且精神上也有毛病。“你就想像一下吧!”这是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他说这话时斜眼看人,带着恶狠狠的嘲弄。我很了解他,也打心底里讨厌他,于是我有备而来,也就是说,准备好了我父亲的实验室大便分析。如果大夫要求进一步的证据,我在大衣口袋里还有父亲的小便分析。

我小时候,劳施大夫有点儿喜欢我,但是自从我那天到他那儿去看淋病,他就丢弃了对我的信任,当我把脑袋探到他门里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副愠怒的面孔。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他的座右铭,因此,当他不但没有给我想要的信息,反而因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同时教训起我和我父亲时,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奇。“你们不能违背自然,”他扭歪着脸,庄严地说。他说话时眼睛不看我,只管在他的大本子里作些无用的记号。我悄悄走到他桌子旁,不出声地在他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当他带着他平常那种愤愤不平的怒容抬头往上看时,我说——“我不是到这里来听道德教诲的……我想知道我父亲有什么问题。”听到这话,他跳了起来,显出他最严厉的样子,说:“你父亲没有机会康复了,不到六个月他就会死掉。”他说话的样子跟他那类愚蠢、蛮横的德国佬一模一样。我说:“谢谢了,这就是我要知道的一切。”说着就朝门口走去。这时候,似乎他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就迈着沉重的大步追上我。他把手放到我肩上,试图哼啊哈地改变刚才的说法。他说:“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绝对肯定会死。”如此等等。我打开房门,打断了他的话,以最大的音量冲他吼叫,以便让在他接待室里的病人都能听到——“我想你是他妈的狗臭p,我希望你早点儿死掉,再见!”

到家以后,我稍微修改了一下医生的结论,说我父亲的情况十分严重,但是如果他好好注意,他会好起来的。看来这使老人振作了许多。他主动开始吃牛奶加烤面包片的饮食,无论这是不是最好的东西,肯定对他没有害处。他保护一种半伤病员的状态大约有一年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越来越平静,在表面上他也决心不让任何东西来打扰他心灵的宁静,不让任何东西,哪怕天塌下来也罢。由于他更加有力气了,他就开始每天到附近的公墓去散步。在那里,他会坐在阳光下的一张长凳上,看老人们在坟墓周围闲逛。接近坟墓不但没有使他精神萎靡不振,反而使他显得很高兴。他似乎已经同最终死亡的念头妥协了,无疑,这是他至今为止一直拒绝正视的一个事实。他经常拿着他在公墓里摘的鲜花回家,脸上流露出宁静、清澈的欢乐,他会坐在扶手椅里描述那天早晨他同一个人的谈话,这个人是其他那些常去公墓、为自己健康状况而发愁的人当中的一员。一段时间以后,他显然真正喜欢上了他的与世隔绝,或者更确切地说,不仅喜欢,而且深深得益于这种经验,这是我母亲的智力无法理解的。他变懒了,这是她的看法。有时候她甚至说得更加极端,一讲起他来就用食指敲脑袋,但她不公开说任何事情,因为我的妹妹无疑脑袋有点儿毛病。

然后有一天,有一个每天给儿子上坟的老寡妇,照我母亲的说法是“她笃信宗教”,她殷勤地介绍我父亲认识了属于附近一所教堂的一位牧师。这是老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