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艳读的是同一所高中ณ。因为我低她一届。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不在同一个楼ä层。但我却依旧注意到了林艳的存在。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她胖——一个胖到能让不同楼层的人都注意的人,想必也无须去形容程度。认识林艳的人都叫她做肥婆、肥猪。不认识的人则称呼她那个ฐ肥婆、那ว只肥猪。在她巨型身躯营造的阴影下,校内的其他胖子只配在“肥仔”“肥妹”“肥肥”里寻找自己้的定位。
“真是的,那个时候干吗那么早走啊,我都还没骂够呢。”林艳拿调羹搅着咖啡。对于当晚余裴裴的落荒而逃表示ิ不满。
“如果那女的只是他的家里人怎么办……”
我坚信一个人的衣着除了彰显身价,还能展露智商。从林艳的一身装扮,就足以看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或者说,一个懂ฦ男人的女人。没什么区别。这样来看,她和余裴裴之间能展出友谊,也算得上是顺理成章。这个世界是这样,傻x可以和傻x玩到一起,聪明人却大多不愿拍上同类。深怕对方什么时候朝自己้放一支冷箭。所以林艳喜欢和余裴裴玩——因为她们互补。
先将照片撕成两瓣。
“不太方便?呵呵,他也有一个月那几天哪?”好友A聪明地截进话茬。身为闺密,尖酸刻薄的评论可说是义务之ใ一。她完成得很好。余裴裴只需要跟着笑就可以了。“哈哈哈哈哈,就是说啊!”她笑着。笑声凶狠又单薄。像空中飘下一张边角锐利的白纸。
得不出答案,我唯有将注意力转移上了课本。高中ณ之后,我便再没将翘课列入课程表的一栏。在我看来,翘课和上课无非就是呆的地点不同而已。我也不再抽烟,不是出于重新做人的考量,而是单纯觉得这项活动既不有趣又浪ฐ费金钱——当然上学这事情也不见得有趣,但既然交了学费,上得越多,似乎也就赚得越多。
我就这样顺理成章成了一名乖学生。上课专心听讲,放学认真作业。我成为ฦ了人们眼中带有悲剧美的正面人物——因为ฦ家庭悲剧ຕ而终于迷途知返的少女。多么好听的头衔。但我自己清楚,我不过是从一个ฐ愚蠢幼稚的人,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罢了。即便之ใ后我在高考拿到了好成绩,考上了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也没觉得自己้胜利了。那ว不是我要的胜利。我甚至没觉得自己้上过战场。
直到เ我遇到了林艳。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告诉我她是“高中部那个肥猪”的瞬间。那是我见证了奇迹的瞬间。那个瞬间过后,她的姿态、她的身材、她笑起来的样子,印在我的眼里,扑面而来的都带着充沛的、炽烈的、足以将人炙伤的光。犹如一个ฐ巨大而美丽的能量球。
一个太阳。
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像太阳那样的人啊。不但如此,她居然还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曾经肥得像猪的女人。
那个瞬间过后。我终于有了战斗的欲望。或者说,希望。
我希望成为像林艳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