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的妻子王氏正在院子里洒扫,看到初ม华,笑眯眯,“起来了?厨房里有粥,自己去盛些吃吧。”
看到田à彬,元煜的目光利得好像刀子。
常山国和赵国曾派兵支援叛军,可是闻得中山王夺回了灵寿,知晓大势已去,纷纷撤回。
睿华问:“孤方才闻得,中山国反叛了朝廷,此言确否?”
初华不禁笑起来,心底如释重负。
原来……这才是中山王?
“那驿馆里,”少顷,暮珠结结巴巴,“大王……”
牢房在地下,只有一个小小的孔洞可透气通风,四壁都是石条砌成,针ฤ插不进。
层层的幔帐低垂着,给了初ม华绝佳的隐蔽机会。殿内的宫人不多,隔着一层轻纱,初华看到两三名宫人立在床前,床上,一个女人背对着这边,正在服侍齐王喝药。昏黄的光照ั下,初华看到齐王的额头上虽缠着布,脸依旧白而红润。
简直耻辱。她夏初华自幼走南闯北混迹三教九流,什么荤话没听过,什么阵仗没见过,戏班里那几个无赖整天光着膀子走来走去她也从没觉得有什么,如今只不过是多露了那ว解手之物啊!
但是,初华觉得,有些事,并不需要模仿。他们喜欢吃同样口味的食物,喜欢同样颜色的衣服,有时,他们甚至会不约而同地说出同一个想法。
文钦颔首,径自朝府内走去。
“咚”,马车里传来奇怪的撞击声,侍从们讶然。
田彬若无其事。心想他们在上药啊上药……
初ม华带着伤,又本事不济,爪子还没挥出,就毫无悬念地被元煜ภ一手压住。
“你就这点功夫,还敢跟刺客对打?”元煜的声音里没有半点同情。
“你……你放开我!”初华面红耳赤。
元煜松手。
初ม华瞪着他,退到เ车子的一角。
“快上药。”元煜ภ神色无波,转过头去。
初华别无选择,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那伤的确要尽快上药才是。幸好,伤在肩上,胸下缠着白绫,涂个药倒也没什么。
“你千万别回头。”她背过身去,迅速地脱了上衣。
元煜没有答话。
初ม华摸摸那伤处,是干的,也没有破损,想来是挫伤。她的心安下许多,打开药瓶,倒出药酒,一点点地擦上去。药酒凉凉的,触在皮肤上,伤处的疼痛似乎立刻减缓了些。
杀千刀的刺๐客,初华一边擦着心里一边骂,这次是她大意,没将小囊带身上,要是要下次,她连霹雳罐也扔出去,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山外有山……
药酒香在车厢之内散开来,外面的夜风带来松树林的味道,和在一起,倒是十分怡人。
可元煜却觉得还有一种味道。
幽幽淡淡,掺杂其间,不起眼,却教人无法忽略。
她还会往身上熏香么?元煜ภ不禁想,未几,又觉得大概是错觉,近来自己的鼻子真是灵得有些古怪。
身后,传来些细微的声音,窸窸窣窣,他似乎能猜测道初华正在做什么。上次在齐国救她的时候,她晕厥过去,衣衫是齐王子的侍婢换下的。这件事,元煜当初懒โ得说明,她却似乎耿耿于怀。
唇边不禁浮起一抹无奈的笑。
他和这个来路奇特的人,莫名其妙地掺合在一起。他欣赏她的才能,用意是好的,目的也是对的,但与她相处的过程却总是意外频发,并不像收留文远他们那ว样一帆风顺ิ。她任性,不羁,还带着几分犀利,对他这个皇子应有的礼貌,更是半点没有。
但是元煜并不讨厌,将她留แ下的心思也从来没有动摇过。
果然是爱才之心么เ?
元煜想了想,觉得大概ฐ如此……
正出神,一只小瓶子递过来,“还你。”
元煜看看那瓶子,回头,初华已经穿好了衣服。
“留แ着吧,”他没有接,“你这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好。”
初ม华想了想,觉得也对,把药瓶收起来。
一时无话,车厢里很安静,只有车轮和马蹄行走的嘈杂声。
初华瞅瞅元煜,或许是刚刚经历一场意外,或许是身处黑夜,她的心思冷静下来。初华不是胡搅蛮缠之人,想去过往种种,忽然觉得,面前这个ฐ人,虽然做事奸猾舌头略毒,但终归待她不差ๆ。
片刻,她轻声道,“那个,你……其实挺好的。”
元煜讶然,看向初ม华,光照昏暗,看不清表情。
突然得到她这般褒奖,元煜有些受宠若惊。
“是么,多谢。”他说,“为ฦ何突然这么เ说?”
“想到了就说了。”初华道。
元煜ภ扬扬眉,觉得这一点倒是实至名归,自己้没什么เ可反驳的。
“知道就好。”他淡淡道。
初华想了想,觉得心底的那ว个想法似乎ๆ考虑成熟了,过了会,道,“以前的话我收回,我可以继续帮你钻研那ว些火器。”
元煜ภ听到这话,心中一动,目中亮起了光。
他感到十分意外,这个小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药全都想通了?
“不过我有要求。”初华道,“我要是何时想回中山国,你不能阻拦。”
“那当然。”元煜ภ露出微笑,这是很合算的买卖,对于她的本事而言,这算得什么条件?他问,“还有别的要求么?一并说。”
“暂时未想到,想到再说。”初华只觉扬眉吐气,骄傲十分。
*****
元煜加强了警戒,那次遇袭之后,再也没有再遭遇过刺客。
初ม华也在第二日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不过,她发现,众人行走的路线开始弯弯道道起来,今天往东,明天往北,与既定的去向全然不一样了。路程过了一半之后,元煜收到一份密信,看完,露出笑容。
“去过互市么?”他元煜忽而看向初华,问道。
“互市?”初ม华眨眨眼。
一场大风刚刚刮ุ过风,天空澄净。
沙邑座落于边境,临ภ近大漠,因设有最靠北的互市而闻名。这是一个不小的城邑,内地的各色货物和外族的特产,每日源源不断地从各处城门运送进来,又运送出去。这城邑由汉人管理,却囊括着各色人等,汉人、匈奴人、羯人、羌人、氐人……甚至遥远的身毒人,都能ม在这里见到เ。
初华穿着一身胡人少年的衣服,跟着元煜等人,骑着骆驼,扮作商旅的模样,在沙邑é的城门前等了好一会,那守门的军士才验完了文牍,放他们入城。
街道上,人来人往。各处街道皆商铺林立,大小买卖都有,熙熙攘攘,人口之繁盛,让初ม华咋舌。
“原来这就是互市。”她好奇地看着路旁一个吹笛子让毒蛇起舞的人,片刻,又转向一队豪华商旅,骆驼上满载着货物,还坐着几位浑身金灿灿的胡姬ภ,轻纱掩面,香气夺人,露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那是要卖到เ中原去的舞伎,”田彬难得遇到有个什么เ都不懂ฦ的人,跟她并排走着。叽叽喳喳,“中原里的富户如今喜欢养一两个ฐ胡旋舞跳得好的胡姬ภ,宴会请客,倍有面子。”
“那肉也不错!”初ม华又盯着街边一处热闹的食肆,门口,一直整羊放在炭火上烤着,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胡人正在给客人割羊肉,刀子使得漂亮,教人看着便想流口水。
“那可是这边最负盛名的美食,”田彬笑嘻嘻,“等会安顿ู下来,我等也去吃些。”
初华心花怒放,看看坐在马上的元煜,他贴了一脸络腮胡子,穿着宽松的衣袍,还缠着头巾,看上去,就是个常年行走的商人。
先前看到他装扮成这副模样的时候,初华就有些佩服。这个朔北王,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เ,一点顾忌都没有。
“为什么殿下要扮成商旅?”初华不解地问,“他是朔北王,直接过来不就是了?”
田à彬一副“这你就不懂ฦ了吧”的神色,不答却问,“你可曾发现,这里没有朔北军的军士?”
初华四周看了看,的确,无论是城门查验文书的,还是街上巡视的,都不是朔北军的军士,服色并不一样。
田à彬道:“沙邑有沙邑都督府,自设府兵。朔北军不驻此处,便不是殿下的地盘,殿下不过来此看看,要是:别催了,我也想写快些让这俩今晚就滚床单,但是无法跳过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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