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汉代是男ç女平权的时代。虽然从礼仪上来讲,有阴阳上下,但是日常相处并没有尊卑之分,爱起来是那ว么的坦坦荡荡。
这是说洛越的人民结婚啊,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婚姻法办事,于是当地的长官任延就通知自己้管辖的各个ฐ县,说要让年龄在二十岁到五十岁之ใ间的男子和十五岁到เ四十岁之间的女子相配。严格执行这条法律的结果是同时结婚的男女有两千多人,也就是说有一千对。在这种严å打“不相配”婚姻ี的形势下,肯定会有很多对原来已经打算结婚的男女被棒打鸳鸯了。要是放到现代人来说,出现这种事情,肯定非翻了天不可。但是在汉代,却是能入循吏传。
夏商周三代都是分封制,是个金字塔的结构,最上面有天子,然后是诸侯,诸侯下面又有小诸侯,小诸侯下面又是一个又一个的贵族。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是不需要法律,至少法律不用写在纸面上,因为每个贵族把自己地盘上的那点事管理好就成了。所以后来到了春秋,子产要把律法刻在鼎上,居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闲话表过。
不过这种情况到了三国以后,士族门第逐渐形成,嫡庶之分益严。特别ี是在北方,小妻是越来越少,《晋书》卷二一《礼志下》上就说:“汉魏故事,王公群妾见于夫人,夫人不答拜。”至于南方的孙吴政权则ท不同,像一代雄主孙权晚年嫡庶不分,顾悌、朱据等力谏,连修《三国志》的史官陈寿都看不下去,批评他“闺庭错乱ກ,贻笑古今”。
那ว么这个“小妻”,到底是什么东东?《说文-女部》说:“媻,奢也,一曰小妻也。”段玉裁注:“‘小妻’字史多有之,见《汉书-ๅ枚乘传》、《外戚传》、《佞幸传》,《后书-ๅ阳球传》。汉时名之不正者。”
“为钱二万万”是什么概ฐ念呢?就是相对于中产之家两ä万户的财产。所以《潜夫论-浮侈篇》上说:“一飨之ใ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以至于即便是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公务员”有时候也承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