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他抱着我,他是不舍得我不爱他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记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是,那ว个时候,他有女朋友。那个ฐ女孩子是别间报馆的记者,他们是同学,那位女孩子也是一个ฐ很出色的记者。
从前我也知道阿政是个大男ç人,我以为自己是个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为了他,爱情是我生存的动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这种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个没有野心,甚至没有进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她想要个ฐ名份,我的年纪也不少了。”阿政一边搔头一边说。
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ฑ,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政,我后来又买回北角那个我们一起住饼的单位,时常站在阳台上,想起他抱着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没有人会象他那ว样爱我。
站在阳台上,我会希望香港下雪,那么เ阿政就可以穿上我买给他的那ว一双雪靴。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