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夫人笑斥:“财迷心窍!”

方一甲道:“我想过自己动手,可是…又发生了一些事,就搁下了!”

方一甲一挥手:“哪有这样的好事,像我,一直在进服上好的野山参,活过百岁是没有问题的,难道还真能像彭祖一样,活上八百年!”

及至温香软玉怀满抱,真个销魂之后,大丫头如依人小鸟,偎在方一甲的怀中,几番欲语又止。方一甲是老江湖了,自然知道大丫头必有所求,所以他一面双手在她的身上搓揉,一面道:“你想要些什么,只管开口!”

公主漫声应着:“嗯,这个孙子,就是军师当年想绑架的那个!”

相信整个屯子的人都不知道有这种情形──没有比高墙更高的高地,如何能知道墙顶上是什么?

年叔叔停了片刻,慢慢呷着酒:“可以说成功了,也可以说不成功──”他说到这里时,行动有点怪,竟然向方一甲望了一眼,而方一甲则看来全然无动于衷,而那种冷漠,也显然是假装出来的。

各人都静了下来,是为了军师的一表人才。军师和年叔叔,那时相隔还有七八步距离,他一出来视线就落在年叔叔的身上,年叔叔也望向他,两人视线接触,年叔叔心中就打了一个突。

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如果他出身好,受系统的教育,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或是钢琴家,因为他有天生的音乐细胞,不论是什么乐器,一上手就能弹能奏能吹,什么乐谱,听罢一遍,就牢记于心。

方一甲又叹了一声:“那两个…人不知还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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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在叙述的时候,尽单避免提及军师的身份。

军师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似乎想到要补充,可是当他望了冯念慈一眼之后,就变得同意了年轻人的做法──何必让一个那么文静的女孩子知道自己的父亲有那么骇人的过去?

军师为了表示自己并不是文过饰非的人,所以他也有一番表白:“那是一个极度动荡不安的时代,又是一个闭塞落后的社会。人处在这样的时代漩涡之中,有很多事,根本身不由己!”

连年轻人,对于那个时代的漩涡,也不是很了解,只是隐约可以感到几分江湖人物在那种环境中的无奈情绪。冯念慈自然更不知道她父亲这番充满了喟叹的话的真正含义。

年轻人又说了军师和叔叔去偷窥禁地的经过,军师在这时候,又把他当年看到的情形,再重复说了一遍。和方一甲一样,虽然事隔多年,但是由于当年所留下来的印象,实在太深刻,所以他的叙述,仍然十分生动,就像他目击那种景象,就在昨天一样。

年轻人又说了方一甲在乐家大宅中的遭遇,和方一甲去找军师,后来又没有了军师消息的那段经过。

军师听得笑了起来:“方一甲一定恨我一直恨到现在了,是不是!”方一甲确然怀恨至今,年轻人和公主都对这个问题,笑而不答。年轻人只是道:“我们就是想知道后来,又曾发生了一些什么事。”

在一旁听着他们叙述的冯念慈,早已听得呆了,双眼睁得极大,显然她全然无法相信她听到的一切──对一个生活单纯的女孩子来说,这一切自然都不可思议之极!军师淡然一笑:“方一甲一走,我就动身到黄金屯子去,因为方一甲给了我新的资料。”

年轻人在听了方一甲的叙述之后,已经料到军师必然立即又有了行动,所以他并不觉得奇怪,只是“嗯”了一声:“新的资料是,你在方一甲的口中,知道乐家供奉着一个怪人!”

军师点头:“对,我一听,就知道这个怪人,是全部怪事的关键!”

年轻人和公主都觉得许多怪事,都应该可以有一个解释了,所以他们齐声问:“见到了没有?”

军师深深吸了一口气,半眯着眼睛,好一会不出声。这一下,连看来气定神闲的冯念慈,也有点沉不住气,催促着:“爹!你倒是见到了那怪人没有?”军师这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见着了!”

他在这时,说出“见着了”三个字时,说得十分轻描淡写,当然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其中,经过了多少惊险和生死一线的经历。

军师曾经在黄金屯子亮过相,而且曾答应了再不进入黄金屯子,江湖好汉,讲的是言而有信,不能出尔反尔。军师在出发之前,也曾一再考虑过,是不是要再去。考虑的结果是:去!

因为方一甲带来的新资料,实在太诱人了!军师立即想到,乐家大宅中的那个“怪人”才是真正的四条金龙的主人!

这个人掌握着四座金矿的黄金,而且可以随心所欲,把黄金化为滚滚的金龙,移储到百里之外!要是能见到这个怪人,不知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当军师说到当年自己的心情时,冯念慈的俏脸上,略有不以为然的神色,公主也道:“冯爷,那时,据方一甲说,你已经富有之极,享受比王侯还好,也会向望得到更多的黄金?”

军师苍白的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来:“世人爱黄金,没有人会嫌多的,你放眼看去,多少人根本已不需要再取得更多金钱了,可是还不是一样为了取得更多的金钱,而轻视生命的可贵!”

公主轻笑了一下:“令你再去冒险,总还有一点别的原因吧?”

军师点头:“是的,我觉得那个在乐家大宅中的怪人,被方一甲称为大仙,有一定的道理,他决不是一个普通人,就算不是神仙,也必然是一个异人!”

军师当时,确然是这样想的,如果能够有“仙遇”那么,冒什么险都值得“仙遇”的诱惑,对一个已经积累了相当财富的人来说,更是无比的诱惑。

所以,军师决定了去!

他是一个行事十分有计划的人,知道民团处处在留意他,所以,他在出发的时候,经过了精心的化装,扮成了一个草药郎中。这种游方郎中,通常是各屯子很欢迎的人物──人总有三病五痛的,总希望能有医术高明的郎中,来解除自己的痛苦。

军师的部署,十分周密,他先到了天津,再从天津出发,而离开天津的那一刻起,他一开口,就是一口标准的天津腔,和自小在天津街长大的人,一模一样。

出关之后,他就一路行医。他本来就精通医理,更精治理骨折,虽然背的是一个草药箱了,但实际上,装的全是上好的药材,自然、一出手就见功效,着手成春,一路北上,有那么一个妙手回春的游方郎中,早已传遍了北方的原野。

所以,当他大摇大摆,来到黄金屯子之际,受到了盛大的欢迎,绝没有人料得到他的真正身份,他仍然住进了他认识年叔叔的大客店,每日求医者甚多,他对个个病人,都悉心治疗。

他很有耐心,一直到了第八天晚上,才偷进了乐家大宅,摸进了乐家老太爷小孙子的卧室,敲断了小孙子的手臂骨,小孙子在沉睡之中,被创痛惊醒,大哭大叫,人又在地上,孩子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当他是从床上滚跌下来,跌断了手臂!

于是,军师就漏夜被请进了乐家大宅。军师本来可以偷进宅去见那“怪人”可是哪有如今这样,堂而皇之住进巨宅,再见机行事的好?

要驳接骨折,自然再容易也没有,而乐老爷父子,和军师一交谈,就立即被军师的学问所倾倒,乐老爷十分识货,竭力挽留:“大夫你就别走了,就留在屯子里,全屯子会建一个大医局,由你主理!”

军师淡然道:“再说吧,等小少爷痊愈之后,再说吧!”

俗语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小孩子骨易愈,至少也要两三个月,何况乐家有意留下这个“神医”自然希望他住愈久愈好。

这其间,军师所受到的贵宾式招待,自然比方一甲犹胜一筹,不到一个月,乐家大宅,军师都可以出入无禁,他看到时机成熟,就从方一甲口中获知的秘道,进入了那怪人所住的地方。

情形和方一甲所说的一样,不必重复。推门进去,房间之中,十分昏暗,而且有一股相当难闻的气味。像军师这样的江湖人物,常需要在夜间展开行动,所以在昏暗中视物的本领,也比较常人为高。可是军师这时,也只能影影绰绰,看到有一个人,坐在屋子的一角,乍一看,这个人的头大如斗──但军师已从方一甲那里,知道这个怪人,戴着一顶大圆帽子。

接着,就是在黑暗之中,亮起了雨点绿黝黝的光芒,如果这是那个怪人本来闭着眼,见有人进来就睁大了眼的话,那么,这人的眼睛,能在黑暗之中,发出这样的光芒来,这人也就怪异得很!

见到这个怪人了!军师这时,也十分紧张,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在门口停了一停,反手关上了门,向前走出了一步。

军师这时打的主意是,等走到近一些,看清楚了对方的模样之后,再开口说话。

可是,他才踏出了一步,那人徒然发出了一声刺耳难听已极的吼叫声,饶是军师见惯大阵仗,这一下吼叫声突如其来,还是把他吓了一大跳。

而那怪人在叫了一声之后,发出的声音,尖厉刺耳,在大声喝:“谁?你是谁?我这里变怎么了?什么人都可以进来?”

他一面叫着,军师也没有看到他有什么动作,出乎意料之外,竟然在他的身边,响起了“堂堂堂”的铜锣声!

正当深夜,四周围静寂无比,这铜锣声怕能传出两里路,军师当机立断,一声不出,转身就奔了出去。他才一奔出门,就听到暗道那边,人声嘈杂,军师身子一耸,上了房顶,仗着天色十分黑暗,他伏在房顶,一动不动,只见火光闪耀,有七八个汉子,高举火把,疾奔了过来。那七八个人奔近屋子,却并不进屋,只是执着火把,守在门口。只听得那怪人在屋内,不住发出吼叫声,像是愤怒之极,而屋外的那些汉子,却只是挺立着,并没有任何动作。不一会,又是一阵杂踏的脚步声传了过来,只见乐老爷子为首,一件狼皮大氅,扣子扣了一半,就已气急败坏,奔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