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夜已深。
丁大见叶城主定神看他,便将那日被掳走的过程包括前因后果全部ຖ跟叶城主汇报了一遍,连他怎么刑讯黑白无常的细节都没放过。
但是叶孤鸿却不行,他也不是没有杀过人,但丁青竹一脸温柔地描述刑é讯场景实在是太过反胃,ไ没有看见场面,光是听声音就能让他感受到生理上的不适,ไ这也是非常厉害。
但叶孤鸿却认为他兄长可以。
他为什么心虚,莫不是被看透了身份?
那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他出了什么问题?
他哥是怎么เ跟西门吹雪介绍玉天宝的?王公子。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ไ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道:“城主ว说,你会来找他。”
掌柜是个ฐ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叶孤城点头道:“人怎么样。”
失踪,本来是与死相当的字眼,但是放在眼下,却总多出了一些别ี的意味。
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穿什么衣服,声音是什么เ,都没人知道。
单枪匹马的英雄大侠更不用说。
天知道他断的是肋骨而不是手!
也是很机智了。
小皇帝还蛮清楚,叶城主是不会让他看的。
叶孤城自带让人信服气场。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ฐ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独孤一鹤笑了,很得意的笑。
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但却从各种途径听说了这最近才成名的剑客的模样,他崛起得太快,上来就挑翻了名噪一时的大剑豪,初入江湖,排名却如同上了火箭一般地向上攀升。
所以,叶城主便带着两女人走在街上,就如同他在白云城时一样。
就像是陆小凤总是披着大红披风,叶孤城总是一袭白衣一样,尘世之人少做如此打扮。
岚风朗月齐声道:“恭迎城主ว。”根本没有看他身后的人。
白云城子民的天只有一个,那ว就是白云城主。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黑夜,遮掩住一切。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他听说过江南花家,因为江南花家是少有的富有人家,而且做得都是正经的清白生意,但正因为花家家大业大,皇帝也不会关注他们家有什么人习武,只知道今年又买了多少地,又捐献了多少苛捐杂税,花满楼ä的大名,他是没有听说过的。
司霄道:“你看不见?”
他愿意半途将人捡起来,已是至仁至义,接下来不过是看他是否命不该绝。
目力出色的健仆坐在马车头,远远地,竟然看见有人在道路上缓慢地行走,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å寒。
此刻๑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แ儿地塞进袋子里。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毛骨悚然。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ฐ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แ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เ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ว,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ฐ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ใ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ç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๕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ç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ä个ฐ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