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鬼!”

任兴面瘫,“你有良心么。你老公还在刷盘子。根本供不起你这种败家娘们好么。”

“很多。但似乎不是章立天本人的记忆。因为我和你还能交流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场景都跟老楚有关——那个阿兹特克农神,西佩托堤克。”

哟呵。这个可真是太棒了。

结果那一瞬间,我被一股强大的拉力吸走,等我意识过来,周围的公寓全变掉了,我也已经不在靳穆身边了。我在一个装修很简陋的屋子里,土胚房,屋子里只有两个火把,我面前还是那个水晶头颅。

我还以为他是欺负了什么大怪兽,结果专门找软柿子捏,太坏啦!

还说我身边几乎全都不是人……

章立天笑了一声,不再理睬我。这时候楼梯口又涌上来浩浩荡荡一批人,我只认识其中一个——我校校长。

卢道石说:“因为今天是四六级报名确认的最后一天,我得回趟学校——你四级缴费了没?”

我跟卢道石把这里的事大致交代了一下。信号很不好,卢道石打到一半截断了我的话,让我给他任兴家地址,我说太危险,他不听,一定要来。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外面响起敲门声,我们赶紧把卢道石让了进来。

“告诉他,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你不能爱他。”他一边说一边拽着我的被子把我卷回来,突然毫无预兆地狠狠咬了我一口我的脖子,我他妈往外开始横着飙血了,站在原地就像一个被撞了的消防栓。这还能不能好了?!你这不是要跟我处对象,你是要把我直接抬进太平间吧!

我觉得任兴好像还算个人物嘛,看这小警察对他百依百顺的。

我忘记我卢师兄是《知音》的铁杆粉丝,真正的妇女之友。

“到底他娘的是什么东西?”他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

“我没跟他好过呀。”我抹掉他眉弓上的土沫子。

我室友淡定地嗯了一声,“借住。”

“不论是谁干的,我都谢谢他了!”

这样来讲就说得通了。

我室友按了按我的肩膀,“那要不睡了。”

“……”

卢道石继续说,“我们一直说端粒酶,端粒酶,端粒酶这种东西,就是保护细胞不因分裂而受损。细胞为什么会受损?内部原因,还是因为酶。到了寿数,它们体内的某些酶就会把细胞分解,细胞也就死亡了。可是这种细胞内部压根没有酶,当然也没有专门用于制造死亡的酶。”

我室友揽着我往回走,“不要多管。快睡觉。”

我已经,无路可走了。我保持着一手撑着窗台,一手扶着窗框的姿势,低声哭泣。而从我背后的黑暗里,伸出许许多多恶心滑腻的触手,从那狭小、封闭的窗口,从我的背后,朝外涌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它们游移得缓慢而笨重,从我手背上重重爬过,好像冷掉的蛇。

是啊,他吃什么呀。

他们是看不到么?

“查过,查不到。”

跟清幽雅致完全不搭边,反而特别的喜气,就像是古人结婚时候的乡野俚曲。但是在这么荒凉不见人的地方,可想而知这种效果。我汗毛都不听使唤地竖起来了。

在哪18:17

我在流光溢彩的街头看到任兴那辆停在角落里的车,心里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任兴开的是一辆二手红色雪铁龙,他老不洗,又开着到处跑,车看上去脏脏的,挡风玻璃却刚换上,锃亮放光,整体很不搭调。我朝着那辆车走去的时候,觉得我心中的那股陌生感,就来源于此。

“别瞎嚷嚷。”我被众人意味深长的眼神聚焦了,感觉好比寡妇偷人被游街,“不是我室友,是我一普通朋友,公安干警……我室友也没回寝室?”

我被他笑死了。

比如说他从来没有想亲我的样子。

任兴笑笑,“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在此之前,我会保护你的。”

“你怎么办?”

“不要怕,梦里我也在。”

我室友果断把鸭血粉丝汤倒进一边的垃圾桶,“呵呵,我逗你玩的。”

完全的,异口同声。

尼玛当时我脑袋中就一懵,非欧几何?

巨大的,恐怖之物。

我找回点理智,想了想,觉得既然已经在这种场景里了,那这个电话肯定是打给我的。

我还是不习惯,怕有人看见,但是我实在累死了,床又那么小,一抱着我室友暖暖的身体就打瞌睡了。我还莫名其妙松了一口气。我本来觉得我这么依赖他,他要觉得我神经病,现在看来他好像也没觉得我很烦。要是这一点纯粹因为他是个好人,而不是他是个gay,那就更好了。

我室友把毛巾洗干净,盖在我额头,然后拿了把椅子推到门边上,站上去修电闸。他没有称手的工具,两只手都要派上用场,就用嘴巴咬着那一截手电筒照明。大概过了三分钟,日光灯就闪了两下,寝室里一片敞亮。

我就哭起来了。我吓死了。我根本不知道现在跟我同处一室的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他要怎么样。大概是我哭得太厉害,上铺的东西突然嗖得一下坐起来,腰板不正常的轻盈,坐着的时候,腿脚跟身体呈九十度,相当直,怎么看怎么僵。我看到黑暗中,他脸上的镜片反射着绿光。

于是我就让他们自己去厕所里看看。我自己不敢看,我怕那里又多了一具被扒皮的尸体,结果他们两个过不了多久回来,脸上神情轻松,看起来不像去过凶案现场。

他做事风风火火的,不容我说个不字,我们喝酒打屁把一箱啤酒开完,大概十点,各自回寝室。

没走几步路,任兴就突然问我,“你说你室友的那番话,是真的么?”

嗯,对了,还有一条,老楚他是孱弱的精英,他打不过我。所以我更应该和他住了。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心安理得地把脸盆塞给他。因为老楚跟我,就是这么个相处模式。他对我特别殷勤。我没有想过为什么,我已经习惯了。但是自从我住到他那里,老楚就有点过分了,他依旧还是很殷勤,但是那种殷勤里面掺杂了某些让人不悦的因素……至于具体是什么,我难以启齿。可是现在是出人命要做笔录,由不得我遮遮掩掩,否则我势必到死也不会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