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主角是皇上,那就是个渣啊!

穆渊被说中心事,气赌了一下,尴尬一闪而过,恼羞成怒shubaojie道:“你如此顽劣,别到时候自作自受!”

发现被设计的惊怒shubaojie、没听信余默zhaishuyuan之言察探清楚酿成错误的懊恼、对余家不好交待的郁闷、对余溪的一些愧疚、对余默zhaishuyuan乱睡榻的一丝火气、对木已成舟的无奈……

事后让人可怜总比让人鄙视唾骂强的多。

可奇怪的是,老爸并不讨厌她的生母,颜氏生了五窝没什么,一点都没失宠身体也没有问题的萌氏才生了一窝就不对劲儿了。

你妹!

快到近山腰的那片梅林时,天上又下起了雪,冷风吹过,鼻间一片香气。

到了近处,才越发觉得梅林的庞大,逶迤盘桓了两三片小山坡。余默zhaishuyuan估计着,整片梅林,包括已谢的早梅,至少至少超过了三百亩。

让她惊喜的是,果真有白梅。

她原本就想,是不是因为落雪的关系,所以在远处白梅看不见。只因为陈朝的人大都爱艳丽的颜色,所以她才不敢抱有期望。陈朝人,内敛中有张扬,含蓄中有奔放,冷静与热情并存,像素淡一点的颜色喜欢的人很少。

趁着众人都在赏红梅,余默zhaishuyuan偷偷的跑到了远处偏僻一些的白梅林里。

她见过梅树,不过是在公园里见过一两颗,像这样大片大片盛开的梅林,却是第一次见到,很是欢喜。

拣了一枝好看的梅花折了下来,又折了一支只有七朵的学着古人戴在了头上,身处在清冷的花海里,闻着淡香,仰头看着天空洒落的大片雪花,余默zhaishuyuan只觉全部身心都是宁静的。

她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笑了出来。

再过三日就到余溪婚期了。皇宫不算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已经做好再死一回的准备了!连活着都不怕,她还能怕死不成!

忽然,听到旁边有动静,好似脚步踩在雪面上的声音,让余默zhaishuyuan一时不知是该转身就走,还是侧头面对。

遇人会有事非,她最怕烦了。

不会是什么英俊潇洒的美男子,跟她来个邂逅,然后给她在宫里制造一系列麻烦吧?

余默zhaishuyuan心里yy了一下,转过头去看,一看之下,怔住了。

雪地里,开满白色梅花的树旁,纷飞落雪之下,站着一个一身素衣的女子,头上戴着银灰色的僧帽,面容白净清丽,带着一股冷凝洁净的气息,顿时给人一种脱俗于世之感。

对方见余默zhaishuyuan看过来,弯唇笑了,立手弯腰对余默zhaishuyuan行了个僧礼,才对着她笑着问:“施主可是相公家的余娘子?”

余默zhaishuyuan一怔,不晓得对方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身份,是来梅林时已经有人先前打过招呼了她知道,还是自己身上的衣服首饰哪里让人看了出来?礼貌的对着对方点了点头,面上带笑的看着对方等下文。

“贫尼忘尘,相见既是缘,可否请小娘子赐幅墨宝?”忘尘上前几步,又行礼道。

余默zhaishuyuan这才看出,对方二十多岁,皮肤保养的很好,气质不像是一般的尼姑会有的,应该是有什么来历或是背景之人。

这人倒是直接的很!

对这忘尘很有好感,余默zhaishuyuan笑着道:“我的字可没有你的好。”字如其人,美人未必会写一手好字,可余默zhaishuyuan觉得,眼前的女子会写一手好看的字。

忘尘笑了笑,并不接话,只是转身向来时的路走去。

余默zhaishuyuan跟了上去,走了不到一会儿,突然看到前边出现了一座三间的小屋子,不由有些诧异。

竟然是住在这里的么?

她跟了过去,只见正中的门大开,里边是个大厅的样子,她抬头看着,只见正中的匾额上写着“泓璨堂”三个大字。

进去厅里,才发现这座房子是个四合院的样子,不过只看门前,就知道明显的与一般的四合院不同。

余默zhaishuyuan打量着这个大厅,里边放了一张案子几张凳子,还有一个小书柜,东侧墙上挂着一张寒梅图,并几个常用的家什,也再没有什么其它东西。不过,里边东西的做工与用料都很好,一看就是上档次的东西。

忘尘到案边铺开纸,左手提袖,右手研着墨,抬头间笑容清雅:“小娘子想写些什么?”

余默zhaishuyuan一看案上的纸张都放好了,墨也是提前磨好的,笔上也染了墨,心下奇怪,这东西都提前准备好了,难道她知道会遇到自己?或者是,她一定相信自己能请一个人来?

随后她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看这忘尘,身着孝服,住在此地,倒像是个隐居着寻清静的人,应该不喜呼朋唤友那样的热闹,想来是准备自己写些什么的?

“你想写些什么?”余默zhaishuyuan站到案边,看着案上的纸张,笑着问。案上的纸,她虽然不认得是什么地方产的,可是质量很好,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

忘尘扫了余默zhaishuyuan一眼,好聪明的女子,竟然看出了是她想写些东西的。于是笑着蘸了墨,勾了笔尖,递给余默zhaishuyuan:“原本想写首诗,只是心绪不宁,得不出句子来,不想出去就遇见娘子了。”

“写诗啊!”余默zhaishuyuan接过笔,从新蘸了墨,对着忘尘认真的道,“可是我不怎么会做诗。”

陈国文化鼎盛,诗作流行,士族女子多识字,能做诗的也大有人在,写的好的也不是一两个,就连余溪那个爱玩的,也会做两首。

前身不参加士族女子间的交际,也没有刻意学过,并不会做诗,可读过的倒也不少,加上她在现代课堂上学过的,要做诗也能做出来,可跟这里的女子比起来,就差远了,还是别让人笑话了。

“写对句子也成,我只是想要挂在堂前,并非要多惊艳,平常就好。”

余默zhaishuyuan一听,就认真思索了起来。

无论好坏,她才管她挂不挂。要是写坏了,她敢挂,她还不敢写不成?

想好了句子,望着纸张,余默zhaishuyuan一时拿不出主意来。到底是要用她的笔迹,还是要用前身的笔迹?

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更别说写好了。她本来也不会,只是后来遇见魏渣子,几番波折下,嫁给他后她就过起了金丝雀般的日子,只能用练字来培养自己的忍性,磨砺出一副平心静气的心态,兼之用练字来发泄自己心里的抑郁与愤恨,日日而练,久而久之,便喜欢上了,时间长了反是写得一手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