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去势据考证生在商朝,甲骨文中已出现“凸刀”字,其形状为ฦ用刀去势,《甲骨文合集》第一册第○○五二五片载:“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便说明商王武丁时期就出现了被去势的阉人。到了周朝,受了宫刑的男子就被称之ใ为“寺人”。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
雅典大法律家梭伦的想法和管仲可谓如出一辙,他于公元前59๗4๒年左右订立国营妓院律法,人们歌颂โ他:“梭伦,伟大的梭伦,你设立了妓院,保障了良家妇女的安全。因为那ว些浪ฐ荡汉、小伙子有了去处,不再在大街上追逐良家妇女了!”可见这样的法律,其目的是为减少淫乱,并非增加淫乱ກ。
这一理论建立的基础是“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而无匹偶也”。如果怨女旷夫很多,人间性关系不顺,那么自然界也会出乱子,古代的臣下以此谏君者甚多。
不过最常见的离婚理由主要是第一条和第二条。
《孟子》中ณ所说“齐人有一妾”的故事中,那“齐人”是个ฐ乞丐,但他也有妾。妾的价格如此低廉会造成的一个问题很快引起政治家的关注,西汉的《盐铁论》就记载了一位贤良的看法——
描写的是一个成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打扮得漂漂亮亮,前往女方แ家中,将看中的漂亮女人抢回来结婚。大伙儿都惊动了,出来看的时候,才知道是男ç方过来抢婚。不过这属于假劫真婚。所以爻辞明言——“匪非寇,婚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