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ณ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ม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ม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ล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แ不待见自己那ว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因为ฦ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白云城主ว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戌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ณ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ม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ม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陆小凤是一个ฐ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ฐ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ว喜好多穿颜色素า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แ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ใ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๐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เ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แ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ม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ร,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ณ,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ฐ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ม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๐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ฦ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