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爷,好久不见!”茉歌笑着打招呼,心想:绝对不能让李志明坏了事。
“晴天,大家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半斤八两ä罢了。龙霄虽和我没什么深仇大恨,但是,他有很好的利用价值。”茉歌笃定地笑着。
茉歌以为ฦ他从来没有去过青楼,诧异道:“没上过青楼ä?有暗疾?”
水雨烟欣喜若狂地点头,生怕茉歌反悔似的。
茉歌看着眼前的少女,发现她长得很秀气,虽然不是绝美,却娇小玲珑,给人一种秀外慧中的感觉,颇有江南水乡女子之ใ美。茉歌以为这件事完美地解决了,却没想到是给她自己找了一个麻烦。她竟然让茉歌收留她。茉歌一时哭笑不得,她连自己都不能养活,怎么可能多养一个人?若是把这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千金小姐带回去,晴天会劈了她。
“水小姐!”茉歌收了脸上的笑,一本正经地说,“谁说你一无所有?你知道这个ฐ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在遭受疾病的折磨吗?你又知道,这世间有多少人一辈子都要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中ณ度过吗?而你呢?你父母给了你一具健健康康而且美丽的身体。你和他们相比何其幸运,为什么要寻死?”
“水老爷识人不清啊。”
“你就这么想当一天少爷?”龙霄好笑地看着她的小脸。要是换上一身好衣裳,以她的外貌气质,必是一名贵气华美的少年郎。龙霄心细如发,早就注意到不对劲了。虽然她衣服的布料é粗糙,可她皮肤细腻,一点也不像农家孩子被晒得发黄的肌肤。她十指纤纤,修长优雅,他有意碰过,滑腻如凝脂,分明是不曾劳作的手。哪个穷人会有一双大家闺秀的手?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几名壮年男子欲冲上来,被龙霄拦住,他把茉歌拉至身后,“李少爷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强抢良民。你眼里还有王法吗?”这人声音不大,却极有威仪。
“小姐,你别乱来。李家公子在街上打死人,官府都不会追究。你不要惹事。”玲珑拉住要说话的茉歌,连退好几步。
女子穿着一袭浅粉色的罗裙,清风拂过,卷起层层粉浪ฐ。一支金蝶珠钗斜插云鬓,坠子上镶着一颗红宝石。冰肌玉骨,华美妍丽,含怒的面容有三分骄纵和蛮横。她身边的男子大概十七八岁,面容略显几分稚气,星眸剑眉,俊朗不凡,一身紫色长袍更衬得他尊贵逼人。男ç子的目光掠过受伤的茉歌,复而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